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1日前(即歐盟一期排氣標准推出前)注冊的電單車所排出的一氧化碳可多出約10倍,碳氫化合物則多30倍。
爲進一步提升本地空氣質量,新加坡將通過頒發現金獎勵,鼓勵擁有2003年7月1日前注冊、排放汙染較高的電單車車主在接下來五年內報銷電單車。符合條件的車主可獲得高達3500元的獎勵。
昨天,約2萬7000輛電單車的車主可從中受惠。
電單車雖只占新加坡車輛的15%,但所排放的一氧化碳卻占了所有車輛的約五成。而相對于歐盟四期(Euro IV)的電單車,2003年7月1日前(即歐盟一期(Euro I)排氣標准推出前)注冊的電單車所排出的一氧化碳可多出約10倍,碳氫化合物(hydrocarbon)則多30倍。
這類有至少15年車齡的電單車占目前本地電單車總數約兩成,當中,約30%已超過20歲,最“年長”的則已超過65年。在轎車行列中,僅1%的車齡在15年及以上。
多年來,新加坡一直試圖減少路上高齡的車輛。
新推出的獎勵計劃分兩部分:所有在2003年7月1日前注冊、截至昨天仍持有效的10年擁車證,並選在2023年4月5日當天或之前報銷電單車的車主將可獲2000元獎勵;車主若從今天起不延長符合獎勵條件的電單車擁車證,將能獲取額外1500元。
電單車報銷後,將依照車主購買擁車證時的成價計算,將剩余的擁車證金額以回扣方式還給車主。
獎勵計劃不包括經典汽車計劃、古董車(有限)(Vintage(Restricted)) 計劃和古董車修改計劃(Revised Vintage Vehicle Scheme)下的電單車,以及持五年、不可延長擁車證的電單車。所有符合條件的車主將在月底前接到環境局的信件通知。
另外,從2023年4月6日起收緊2003年7月1日前注冊的電單車排放標准,更多細節將在日後公布。到2028年6月30日後,這些電單車將不獲准在新加坡公路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