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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金融》
作者:潘功勝
職務: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彙管理局局長
2019年是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暨人民幣國際化啓動十周年。十年來,人民幣國際化工作始終服從國家改革開放大局,堅持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在防範跨境資本大幅波動的同時,推動金融市場對外開放,支持“一帶一路”建設,全面增強了人民幣的支付、投融資、儲備和計價等貨幣功能,人民幣在國際貨幣體系中的地位顯著提升。
人民幣國際化堅持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
貨幣國際化本質上是經濟國際化的産物,最終目標也要服務于經濟發展。從2009年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開始,人民幣國際化就始終堅持“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導向,密切跟蹤市場變化,貼近經濟主體在不同階段的人民幣跨境使用需求,在充分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做好風險評估與防範,適時在更大範圍內推廣,逐步實現從經常項目到資本項目、從貿易投資到金融交易、從銀行企業到個人、從簡單到複雜業務的拓展。
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針對主要儲備貨幣彙率劇烈波動、衆多企業希望使用人民幣降低彙率風險的現實需求。2009年7月,上海等5個境內城市率先啓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人民幣國際化正式起航。在及時總結經驗的基礎上,跨境人民幣結算試點迅速擴大至全國,業務範圍也從貨物貿易擴展到全部經常項目。隨著經常項下人民幣結算的深入開展,境內外機構使用人民幣進行直接投資的需求日益增長,資本項下跨境人民幣業務試點開始更多的開展。從2010年起,境內企業對外直接投資(ODI)、境外直接投資(FDI)人民幣結算陸續開始試點;從2013年起,境外人民幣放款、跨國企業人民幣資金池、全口徑跨境融資等相關融資業務也根據市場需要陸續放開。考慮到個人使用人民幣進行貿易、旅遊、留學等正常需求,從2012年起,個人經常項目跨境人民幣業務試點陸續啓動,並于2018年最終擴展到全國。
跨境人民幣業務的推出以滿足市場主體需求爲出發點,各項業務的具體設計也以方便經濟主體使用爲落腳點,逐步適應開放程度不斷提高的外部環境,減少行政審批,簡化辦理手續,縮短業務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對企業而言,開展跨境人民幣業務相對傳統跨境業務更爲便利,有利于規避彙率風險,有利于減少“腳底成本”,有利于提高跨境資金結算效率,爲市場主體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好處。
在推動跨境人民幣業務便利化的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管理。加強跨境資金流動監測、分析、預警,建立健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的跨境資金流動管理體系,完善銀行自律機制建設,提升金融機構的合規意識和合規能力,把銀行挺在防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的第一線,減少對微觀主體的直接幹預,努力保持政策的一致性、連續性。
人民幣國際化是在市場驅動下水到渠成的過程,切實發揮了服務實體經濟的積極作用。這個過程中並沒有采取特殊或優惠政策,而是鼓勵人民幣與其他國際貨幣公平競爭,充分尊重市場參與者的自主選擇。
人民幣國際化深化于金融市場開放,提升我國資本項目開放水平
近年來,我國金融市場開放步伐不斷加快,投資者範圍不斷擴大,風險對沖工具逐漸豐富,跨境資金交易結算更加便利,信用評級市場開放持續提高,會計稅收政策安排逐步完善,爲人民幣國際化和資本項目開放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我國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已納入明晟(MSCI)、富時羅素(FTSE Russell)、彭博巴克萊(Bloomberg Barclays Global Aggregate,BBGA)等多個國際主流指數。截至2019年3月末,境外主體持有境內人民幣股票和債券規模合計3.5萬億元,同比增長34%。
目前,境外投資者已經可以通過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滬港通、深港通、滬倫通、直接入市投資、債券通、基金互認、黃金國際版、特定品種期貨等多種渠道投資我國金融市場。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RQDII)可按相關規定投資境外金融市場人民幣計價的金融産品,也可通過滬港通、深港通和基金互認等渠道投資香港金融市場。從開放路徑看,我國金融市場漸進的管道式開放局面是曆史形成的,規模有限、風險可控,這些管道各有側重,滿足了不同投資者的需求和投資偏好。但是,各開放管道同時並存、相互隔離,在市場准入、資金彙兌等方面監管要求也不完全一致,這種情形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境外投資者多渠道投資的操作難度。爲此,人民銀行目前正在就統一各開放管道監管要求方面進行較大幅度的改革。
人民幣國際化和金融市場開放相輔相成、相互促進。一方面,隨著人民幣國際化水平的提高,境外主體持有的人民幣逐步增加,投資境內金融市場的需求日益強烈,促進了市場的開放和完善;另一方面,國內金融市場快速發展,提高了人民幣金融資産的吸引力,反過來又促進了人民幣可自由交易和使用程度。總體看,我國金融市場開放雖然取得了很大進展,但是仍有進一步開放的較大空間,應當在改革開放中不斷縮小差距。
人民幣國際化推動全球儲備貨幣體系改革,增強人民幣儲備貨幣功能
2016年10月,人民幣正式加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特別提款權(SDR)貨幣籃子,這是人民幣國際化進程的一個裏程碑。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全球金融市場劇烈波動,主要儲備貨幣在爲全球提供流通性的同時難以兼顧幣值穩定。危機後,順應許多國家提出的通過進行本幣互換合作提供流動性來促進雙邊貿易投資的需求,我國先後與38個國家或地區央行或貨幣當局簽署了雙邊本幣互換協議。同時,我國經濟率先複蘇並保持了中高速增長,人民幣作爲高息貨幣且處于升值通道,境外主體持有意願較強。人民銀行順應需求,逐步放寬各個渠道下的跨境人民幣政策,人民幣跨境和國際使用快速增長,爲人民幣加入SDR打下了堅實基礎。
將人民幣納入SDR貨幣籃子,是國際貨幣體系改革的成果,“是對人民幣國際化進程的認可,是對中國經濟開放的認可,也是對中國一系列具有重大意義的改革的認可”。加入SDR後,人民幣國際儲備貨幣地位顯著提高。在IMF最新公布的官方外彙儲備幣種構成中,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人民幣儲備規模爲2129億美元,占比1.95%,較剛加入時提高了0.88個百分點,排第5位。目前,已有60多個境外央行或貨幣當局將人民幣納入外彙儲備。
人民幣國際化助力“一帶一路”建設,支持國家戰略發展
2013年秋,習近平主席提出了“一帶一路”倡議。作爲“一帶一路”合作內容的“五通”(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之一,資金融通無疑是“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支撐。從近些年的實踐來看,人民幣國際使用的逐步擴大對落實“一帶一路”倡議發揮著越來越大的推動作用,兩者相輔相成、彼此促進。
人民幣跨境結算有力提升了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2018年,我國與沿線國家跨境人民幣結算量達2.07萬億元,占同期全國跨境人民幣結算量的13.1%。我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雙邊貨幣合作不斷深化。截至目前,我國已與21個沿線國家簽署了雙邊本幣互換協議,與7個沿線國家建立了人民幣清算安排,有6個沿線國家獲批RQFII額度,人民幣與8個沿線國家貨幣實現直接交易、與4個沿線國家貨幣實現區域交易。俄羅斯、新加坡等多個沿線國家央行已將人民幣資産納入其外彙儲備。2018年1月,巴基斯坦央行發布聲明,明確在中巴雙邊貿易和投資活動中公共和私人部門均可自由選擇使用人民幣;8月,越南國家銀行頒布人民幣使用新規,擴大人民幣在越邊境地區使用的主體範圍和區域範圍;2019年1月,緬甸中央銀行發布通知,允許使用人民幣作爲國際支付的結算貨幣。
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服務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
當前國際經濟金融格局出現重大變化,全球貿易摩擦頻發,民粹主義擡頭,部分國家和地區開始注重使用本幣進行跨境結算,人民幣國際化面臨新的契機。同時人民幣國際化也面臨新的挑戰,由初期的快速發展階段進入常態化,進一步深化推動需要相關金融改革的共同推進,需要各方面通力配合形成合力。
展望未來,中國經濟已經從高速發展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從外需導向轉向了國內巨大市場驅動。高質量發展意味著高質量的資源配置和高質量的經濟循環。人民幣國際化是改革開放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我國綜合國力的重要體現,有著巨大的發展潛力,可以助力金融資源的合理高效配置,暢通貨幣供需的循環渠道,在推動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結構優化中發揮重要作用。人民幣國際化是市場驅動、水到渠成的結果,是一個長期過程,不可一蹴而就。未來,我們要繼續堅持低調務實、順勢而爲的基本原則,久久爲功。一方面,要積極穩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進程,提升境外主體持有和使用人民幣的信心;另一方面,要做好開放中的風險防範,確保人民幣國際化行穩致遠。
一是堅持市場驅動。擴大人民幣跨境支付結算,探索實施更高水平的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重點推動貿易和投資領域人民幣跨境使用。逐步消除限制人民幣使用的障礙,爲人民幣與其他主要可兌換貨幣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繼續完善人民幣國際化基礎設施,提高人民幣清算效率。
二是拓展人民幣的國際貨幣功能,逐步擴大人民幣在跨境投資、金融市場交易和儲備中的使用。繼續推動國內金融市場開放,進一步便利境外投資者使用人民幣投資境內債券和股票。支持將境內金融市場産品納入主流國際指數,促進人民幣在資本項下的使用。豐富外彙市場參與者類型,豐富風險對沖産品和工具,推動非儲備貨幣區域交易發展,建立健全開放的、有競爭力的外彙市場。進一步吸引境外央行類機構增配人民幣資産,穩步提升人民幣儲備貨幣功能。
三是協調推進相關金融改革,形成政策合力。繼續深化利率和彙率市場化改革,有序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繼續擴大金融市場對外開放,夯實人民幣國際化的基礎。加強各方面協調,推動我國稅收、會計、評級等制度與國際接軌,發揮金融機構和企業的“主力軍”作用,形成推動人民幣國際使用的政策合力。
四是引導離岸人民幣市場健康發展。不斷豐富離岸市場人民幣金融産品,提供必要的流動性支持,增加人民幣資金的可獲得性,提高人民幣自由使用的程度,實現離岸與在岸市場良性互動、深度整合。
五是完善宏觀審慎管理。加強對跨境資金流動的監測、分析和預警,做好逆周期調節,完善事中事後管理和金融機構自律機制,防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責任編輯 張 林)
來源/《中國金融》2019年第14期
責編/張廣琳 審校/王瀝慷 監制/李雨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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