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付款服務法令》(Payment Services Act),持牌的數碼付款代幣服務供應商目前不受風險資本或流動性的監管要求,也無須保護顧客的資金或數碼代幣,免受破産風險,這與多數司法管轄區的條例相似。金管局的監管重點是防範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風險以及科技風險。
本地咨詢公司Holland & Marie合夥人克裏斯·霍蘭德(Chris Holland)說,金管局有可能會要求散戶投資者在進行加密貨幣交易前先通過合適測試,或提高強制披露的要求以提升透明度。
他認爲,金管局也可能會考慮要求受當局監管的公司在借貸加密貨幣時,要求對方提供抵押擔保,對它們進行盡職調查,並遵守流動性和風險資本條例。
新加坡律師事務所Reed Smith LLP合夥人哈根魯克(Hagen Rooke)指出,由于加密貨幣領域最近面對各種破産和違約問題,金管局可能正在檢討是否需要采取額外的監管措施來降低這些風險。
知情人士說,金管局要求業者提供的資料,包括了持有的代幣、加密貨幣放貸與借貸的平台、通過去中心化金融協議的貸款金額,以及代幣被抵押的數量。
彭博引述知情人士透露,金管局在上個月向一些申請和持有數碼付款代幣(digital payment token,簡稱DPT)執照的業者發出一份調查問卷,詢問有關業務活動和持有代幣的詳情。這主要是爲了衡量這些公司的財務是否穩健,以及它們之間的互聯性(interconnectedness)。
消息指出,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出台加密貨幣的監管改革之前,正在對加密貨幣業者進行更嚴格的審查。
金管局發言人回應彭博社詢問時指出,該局預期持有和申請執照的業者向當局通報任何對公司營運造成顯著影響或沖擊的事項,這包括可能影響業者的償債能力,或履行財務、法定、合約或其他義務的能力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