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情時說已向妻子道歉 出獄後將接受心理治療
被告自2010年不斷違反個人保護令,受害者包括父母和兄妹,近幾年對妻子動手。案發時,妻子已有個人保護令,但無法阻止被告對她施暴。
被告也數次在公共場所發怒。2022年2月15日,因不滿丟失攜手防疫器,他于勿洛坊(Bedok Point)順手拿起安全交通錐,朝柱子丟去,結果反彈擊中一名女行人的手臂。
法官下判時警告被告不要再犯,並安排夫妻與輔導員見面,爲他們提供援助。(人名譯音)
另一次于2021年9月28日,被告在勿洛北一帶的社會服務中心外與一名男子起爭執,用雙手推對方再猛踢他的膝蓋,導致對方跌倒。
目前還押監獄的被告王國雄(34歲)星期二(9月27日)通過視訊出庭,承認九項違反個人保護令、魯莽行事、蓄意傷人等罪名。
不顧法庭下達的個人保護令,火爆男子數次拳打妻子,還朝她潑滾水導致她燙傷,被判監11個月和兩周。
被告求情時說已向妻子道歉,也得到妻子的原諒,但他知道自己的行爲無法接受,出獄後將接受輔導和心理治療,並按時服藥控制病情。
妻子現身法庭聽審,並在法官下判時雙手緊握,凝視著熒幕中的丈夫。她在下判後接受訪問,說已經原諒丈夫,當初也不願把事情鬧大,“看到他坐牢,我很傷心。”
妻子決定在客廳休息,隨後又睡著。下午3時許,她感覺臉部燒灼驚醒,發現被告朝她潑滾水。被告稱不滿妻子叫他“Ah Gua”(福建話“變性人”的意思)才朝她潑水,但妻子指她當時已熟睡,根本沒有說話。她過後到廁所沖涼,但沒有看醫生或報警。
2022年5月28日早上7時30分許,妻子服藥後睡過頭,結果被告發怒,一拳打傷妻子的右眼,導致她的眼睛腫得張不開。
6月2日早上,兩人討論如何分配500元援助金時,在組屋樓下又吵起來。被告氣得揮拳打妻子頭部,目擊者見狀報警。
警方到場時發現妻子遍體鱗傷,帶她到樟宜綜合醫院看診,發現她的眼睛血管爆裂,視線模糊,胸部、大腿和腹部有燒傷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