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沒有土地增值費,現在許多集售項目的買賣雙方都在價格方面相持不下。屋主希望能高價出售房子以購買替代房子,但對發展商而言,這筆錢其實是購地價。發展商在選購地段時更加謹慎,買賣雙方的價格預期差距大,導致一些集售項目招標失敗。”
他說,集售項目要價不菲,發展商在重新發展地段時要考慮未來房地産市場疲弱的風險。因此發展商在計算成本之後所開出的競標價,可能無法達到買家預期。
小型地段仍是發展商首選,而且重新發展後的私宅單位售價預計會保留在200萬元以下,在多數買家能負擔的水平以內。
“我認爲,擁有上千單位的霸級私宅項目是沒機會找到買主的,因爲發展商必須一下子掏出巨款收購地段,重新發展後還要擔心銷售速度緩慢,要面對多種風險。接下來,發展商應該會更傾向于競標可建造數百個單位的中型項目。”
政府上調住宅用地的土地增值費,整體發展成本進一步增加。分析師認爲,發展商更傾向于購買政府地段,而在競標集體出售地段時則更爲謹慎。
他說,土地增值費確實會增加發展商填補土地使用密度時的成本,但這筆費用一般上只占總發展費的小部分。
世邦魏理仕東南亞研究主管宋明蔚指出,政府售地計劃地段對發展商的吸引力會加大。
沈振倫也認爲,有能力競標大型地段的發展不多,若地段的位置優越,仍會吸引發展商競標,但多數會以財團的形式參加。
發展商收購焦點 仍可能放在政府地段上
非有地住宅用地和有地住宅用地的土地增值費(Land Betterment Charge)分別平均調高12.9%和10.2%。發展商重新發展地段的成本將增加。
第一太平戴維斯研究與咨詢部執行董事張敏璋也有類似看法。
土地增值費取代之前由國家發展部制定的發展費。發展商支付土地增值費給政府,用來填補土地使用密度和價值提高後的價差。
她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土地增值費調高會導致建築和融資成本增加,而這些成本未必能轉嫁給消費者,屋主若考慮到這點,就可能得調低要價。”
她認爲,已達到最高總樓面面積的集售項目,會比還未提高土地使用密度的項目更具銷售優勢。
他還說,發展商可能會把收購焦點放在政府地段上,這可能導致市場的新私宅供應有限,因此新私宅售價可能會持續高漲。
發展商更爲關注整體地價、建築成本,以及銀行貸款利率,而這些考量因素足以讓發展商在選購地段時打起十二分精神。
戴玉祥産業總裁沈振倫的看法稍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