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很多消費者都願意通過手機點餐和購物,盡量避免不必要的外出采購,減少交叉感染風險。 爲此,門頭溝區市場監管局要求,已售出或已配送但被退回的餐食,嚴禁進行二次銷售,嚴禁作爲食品原料進行二次加工制作並銷售。
針對禁止經營、貯存野生動物或野生動物制品,門頭溝區市場監管局要求,經營區域的宣傳欄、顯示屏、菜單中及線上圖文,可能存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標識或文字的,要及時清除,防止對消費者産生誤判。
此外,食品經營單位已售出(配送)但被退回的餐食,嚴禁進行二次銷售,嚴禁作爲食品原料進行二次加工制作並銷售。同時,督促企業審慎恢複正常營業,臨時允許餐飲服務單位在“線上”和“線下”銷售本單位加工制作的半成品,商家必須在半成品包裝或容器上標明加工制作單位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稱、加工時間、保存條件、保存期限、加工制作要求等內容。
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不需現場核查的企業可采取網上資料預審,上傳現場視頻,門頭溝市場監管局將通過遠程連線等方式開展“不見面”現場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