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企業的資質管理,一直是敏感而難解的話題!將眼光放至全球,看看國內外對建築承包商的管理有何區別,有哪些是值得國內學習借鑒的。
一、我國資質管理模式
我國的建築業資質管理始于1984年。對建築企業設定相應條件,達到的即授予不同級別的資質,未授予資質的不准許進入建築市場。
在當今中國開展建築施工活動,資質不可或缺。只有擁有它,才能在允許的行業、範圍內從事相關建築活動,參與競標。資質的等級、類別、範圍關系到企業在建築市場中的競爭地位與能力,直接影響企業的生死存亡。
人爲擡高行業進入壁壘,標准中盲目強調規模,會致使企業盲目追求規模的擴大,市場上出現大量特級、一級資質的總承包商,小型企業比例偏低,沒有形成合理的以總承包爲龍頭,以專業承包爲依托,以勞務分包爲基礎的合理分工協作關系。
盲目追求規模,必然呆滯企業忽略核心競爭力的建設,已經擁有高資質等級的企業缺乏提升項目管理和技術水平的壓力,而是通過出賣高資質的辦法(允許挂靠、轉包等)收取管理費來賺取利潤。
而很多小企業因爲缺乏資源,只能采用“聯合、挂證”等辦法制作規模假象,不僅形成建築行業“大而小強,小而不專”的局面,更擾亂了整個施工市場秩序。
二、美國:承包商許可證制度
美國的市場經濟高度發達。對于大多數州來說,要開展建築活動,必須取得相應許可證。大多數州對承包商分類爲:總承包、電氣工程、管道工程等,而且承包商只能在自己許可證允許的業務範圍內開展建築活動。
在大多數州中,“承包商”的定義包括施工管理,因此施工管理人員必須要有許可證。建築經理必須擁有建築師或工程師或承包商的執照。而擁有一個州的許可證,並不意味著承包商可以在其他州開展建築活動。
美國各大州辦理建築工程許可證的條件不一,但可歸結爲兩類:
首先,針對個人,必須擁有學曆與工作經驗的相關證明,並完成考試;
其次,必須出具企業的一般責任保險與員工賠償保險。
例如,要在美國加州申請總承包許可證,必須:
① 年滿18歲,擁有2500美元的運營資金,並且擁有4年及以上的工作經驗或學習經驗;
② 選擇所需申請的許可證類別,並提交申請,包括信用報告、財務信息以及經驗證明;
③ 參加考試,並交納250美金的考試費用以及150美金的許可證辦理費用。考試內容包括財務管理、建設管理與項目管理等;
④ 順利完成考試,申請成功後,還需購買價值12500美金的保證金,以及購買一般責任保險與員工賠償保險。
美國多數州對建築公司不實行分級資質管理。一般是依靠保險公司對不同檔次的建築公司所提供保險金額不同,進行市場調節。
爲便于承擔實際的履約責任,在美國工程保證擔保的保函一般由專業化擔保公司出具,而並非由銀行出具。因爲美國按慣例要求承包商提供百分之百的履約保函,所以如果當地保險公司只能給甲公司1000萬美元的工程履約保函,甲公司就無法參加1000萬美元以上規模的工程投標。
保險公司對建築公司的保額是根據該公司在當地的工程經曆確定的,這使得小型外國建築公司在美經營困難。
三、新加坡:工程承包商注冊與許可體系
在新加坡目前有兩套並行的承包商管理體系。
其一是1984年以來執行的承包商注冊體系,另一個是2007年新頒發的許可執照體系。兩套體系都是在新加坡建築與建設局(BCA,Building andConstruction Authority)的管理下。
1、承包商注冊體系
承包商注冊體系是針對新加坡的政府公共工程,將承包商進行分類分級管理。BCA將承包商所能從事的工程類型分爲六大類:建築工程、與建築有關的工程、機械與電氣工程、維護工程、建材供應與工程監理,各大類下又分爲若幹小類。建築工程類共分爲七個級別,其他分爲六個級別,級別越高,能承擔的工程額越高。建築與建設局(BCA)在評定承包商的資質等級時,主要從承包商的資金情況、人員情況及曆史記錄三個方面對承包商進行考察,符合要求才可獲得批准。對于從事某些工程類型的承包商,還要求其人員或企業必須獲得相關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執照方可進行資質評定,如對于電力及通訊工程承包商,只有注冊成爲新加坡政府公共工程承包商,才能對政府公共工程進行投標。
2、許可執照體系
承包商許可制度是新加坡建築與建設局于2007年推出的新制度,根據新加坡2007年頒發的建築法規,所有在新加坡進行建築作業的企業都必須申請承包商許可證。新的許可制度的推出是爲了提升建築部門的安全與質量標准,提高承包商的專業水平。
新的許可制度中包括兩類:總承包許可證和專業承包許可證。
總承包分爲兩級,一級承包商可以承包任何額度的工程,而二級承包商只能承包低于600萬美元的工程。
專業承包包括六類專業建築作業:打樁工程、地面支持與加固、工地勘測、鋼結構、預制混凝土工作、現場預應力工作。
獲得許可證必須滿足三個方面的要求:經營管理負責人(學曆或相關資質證書與施工管理經驗)、技術總監(學曆或相關資質證書與施工管理經曆)以及實收資本。
一級承包商的許可證辦理費用爲1800美元,二級承包商的許可證辦理費用爲1200美元,專業承包商的許可證辦理費用爲1500美元,許可證的有效期爲三年。
四、英國:工程承包商注冊體系
英國並未對工程承包商進行資質評級,也就無所謂資質了。英國政府對建築企業的管理主要是通過承包商注冊體系來完成的。
此體系下登記注冊的承包商,一般認爲是達到了一定的標准,從而使業主在選擇這些登記過的承包商時,可簡化對公司的審查手續。當然,業主如何選擇承包商仍取決于業主自己。但是,爲了使其選擇工作簡化,已有越來越多的業主使用這種體系選擇承包商。
在英國,負責對建築企業進行登記注冊的主要有由英國建設主管部門(BIS,Department for Business Innovation& Skills)負責的建築戰線體系(Constructionline)和英國皇家特許建造學會(CIOB,Chartered Institute of Building)負責下的特許建造公司體系(CBC,Chartered Building Companies andConsultancies)。
1、建築戰線體系(Constructionline)
建築戰線(Constructionline)是英國商業創新與技術部門(BIS,Department for Business Innovation& Skills)建立並所屬的機構,機構的運營交由英國著名的私人公司Capita負責。它是目前英國最大的一個對承包商和咨詢公司進行注冊的機構,有超過18000家注冊的工程承包商,超過8000家的注冊業主。
所謂的注冊體系實際上是建立了龐大的工程承包商數據庫和業主數據庫,並通過建築戰線體系將兩大數據庫進行對接,節約業主對承包商進行審查的時間,簡化工作,節約費用,提高英國政府工程項目以及私人項目的效率。英國商務部的共同最低標准(OCG Common Minimum Standards)以及當地政府特別工作組,都推薦使用建築戰線體系裏注冊的承包商。
建築戰線體系中有超過18000家注冊的工程承包商,其中50%以上的承包商的年承包額少于100萬英鎊,29%以上的承包商的承包額少于250萬英鎊。因爲建築戰線體系只是對工程承包商提供注冊,所以沒有太多的門檻與標准的限制。承包商只需提交公司的相關財務信息、業務類別的證明、雇主和公共責任保險信息,並完成相關健康與安全管理、公平就業環境、環境標准的相關問卷、管理團隊信息等內容,建築戰線體系主要負責對承包商的財務資料的審核,並考察其公司的風險程度。
最初的登記注冊是比較花時間的,但建築戰線提供電話服務,利用電話幫助承包商進行登記,而承包商只需提供相應的文件證明。注冊信息每年更新一次。爲了保證建築戰線體系的運營,注冊的承包商只需交納每年90英鎊的基礎注冊費以及根據其每年的營業額增收一定的服務費,而注冊的業主無須交納任何費用。
2、CBC 體系
英國政府對建築業的許多微觀管理是由各種形式的行業協會組織實施的,有“小政府、大協會”之稱。
CBC體系是由英國皇家特許建造學會(CIOB)建立的。英國皇家特許建造學會具有較長的發展曆史,如今已發展成爲一個涉及到建築管理各領域的專業學會。學會在行政管理上與政府並無直接的關系,爲社會提供專業服務是學會考慮的首要問題,而皇家的認可表明對其專業資格的認可,包括對教育、培訓標准的認可。
特許建造公司對工程承包商的選擇主要側重于承包商內部人員的資質的考核,如:
- 主要從事建築領域相關的活動;
- 75%的執行董事或合夥者必須是相關特許專業機構的成員;
- 至少有3 個或50%的執行董事或合夥者是CIOB 的成員,獨資公司則必須全部爲CIOB 的成員;
- 在特殊情況下,CBC 體系還會要求公司至少有3 個或50%的執行董事或合夥者爲一些特許機構的成員,其中一個機構必須是CIOB。
專業行爲規範是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所有特許建築公司都應遵守並執行。通過對承包商公司人員資質的要求以及專業行爲規範的承諾,保證承包商能提供相應的專業服務,一方面提高了這些承包商在建築領域的形象,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業主選擇承包商的機率。
特許建造師必須繳納160英鎊的注冊費以及與公司營業額成一定比例的管理費用,從310英鎊至1890英鎊不等。
五、日本:工程承包商許可制度
日本對承包商采用許可制度。根據日本建築業法規規定,任何在日本准備從事建築活動的組織都必須取得許可執照,除非從事價值低于1500萬日元或建築面積少于150平方米的房屋建造工程以及少于500萬日元的其他工作。
有權頒發許可證的是建設大臣和地方建設主管,其中在一個區域內從事業務時,許可執照由轄區的地方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當業務範圍覆蓋兩個及以上地區時,則由建設大臣頒發許可證。
日本將建築業分爲28個小類,企業每進入一個行業分類,都需獲得該行業分類的許可證。企業可以一次獲得幾個行業分類的許可證,也沒有行業分類許可證數量的限制。
1、兩類許可證
日本的許可證分爲兩種:普通許可證和特殊許可證,建設大臣和地方建設主管都可以頒發28類業務的兩種許可證。
- “特殊許可證”:當建築企業分包給其他承包商的合同價值大于3000萬日元(如果是建築工程該額度爲4500萬日元),則必須取得“特殊許可證”。
- “普通許可證”:當承包的合同價值低于3000萬日元(如果是建築工程該額度爲4500萬日元),則只需要“普通許可證”。
但無論哪種許可證類別,都不對原合同價值有額度限制。
2、需滿足條件
獲得許可證必須有四個條件:
- 經營管理負責人(有經驗的董事會總監等);
- 每間辦公室擁有全職工程師(擁有工程資格);
- 對合同公平誠信,無不合格記錄(最近無違法紀錄);
- 真實的財務狀況與較強的資金可信度。
3、有效期
承包商許可證的有效期爲5年,期滿前30天進行重新申請。
建設大臣頒發的許可證的辦理需要15萬日元,更新許可證或新增行業分類則需要5萬日元,而地方建設主管頒發的許可證的辦理需要9萬日元,更新或新增行業分類需要5萬日元。
六、承包商管理模式對比
將中、美、新、英、日五國政府對承包商的管理模式進行比較(如下表),可以發現各國政府對建築承包商都實行了必要的管理,尤其是對于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對承包商的審查內容也基本相同,主要是承包商的人力資源情況、資金情況和誠信紀錄,尤其是人力資源中管理人員與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審核是審查中的重點。
中、美、新、英、日五國政府對承包商的管理模式比較
同時,承包商管理模式與各國經濟市場化程度以及政府對經濟的介入程度有關。
美國市場經濟發達,各州有獨立的立法權與執法權,雖然有許可證制度,但許可證的獲取簡單方便,且主要依靠保險公司對不同檔次的建築公司所提供保險金額不同,進行市場調節。
英國側重自由競爭,沒有政府定級制度,主要靠市場交易主體的相互制約,近期興起的注冊體系也主要由學會和私人機構負責。
日本是發達國家中政府對經濟介入程度最深的國家,有相對簡單的承包商許可證制度。
新加坡長期以來是政府主導型經濟,承包商資質管理相對複雜和嚴格。
相比而言,我國的資質管理最爲嚴格,而我國的建築業市場卻相對混亂。
究其根源是我國市場經濟還不完善,尤其是國內建築市場當前還處于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過程中,市場化還很不充分,用行政管理的手段來代替市場“看不見的手”,未必能起到很好的引導與監督作用。
七、對國內的啓示
資質管理的目標是維護工程承包市場的正常秩序,市場的優勝劣汰是最直接有效的資源配置方式,而資質管理只是幫助建立維護一個市場能正常運行的環境,而不是起到替代作用。
國外建築業是倒閉率最高的行業之一,通過激烈的競爭迫使承包商通過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技術能力來提升企業實力,形成健康的行業市場與一批競爭力強的企業。
通過對國外承包商管理模式的研究,對我國建築業資質管理具有一定的啓示:
- 資質分類宜粗不宜細,減少內部障礙,給承包商發展提供發揮優勢和潛力的空間,通過競爭來催生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承包商。
- 提倡個人資格認證,逐步淡化單位資質制度,建立有關個人執業資格制度的法規政策體系,實現與國際執業資格的互認。
- 簡化資質管理程序,提高資質認證效率,將資質管理作爲服務建築業發展的工具,而不是成爲發展的桎梏。
- 建立承包商誠信檔案,將誠信記錄作爲申請資質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