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8歲男子先後強奸了兩名分別是14歲和16歲的繼女,被判坐牢28年和18下鞭刑。
《今日報》報道,被告是38歲的兼職保安,在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之間侵犯了兩名繼女,當時她們分別是14歲和16歲。
案情顯示,女孩們的生父因罪入獄後,母親于2012年改嫁給了被告,當時她們分別只有八歲和十歲。由于母親失業,在經濟上依賴被告,她們擔心被告一旦入獄會導致家庭崩潰。因此,她們在被侵犯後只能互相傾訴,沒有告訴任何人,直到妹妹發現自己懷孕並誤認爲自己懷上繼父的骨肉,才揭露被告的罪行。
爲了保護受害者的身份,法庭下令不能透露被告的姓名。被告對兩項強奸控狀認罪,其他三項強奸控狀和四項非禮控狀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在內。被告在6日被判坐牢28年和18下鞭刑。
濫用繼女們的信任
案情顯示,女孩們稱呼被告爲“父親”(father),被告會對小女兒表達愛意——她的生父不曾如此對待她。比起母親,她們在情感上甚至更親近被告,她們與他分享情感問題和其他青少年時期的問題。
檢察官說,被告是個嚴格的父親,禁止女孩們在其他地方過夜,小女兒與男生接吻他也會加以被管教。
被告先是非禮小女兒,隨後行爲變本加厲,性侵兩個女孩。當被告開始性侵小女兒時,她會用枕頭捂住臉,問自己爲什麽繼父要這樣對她。
2017年12月,一家人到白沙的小屋(chalet)度假三天。當被告返回住所餵寵物貓時,對性侵一事毫不知情的母親,叫小女兒陪被告一起去。被告在那裏強奸了她,期間女孩曾求他停止。
隨後他們回到度假小屋,被告表現得若無其事。被告聲稱他強奸了小女兒,是因爲他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性生活了。
另外,趁住所裏沒有其他人之際,被告曾在四個月內兩次強奸了大女兒。被告第一次侵犯她時,她已經睡著了。她太害怕了,不敢把他推開或尖叫。
小女兒發覺懷孕後報警
女孩們都沒有揭發此事,因爲她們擔心他會像親生父親一樣被關進監獄。這個家庭將失去收入。
大女兒保持沉默,因爲她不知道如何說出被告對她所做的事情。她感到爲難,也擔心母親在感情上受到傷害。
在2018年7月14日大女兒第二次被強奸後,向妹妹吐露實情。妹妹告訴她,被告也曾性侵她。
四天後,小女兒因在運動時感到背部疼痛到竹腳婦幼醫院,掃描顯示她已經懷孕21周了。
小女兒害怕自己懷的是繼父的骨肉,便告訴母親關于性侵一事。她後來尋求墮胎,脫氧核糖核酸(DNA)測試顯示,她所懷的是男友的骨肉。小女兒在2018年2月前後自願與男友發生了性關系。
警方接獲通報後就致電被告但電話沒有接通,警方隨後發布緊急公報通緝被告。被告于2018年7月23日到警察廣東民大廈(Police Cantonment Complex)投案。
繼父與生母求情輕判
在被告還押期間,大女兒曾來探視,被告請求她撤銷指控或減輕指控的嚴重性。大女兒點頭回應,但最終沒有改變她的說法。
在心理衛生學院對被告進行評估時,一位精神病學家發現被告當時沒有精神障礙或疾病。
副檢察官Muhammad Imaduddien和Chong Kee En在求刑時表示,被告以一種“肮髒和可惡”的方式濫用繼女們對他的信任。
他們透露,大女兒還告訴當局,她的母親請求她幫被告得到較輕的判決。
在每一項強奸控狀下,被告可被判監禁最長20年,被罰款或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