智通財經APP訊,上海電氣(02727)發布公告,2021年2月23日,該公司收到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發出的關于Reliance Infra Projects(UK) Limited(申請人一)、Reliance Infrastructure Limited(申請人二)、SasanPower Limited(申請人三)對本公司提起仲裁申請的受理通知。根據該仲裁申請,申請人要求本公司賠償其約4.16億美元的損失。
2008年6月,本公司與申請人一簽署了《設備供貨與服務合同》,合同金額爲13.11億美元,本公司作爲供貨方爲印度莎聖6*660MW超大型超臨界燃煤電站項目提供主要設備及相關服務。申請人二爲申請人一在合同下的付款義務出具了擔保函,申請人三持有並運營該電廠。
由于申請人一在本項目投入商業運營多年後仍拖欠本公司設備款及其他相關費用未支付,本公司已于2019年12月向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申請,要求申請人二根據擔保函中的約定向本公司支付至少1.35億美元設備款及其他相關費用(仲裁一)。2020年12月,本公司就仲裁一在印度德裏高等法院申請了對申請人二的財産保全。2021年1月19日,印度德裏高等法院下發臨時禁令要求申請人二不得處置其兩家子公司的資産。
2021年2月23日,本公司收到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發出的申請人對本公司提起的仲裁申請的受理通知,根據該仲裁申請,申請人要求本公司賠償其約4.16億美元的損失,包括因機組非計劃停運的電廠運營損失1.32億美元、未按時完成3號機組調試導致的電費收入損失2.206億美元、維修費用4718萬美元、合同總價折扣費用1600萬美元以及利息、仲裁費、律師費等費用(仲裁二)。
仲裁一和仲裁二爭議所涉及的是同一個項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對于項目的應收款項,按照應收賬款和合同資産分別予以會計核算,其中應收賬款余額爲1.27億美元,並按照賬齡法計提壞賬准備累計折合人民幣3.56億元。合同資産余額爲2185萬美元,爲業主未簽發完工證書對應的項目未到期質保金,按照賬齡法計提壞賬准備累計折合人民幣152.43萬元。由于本次仲裁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對本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