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李春頂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
John Whalley(西安大略大學經濟系;國際治理創新中心;美國國家經濟研究局)
發表于《China Economist》2016年第1期
摘要
跨太平洋夥伴關系協定(TPP)已經達成一致,正處于12個成員國各自的國內審批階段。中國作爲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卻身處TPP之外,中國應該如何應對TPP成爲了輿論熱點。本文對中國應對TPP的策略進行了全面分析。針對TPP協定的內容,我們提出以下觀點:第一,具有保障性的市場准入是中國區域貿易協定談判最應關注的問題,但TPP的內容並沒有保障性市場准入的任何條款;第二,TPP當前的內容並非高標准,較多地重述了WTO的規則和條款;第三,TPP要獲得成員國各自國內的批准並非易事。中國應從以下四個方面應對TPP的挑戰:第一,推動中國參與主導的區域和雙邊FTA的發展;第二,與美國進行雙邊FTA談判;第三,進一步深化改革與開放,應對高水平高標准區域貿易協定的挑戰;第四,如果要加入TPP,應該盡快參與。
關鍵詞
跨太平洋夥伴關系協定;中國;自由貿易協定
* 作者郵箱: [email protected]
一、引言
2015年10月5日,跨太平洋夥伴關系協定(TPP),又稱爲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系協定(TPPA),經過五年的談判終于達成協議。TPP將成爲除歐盟外世界上最大的區域貿易協定,由12個成員構成,經濟總量占全球GDP的40%。10月5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宣布了一個高標准的、進取的、全面而平衡的區域貿易協定——跨太平洋夥伴關系協定。TPP旨在促進經濟增長、推動就業、加強創新、提高生活水平、削減貧困、增進透明度,以及改善勞動與環境保護。
中國已是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但卻置身于TPP之外。TPP對于中國的影響和意義是一個重要的研究主題,對此我們提出三點看法:第一,這份協議並未涉及中國貿易政策所關心的主要問題,即保障性市場准入。保障市場准入。避免反傾銷等貿易政策的幹預,對于中國對外貿易的意義比單純的市場開放更加重要。第二,TPP協定的內容並非如其宣稱的那樣是一份高標准的、進取的協議。TPP在農業和服務業自由化方面的推動有限,並且協定中相當多的內容只是重述了世界貿易組織(WTO)協定的條款。第三,TPP仍然有待所有成員國政府的最終批准。
基于以上的判斷,中國的應對策略可以包括四個方面:其一,加快推動中國正在談判中的區域和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發展,如區域全面經濟合作夥伴關系(RCEP)、中日韓自貿區,以及與TPP相關成員國之間的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等。其二,中國應考慮啓動中美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盡管在目前似乎還不具備可行性。其三,如果中國希望加入TPP,則應該盡快參與,並推動擴大協定的內容和範圍,擴充更多中國感興趣的內容。其四,中國應進一步促進國內的改革與開放,以抵消TPP對其可能産生的影響。
二、TPP的特點和內容
TPP是一項區域自由貿易協定,旨在進一步促進亞太貿易自由化。當前的成員國包括澳大利亞、文萊、智利、馬來西亞、新西蘭、秘魯、新加坡、美國、越南、日本、加拿大和墨西哥共12個經濟體。盡管所有的成員國均爲亞太經合組織(APEC)的成員國,TPP卻並非由APEC所發起。圖1列示了 TPP的成員組成情況。
圖 1 TPP與APEC的成員組成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
TPP的曆史可以追溯到“太平洋三國更緊密夥伴關系”(P3—CEP)。2001年在墨西哥洛斯卡沃斯召開的APEC會議期間,智利總統裏卡多·拉戈斯、新加坡總理吳作棟和新西蘭總理海倫·克拉克共同啓動了“太平洋三國更緊密夥伴關系”(P3—CEP)協定的談判。文萊于2005年4月首次作爲全權談判方參與了第5輪談判,之後該協定發展爲太平洋四國更緊密夥伴關系(Pacific—4,P4)。最初協定的目標是從2006年1月1日起,將成員國內部的關稅減少90%,並于2015年實現貿易零關稅。同時,該協定旨在全面覆蓋自由貿易協定的所有主要內容,包括貨物貿易、原産地規則、貿易救濟、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服務貿易、知識産權、政府采購,以及競爭政策(Li and Whalley, 2014)。
談判于2005年結束之後,談判方決定啓動有關金融服務和投資議題的談判。2008年3月談判啓動之後,美國加入,並推動了TPP協定的談判。2008年9月,美國正式宣布參與談判,隨後澳大利亞、秘魯和越南也宣布加入談判(Williams, 2012)。
2009年11月美國總統奧巴馬強調,美國將會與TPP國家繼續進行接觸。2010年3月,有關擴展協定的談判正式開始。2010年10月,在文萊舉行的第三輪談判期間,馬來西亞宣布加入談判。2012年6月,加拿大和墨西哥宣布加入。墨西哥參加談判的意願起初是爲了針對TPP談判人員對其海關政策所表示的關切而進行的回應。加拿大和墨西哥于2012年10月正式成爲TPP談判成員。2010年11月13日至14日,日本在APEC橫濱峰會期間,作爲觀察員參加了TPP。2013年3月13日,日本提出加入談判的意向;同年8月,日本正式成爲談判成員國(Wikipedia, 2015)。
經過5年艱難而緊張的談判,由12個成員國組成的TPP于2015年10月5日正式達成一致,目前協定仍有待12個成員國的國內批准。
TPP被稱爲是面向21世紀具有裏程碑意義的協定。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所發布的協議摘要表示,TPP所具備的以下5項重要特征將爲全球貿易樹立新的標准:
第一,全面的市場准入。TPP將消除或削減幾乎所有貨物與服務貿易的關稅與非關稅壁壘,範圍涵蓋貿易領域的各個層面,諸如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以及投資,從而爲成員國的企業、勞動者和消費者創造新的機遇和福利。
第二,區域性的承諾辦法。TPP爲生産和供應鏈以及無縫貿易提供便利,以增進效益並幫助我們實現創造就業、提高生活水平、加強環境保護,以及促進跨界一體化和開放國內市場的目標。
第三,應對新的貿易挑戰。TPP通過解決新問題,包括發展數字經濟和促進國有企業在全球經濟中的作用等,促進創新,提升生産率,提高競爭力。
第四,包容性貿易。TPP納入若幹新的要素,以求保障所有不同發展水平的經濟體和不同規模的企業從貿易中獲得利益。
第五,區域一體化平台。TPP旨在形成一個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平台,計劃包括橫跨亞太地區的其他經濟體(USTR, 2015)。
根據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所發布的詳細協定內容摘要,TPP並非如其所宣稱的那樣是一份高標准而進取的協定,其內容較多是在重述WTO的條款,或者可以在諸如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等區域性貿易協定中找到相同或類似的內容。
TPP包括30個章節,涵蓋了與貿易相關等議題,首先是貨物貿易以及關稅和貿易便利化,接下來是衛生檢驗檢疫措施、技術性貿易壁壘、貿易救濟、投資服務、電子商務、政府采購、知識産權、勞工和環境等;各“水平狀”章節意在確保TPP在各方面均能發揮潛力。
第一章,初始條款和一般定義。根據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的協議摘要,本章承認,締約方之間相互簽訂的其他國際貿易協定與TPP並存,包括WTO協定、雙邊和區域間協定。
第二章,貨物貿易。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協議摘要聲稱,締約方同意消除或削減有關工業産品的關稅與非關稅貿易壁壘,以及農業産品的關稅和其他限制政策。根據TPP締約方協定,大部分的工業産品關稅在協定生效後即刻取消,另一部分商品關稅將在締約方同意的更長時間範圍內削減。關于農産品,締約方將消除或削減關稅和其他限制政策,以進一步促進本地區內的農産品貿易、加強食品保障。我們認爲,TPP成員國之間現有的進口關稅數額有限,並且很多成員國已經形成了雙邊或區域性自貿協定(FTA),因此關稅減免對于TPP貿易自由化而言,意義不大。
第三章,紡織品和服裝。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聲稱TPP締約方同意取消有關紡織品和服裝的關稅。根據TPP締約方的協議,大多數關稅將立即取消,另一部分敏感商品的關稅將由締約方同意在更長時間框架內削減。需要指出的是,這些內容基本是重述了WTO的相關條款。
第四章,原産地規則。規則明確了特定産品是否“原産”,是否有資格獲得TPP特惠關稅待遇。TPP采用“累積”機制,即在一般情況下,一個TPP締約方在生産任何締約方産品中的原料投入,將被視作任何其他TPP締約方的材料。
第五章,海關管理和貿易便利化。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協議摘要說明,TPP締約方就提高貿易便利化、提高海關程序的透明度,並確保海關管理的完整性的規則達成一致。TPP締約方已達成透明的規則,包括公布相關海關法律法規,避免貨物在通關時不必要的延遲和扣押以及由于海關尚未確定稅費金額而造成的“抗議支付”。同意完善海關估價和其他事項,並就海關罰款的紀律以及快遞運輸加急通道達成共識。這一章的內容與WTO的相關條款大同小異。
第六章,衛生檢驗檢疫(SPS)措施。根據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的協定摘要,TPP締約方就如何確保透明、非歧視規則立足于科學達成共識,並重申它們對保護人類、動物以及植物的生命和健康的權利。TPP的SPS規則建立在WTO的相關規則基礎之上,以識別和管理風險,其目的是不再對貿易施加不必要的限制。爲了迅速解決締約方之間出現的SPS問題,TPP締約方同意建立一種政府間協商機制。這些內容基本是WTO條款的重述。
第七章,技術性貿易壁壘。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的協定摘要表明,TPP各締約方同意基于透明、非歧視規則,發展技術規範、標准及合格評定程序,同時保留TPP締約成員實現合法目標的能力。它們同意相互合作,確保技術規範和標准不會造成不必要的貿易壁壘。爲降低TPP企業,特別是小企業成本,TPP締約方同意盡快接受來自于其他締約方合格評定機構的評定結果,使企業更容易進入TPP市場。這些內容沒有具體進展,基本重複了WTO的相關條款。
第八章,貿易救濟。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的TPP協定摘要表明,貿易救濟意在促進通過了解最佳慣例以提升貿易救濟程序的透明度和正當程序,但不損害各締約方在WTO項下的權利和義務。本章規定過渡性保護機制,即如果因爲其實施TPP進行關稅削減而導致對其國內産業的嚴重損害,則允許一個締約方在過渡期內使用過渡性保護措施。這些內容重述了WTO的相關條款。
第九章,投資。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協議摘要指出,爲確立投資規則,締約方需要制定非歧視性的投資政策,同時保障締約方政府實現合法和合規的公共政策目標。TPP規定在其他與投資相關的協定中出現的對投資的保護,包括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有關投資的“最低標准待遇”、禁止不符合公共利益缺乏正當程序和無補償的征收、投資資金的自由轉移、以及自由任命不受國籍限制的高層管理人員。TPP締約方引入負面清單管理體制,它們的市場需要向外國投資者全面開放,除非它們在兩個附件中提出了例外行動(非相容性措施)。
第十章,跨境服務貿易。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協議的摘要聲稱,TPP包含了在WTO及其他貿易協定中的諸項核心義務: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市場准入和當地存在。締約方接受負面清單體制,即他們的市場對TPP服務供應商開放,除非它們采取了例外行動。締約方還同意以合理、客觀和公正的方式管理其一般性適用程序,並接受新提出的服務規則符合透明度要求。這一章的內容基本重述了WTO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的條款。
第十一章,金融服務。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協議的摘要聲稱,TPP金融服務章節致力于提供重要的跨境和投資市場准入機會,同時確保締約方維持監管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的能力,以及在危機中采取緊急措施的能力。本章包含了出現在其他貿易協定中的諸項核心義務,即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市場准入和協定“投資”章節下的某些條款,包括最低待遇標准。締約方也制定規則正式承認那些旨在促進由持牌服務供應商提供保險服務的監管程序。此外,TPP還包括一些特殊承諾,涉及資産組合管理、電子支付卡服務以及數據處理中的信息傳輸。這些內容雖然重要但並未涉及服務貿易自由化的核心規則。
第十二章,商務人士臨時入境。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的TPP內容摘要指出,本章鼓勵TPP締約方的主管部門提供有關臨時入境申請的信息,並保證申請費用是合理的,並對申請快速做出決定並盡快通知申請人。本章內容在人員流動上並沒有實質性進步。
第十三章,電信。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的TPP內容摘要指出,締約方在確保境內有效和可信賴電信網絡方面享有共同利益。電訊網絡對于提供服務的企業至關重要。締約方承諾保障境內主要的電信服務供應商以合理的條件和及時的方式,提供網絡互聯、線路租賃、共同定位、電纜接口以及其他設備服務。締約方還承諾,發放牌照應確保程序透明以及管理規則不會對特定電信技術構成一般性歧視。本章內容在現有區域協定中是一項新的條款。
第十四章,電子商務。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的TPP內容摘要指出, TPP締約方承諾,在達成合法公衆政策目標(諸如個人信息保護政策)的範圍內,保證那些驅動互聯網和數碼經濟發展的全球信息和數據的自由流動。12個締約方同意不強求TPP締約方的企業建立數據中心作爲在TPP市場內運營的條件。另外,也不強求其移交或提供軟件的源代碼。本章內容不僅重要,且是現有貿易協定中的新條款。
第十五章,政府采購。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的TPP內容摘要指出,通過公平、可預期以及非歧視的規則,TPP締約方共享彼此龐大的政府采購市場所帶來的紅利。在政府采購章節,TPP締約方就國民待遇和非歧視的核心原則做出了承諾。他們也同意及時公布相關信息,保證供應商有充足時間獲取投標文件並應標,公平、不偏不倚的對待投標方,並爲投標方的信息保密。本章內容可以在WTO和NAFTA的條款中找到,並非高標准的規則。
第十六章,競爭政策。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發布的TPP內容摘要指出,TPP締約方在依靠若幹規則確保區域內競爭公平的框架下達成共識。規則要求TPP締約方維護法律秩序,禁止阻礙競爭的商業行爲,以及損害消費者的欺詐和欺騙性商業活動。TPP締約方同意制定或維持全國性阻礙競爭的商業行爲競爭法律,並將這些法律適用于它們領土內的所有商業行爲。我們認爲這些是軟性措施和規則,其內容可以在其他區域貿易協定中找到。
第十七章,國有企業及特定壟斷領域。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的TPP摘要指出,本章涉及從事商業活動的主要大型國有企業。締約方同意確保其國有企業基于商業的標准開展商業買賣。確保國有企業或特定壟斷領域非歧視地對待其他締約方企業、貨物和服務。本章包含了國有企業條款的新內容。
第十八章,知識産權。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的TPP摘要指出,TPP知識産權章節涉及專利、商標、版權、工業設計、地理標識、商業秘密以及知識産權的其他形式,知識産權權利的行使以及締約方願意合作的相關領域。本章根據WTO的TRIPS協定以及國際最佳通行慣例制定了專利標准。TPP締約方同意提供強有力的實施體制。本章內容主要重述了WTO的TRIPS協定。
第十九章,勞工。根據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的TPP摘要,TPP締約方同意以各方國內的法律和實踐采納並維持國際勞工組織于1998年聲明中承認的基本勞工權利,即結社自由及集體協商的權利,消滅強迫勞動現象,消滅雇傭童工現象,禁止童工這種最惡劣的形式以及消滅雇傭中的歧視現象。這些內容缺乏促進勞工自由流動的具體和強有力的措施。
第二十章,環境。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發布的TPP內容摘要指出,TPP共同承擔保護和維護環境的義務,包括一起合作以強調環境挑戰,12個締約方承諾將有效致力于執行環境法律。締約方還承諾完全履行其在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項下的義務。這一章的內容沒有提出具體的有力措施。
第二十一章,合作與能力建設。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發布的TPP內容摘要提出,本章設立合作與能力建設委員會以確定和檢討需要潛在合作和能力建設努力的領域。締約方的行動將基于相互認可的基礎並受其資源限制。
第二十二章,競爭力和商業促進。本章設立通過政府之間以及政府與企業、社會之間的對話以檢驗TPP對締約方競爭力影響的正式機制,關注日益深化的地區供應鏈,以評估進展、利用新機會和關注TPP生效後可能出現的挑戰。
第二十三章,發展。締約方致力于確保TPP成爲經濟貿易一體化的高標准模板,特別是確保所有締約方都能從TPP獲益,有能力實現全部承諾,通過強大的市場催生富有的社會。本章涵蓋三個在TPP生效後締約方應當合作努力的領域:①廣泛的經濟增長;②女性經濟發展;③教育、科學、技術、研究和創新。本章的這些內容較爲籠統,缺乏實質性具體措施。
第二十四章,中小企業。締約方在促進中小企業參與貿易方面有著一致意見,並保障中小企業分享TPP帶來的利益。通過TPP其他章節實現有關市場准入、紙面文件的減少、互聯網准入、貿易便利、快遞以及其他措施的承諾。這一章內容缺乏重要的具體措施。
第二十五章,監管一致性。本章意在通過增強有效的跨部門協商和合作促進TPP締約方監管的一致性。它鼓勵各方采用廣泛接受的合理監管措施,擬實施監管措施的影響評價,以及有關替代性監管措施選擇基礎和正在實施監管措施的溝通。本章還包括保障監管的條款表述的清晰性和連貫性,公衆得以知曉有關新監管措施的信息。本章的內容不屬于貿易自由化的核心措施。
第二十六章,透明度與反腐敗。TPP締約方須保證其涉及TPP有關事項的法律和行政法規對公衆開放,並在可能的情況下保證那些會影響締約方貿易和投資的規定讓人知曉。締約方同時也同意制定或維持有關法律,追究意圖通過公職人員獲得不正當利益的行爲,以及其他影響國際貿易和投資的腐敗行爲。締約方同時承諾有效實施其反腐敗法律法規。
第二十七章,行政及組織條款。本章列示組織架構,通過組織構架締約方得以評估和引導TPP的實施和運行,特別是設立由部長和高級官員組成的跨太平洋夥伴關系委員會以監控本協定的實施和運行以及指導其將來的發展。
第二十八章,爭端解決。所有締約方應致力于通過合作和協商解決爭議,並鼓勵締約方在合適的情況下采用替代性爭議解決方式。締約方的公衆得以跟進程序,爭議程序中提交的文件將予以公開,除非爭議的締約方另有約定,聽證將向公衆開放。專家小組做出的最終報告將向公衆公開。這一章的內容與WTO的相關條款基本一致。
第二十九章,例外。本章包含了GATT 1994第20條有關貨物貿易的一般例外條款,規定TPP中的任何條款不得理解爲阻止締約方適用或實施必要措施以保護公共道德,保障人權、動植物生命和健康、知識産權,實施與囚犯勞動力有關産品的措施以及有關保護瀕危自然物種的措施。本章還包含《服務貿易總協定》第14條與貿易有關的服務條款的一般例外條款。本章包括一項可適用于整個TPP自我評估的例外,使締約方可以明確地采取任何其認爲適當的措施以保護其核心安全利益。
第三十章,最後條款。本章定義TPP生效的方式、修改的方式、其他國家或單獨關稅區加入TPP的規則、締約方退出的方式以及TPP官方語言。本章還規定了協定的托管方式以便接受和分發文件(USTR, 2015)。
三、TPP不會對中國構成威脅
TPP協定的重要性不僅是其12個成員占據了世界GDP的40%,而且TPP自身也有著設定規則的目標。由于中國並非TPP的成員,故而TPP時常被解讀爲美國遏制中國戰略的一部分。事實上,我們認爲當前的TPP並不會在很大程度上對中國構成威脅。
1.TPP並未涉及中國在貿易協定中所關心的主要問題
自2001年加入WTO以來,中國的對外貿易飛速增長,目前已經是全球最大的貿易出口國。對于中國而言,反傾銷、反補貼以及其他一些環境和技術性貿易壁壘,才是其貿易發展的主要障礙和威脅。因此,中國對貿易協定的主要關切是具有保障性的市場准入,以及如何消除貿易的幹預和保護,這些議題沒有包含在TPP內容中。
2.TPP並非宣稱的高標准和新規則
TPP宣稱是一個高標准、進取、全面而平衡的協定。從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的協定TPP協定概要來看,TPP並未設置很多高標准的規則,很多內容和規則並未超越WTO和其他區域貿易協定的條款。TPP規則的重心仍然是貨物貿易領域,服務與農産品貿易的開放缺乏實質進展。
協定TPP協定確實囊括了最新湧現的一些貿易問題與跨領域問題,包括互聯網與數字經濟、國有企業在國際貿易和投資中的角色、企業獲益于貿易協定的能力,以及其他一些議題。但是這些新的規則在貿易協定中並非第一次出現。
貿易自由化部分的內容同樣乏善可陳。TPP成員國中已經有6個國家與美國簽署了相關的自由貿易協定,市場准入方面的進一步改善空間有限。而貿易自由化的實施將是一個逐步的過程。可以預期,在協定TPP協定的框架之下貿易將會更加便利,但與全面的貿易自由化仍有距離。可以說,TPP對中國的消極影響有限。
3.成員國的國內審批仍需時日
雖然TPP協定談判已經結束並達成一致,但尚需成員國各自的國內批准,該協定仍然面臨著需要12個國家逐一批准的挑戰。考慮到美國、澳大利亞和其他一些國家將迎來大選年,不確定因素將會有增無減。在美國,共和黨國會議員及其商界盟友目前對TPP的審批構成了很大的威脅。協定自2015年10月5日簽訂之後,美國國會沒有任何一位共和黨領導人,也沒有任何一個更爲廣泛的美國商界聯盟公開對TPP表示支持。日本和澳大利亞的TPP國內審批也並不容易。
4.數值模擬分析結果表明,TPP對中國的影響有限
利用11國阿明頓(Armington)全球貿易一般均衡數值模型,Li 和 Whalley (2014) 實證模擬了TPP對中國及世界主要經濟體的影響。模型構建了一個包含貿易成本和內生貨幣的貿易不平衡一般均衡模型框架,並使用2011年的數據校准模型並進行模擬分析,探求TPP對中國以及世界其他主要經濟體可能産生的影響。
表2列出了TPP對中國和其他國家潛在影響的模擬結果。可以看出,TPP會對中國的福利産生負面影響,在50%非關稅壁壘消除的情景下,中國的福利水平會下降0.1758%。由于出口上升進口下降,中國的生産水平將會有所提高,貿易不平衡進一步加劇。對于其他一些大國而言,TPP對于不同的國家以及不同的非關稅消除情景,有著不同的影響。在50%的非關稅壁壘消除情境下,TPP將有利于提高美國、日本和加拿大等國家的福利水平,同時對歐盟和韓國等國福利水平存在負面沖擊;除歐盟外,幾乎所有國家的生産水平都會提高;除韓國外,大多數國家的進出口也都會有所增長。除歐盟和日本外,TPP將會進一步加劇大多數國家的貿易不平衡。
表 1 TPP對中國以及其他主要相關國家的影響(%)
資料來源: Li and Whalley(2014).
模擬結果發現,TPP不利于中國的福利,但在當前的協定下,負面影響較爲有限。由于外部需求擴大,中國的出口貿易和總生産水平會有所提高。中國因此而帶來的福利水平損失是由于出口上升和進口下降引發消費下滑引起的。大多數成員國在福利、生産和貿易的所有方面都會獲益,而非TPP成員國大多會遭受福利損失,但某些國家的生産會有所提高。
從全球價值鏈的角度看,將中國排除在TPP之外的想法實際上是無法實現的。中國已經對文萊、智利、馬來西亞和越南等發展中國家進行了大量的直接投資,這些成員國將會成爲中間平台,促使中國在TPP下將其設計開發和生産的産品銷往美國等TPP成員國市場。
四、中國的應對策略
TPP簽署之後,由于中國身處其外,很多討論開始聚焦于中國的應對策略。從中國政府的反應看,總體上秉持觀望的態度。商務部提出以“開放的態度”看待TPP,並樂見其成。TPP簽署後,仍需經過成員國國內的審批。對中國的應對策略,我們提出四點方向。
1.促進中國參與的區域和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發展
中國將區域和雙邊自由貿易協定(FTA)視爲促使其融入全球經濟的重要途徑,理念是通過區域自由貿易協定進一步促進中國經濟的對外開放,並加快國內改革的步伐。在多哈回合僵持不下,WTO市場准入尚未取得進展的背景下,區域貿易協定被視爲是加強與其他經濟體經濟合作的重要途徑,以及以WTO爲基礎的全球多邊貿易體系的重要補充(Li et al., 2014a)。
如表2所示,中國目前已經與14個FTA貿易夥伴(以及35個單獨經濟體貿易夥伴)簽署了13份貿易協定。這14個貿易夥伴包括: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巴基斯坦、智利、新西蘭、新加坡、秘魯、中國香港、澳門、中國台灣、哥斯達黎加、冰島、瑞士、澳大利亞以及韓國。
表 2 中國所簽署的各項自由貿易協定(FTA)
資料來源:中國自由貿易區服務網。
中國現有自由貿易協定多數是雙邊協定,且貿易夥伴主要來自亞洲,並屬于發展中國家。在現有的自由貿易協定中,中國—東盟自貿區、更緊密經濟夥伴關系協定(CEPA,包括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以及與中國台灣簽署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涉及的貿易額較大,因此也是中國所簽署的最爲重要的自由貿易協定(Li et al., 2014b)。中國應該加快區域全面經濟合作夥伴關系協定(RCEP)以及中日韓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
中國已經與多個TPP成員國簽署了自由貿易協定。這些國家包括文萊、智利、馬來西亞、新西蘭、新加坡、秘魯和越南。中國應加快這一步伐,與TPP成員國開始就簽署雙邊進行談判,以此減輕TPP對中國的負面影響。
自由貿易區談判過程中,中國應強調其對貿易與保障性市場准入的關切。例如,中國應將反傾銷條款納入協定中,並利用FTA解決反傾銷的問題(Sun and Whalley, 2015)。
2.與美國開展雙邊談判
中美自由貿易協定目前尚無任何的官方正式表述或討論,不過這一協定倡議已經在學術層面進行了探討。中美作爲全球最大的經濟體,盡管困難重重,確有可能在未來啓動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談判的過程中,美國所提出的關切有可能超越關稅問題,並涉及貨幣操縱及其對貿易盈余的影響,以及國有企業及其對貿易所産生的影響。中國的談判目標則有可能聚焦于美國市場准入的保障以及美國對于外國收購與投資所采取的限制措施。有關中美雙邊投資條約(BIT)的談判已經啓動,這將爲未來的談判奠定基石。如果中美能夠達成雙邊自貿區協定,TPP對中國的影響將會在很大程度上削弱或減少。
3.促進國內的深度改革與開放
TPP將會增加中國進行深度國內改革的壓力。中國相繼建立了上海自由貿易區(FTZ)以及一系列其他國內自由貿易區,包括天津自貿區、廣東自貿區和福建自貿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將爲中國下一輪改革開放提供有益經驗。TPP將促使中國利用國際貿易規則來推進國內改革,包括國有企業改革、體制改革等。國外競爭對中國國內市場所造成的壓力,將倒逼和促進國內産業提高生産效率。中國要通過進一步對外開放,提高國際影響力,減少TPP對其可能産生的負面影響。這些措施包括意在加強中國與其他亞洲國家的經濟往來的“一帶一路”戰略,中國主導的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將爲中國的海外投資和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融資與支持。
4.盡早籌劃談判加入TPP
關于中國是否應加入TPP,目前仍存在很多爭論。媒體以及很多學者都對這一話題展開了討論。在不少的公開場合,中國官方發言人也表示,盡管中國目前難以滿足TPP協定的要求,但不排除在未來幾年中國可能會具備加入的條件和意願。
一些TPP規則將會對中國形成挑戰,譬如TPP有關政府采購的標准將會改變中國國有企業的結構與運行模式。另外,電子商務的相關標准會深度影響中國的監管制度和信息控制政策。我們認爲,如果中國有意在未來加入TPP,就應搶在別的國家之前盡早提出加入TPP。參與TPP的國家越多,面臨的談判會越複雜和困難。如果談判加入TPP,中國應進一步推動擴展TPP當前的內容和範圍,增加中國關切和訴求,例如保障性市場准入以及反傾銷措施等。
曆經5年的談判,包含12個成員的TPP協定最終于2015年10月5日正式達成一致。目前協定已經進入成員國的國內批准階段。中國作爲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卻被TPP排除在外。有學者認爲,協定的簽署將會對中國産生較大的負面沖擊。另外,TPP力圖構建形成新的國際經貿規則,中國的缺席將導致未來的新規則無法體現中國的訴求和需要。
我們對TPP的內容提出三個方面的判斷。第一,協定沒有包括中國在貿易協定談判中的核心利益主題,如保障性市場准入和反傾銷等。第二,當前的協定條款並非如宣稱的高標准和進取的21世紀貿易規則。其中很多內容僅僅是重述了WTO的條款。第三,協定仍需經過各成員國國內的審批。
基于以上判斷,中國可以從四個方面制定應對措施。其一,推動促進現有區域和雙邊自由貿易區的發展(例如RCEP與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構建中國的自由貿易區版圖。其二,與美國溝通協商雙邊自貿區的談判,加快中美雙邊投資協定(BIT)的進程。其三,如果要加入TPP,應盡快啓動談判工作。其四,推動進一步的國內改革與開放以適應高標准和新規則的挑戰。
[1] Li, C., and J. Whalley. 2014. “China and 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 Numerical Simulation Assessment of the Effects Involved.” The World Economy, 37(2):169-352.
[2] Li, C., J. Wang, and J. Whalley. 2014a. “China’s Regional and Bilateral Trade Agreements.” NBER Working Paper No.19853.
[3] —— 2014b. “China and Global Mega Trade Deals.” CIGI Paper No.34.
[4] Sun, Y., and J. Whalley. 2015. “China’s Antidumping Problems and Mit igat ion through 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 CIGI Paper No.70.
[5] USTR. 2015. “Summary of 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USTR News, October 5.
[6] Williams, B. R. 2012.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 Countries: Comparative Trade and Economic Analysis.” CRS Report for Congress, February 8, 2012.
[7] Wikipedia. 2015. “Trans-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ship.” Wikipedia website: http://en.wikipedi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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