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九霖與吳曉波
編者按:這篇文章選自本人新著《商業的邏輯》的序言,作者爲知名財經作家吳曉波先生。以下爲文章全文:
2004 年 9 月,《中國企業家》雜志的封面人物是陳九霖(原名陳久霖,以下統一用現名)。在“買來個石油帝國”豪氣的大標題下, 編輯特意把下面的這個懸念也刊印在封面上:“陳九霖能否靠海外收購把中國航油打造成中國第四家石油巨頭?”令這家雜志社沒有料到的是,短短 4 個月後,它不得不做了另一個長篇的封面文章:“誰搞垮了中國航油?”
陳九霖被認爲是一個商業奇才。1997年,36歲的他受中國航油集團委派,前往新加坡接手管理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這家公司成立于 1993年,最初兩年虧損,之後又休眠兩年,近乎一個空殼。陳九霖剛到新加坡的時候,只有一個人來接機,這人也是陳九霖唯一的下屬。當時給陳九霖的創業資本是 21.9 萬美元,7年之後, 他的業績是: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淨資産增長852 倍, 達 1.5億美元,經營業務從單一的進口航油運輸經紀業務,逐步擴展至石油實業投資、國際石油貿易、進口航油采購“三足鼎立”的商業模式,公司于 2001年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成爲出了名的熱門股,市值是原始投資的 5022倍。它成爲中國國有企業在海外創業的標本,公司的經營業績和管理機制被列爲新加坡國立大學課程教學案例。它還曾獲新加坡上市公司“最具透明度”企業,並被美國應用貿易系統機構(ATS)評選爲亞太地區“最具獨特性、成長最快和最有效率”的石油公司。
陳本人還被推舉爲新加坡中資企業協會第四任會長,2003 年 10 月,他被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評選爲“亞洲經濟新領袖”(締造人),即現在的“全球青年領袖”(陳是中國唯一、全球七人之一的締造人)。
陳九霖的年薪爲 2350 萬元人民幣,不僅創造了中國國有企業之最,也高居新加坡上市公司管理者之首,被譽爲“中國打工皇帝”。
他初到新加坡時,這家分公司僅負責集團內的航油運輸經紀(ship broker)業務。爲了能獲得集團進口航油的采購權,陳九霖逐一拜會集團(當時爲航油總公司)各位領導,爲了說服其中一位領導,他曾冒著風雪一直在人家門口等到晚上11 點。就這樣,集團終于拗不過陳九霖堅韌的精神,答應給予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幾萬噸進口航油額度試試。但陳九霖卻面臨資金困難的問題,當時采購一船航油需要600 萬 ~1000 萬美元,此前沒有任何銀行授信的陳九霖居然說服了法國巴黎國民銀行試探性地給予他 1000 萬美元的融資額度。就這樣,他做成了第一筆生意,並盈利29 萬美元。爲了從總公司拿到更多的訂單,陳九霖通過批量運輸、統一采購等手段成功壓低了油品的價格。顯然,跟集團公司內的其他經營者相比,他是一個更懂得商業謀略的人。
通過他的努力,中國航油集團進口油的成本不斷降低,由此獲得的利潤相應地大幅增加,也獲得了越來越多的采購權,並肩負起爲集團公司平抑油價、降低采購成本的重任。1998年,中國航油(新加坡) 股份有限公司就從總公司的 26 船貨中以競標的方式拿到了 21 船的訂單,通過它采購的油品,在中國航油集團全部進口航油中所占的比例一下子攀升到 92%。2000 年 3 月,中國航油總公司正式下文,要求參股公司在內的所有下屬公司在今後幾年必須通過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外采購航油。就這樣,陳九霖讓一個賬面資金不過20 多萬美元的空殼公司,變成了注冊資金 6000萬新加坡元、年營業額近百億美元的大型貿易企業。從 2002年開始,陳九霖進軍實業投資並展開大規模收購,試圖從貿易公司轉型爲集石油實業投資、國際石油貿易和進口航油采購爲一體的工貿結合型實體企業。
2002 年 4 月,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投標方式, 成功獲得了西班牙最大的石油設施公司—— CLH 公司 5% 的股權, 對價是6000 萬歐元;7 月,它又收購了上海浦東國際機場航空油料有限責任公司33% 的股權,成爲該公司第二大股東;2003 年,收購新加坡國家石油公司(SPC)20.6% 的股權,這家公司是新加坡唯一一家由國家控股的能源上市公司,經營石油天然氣的開采、提煉以及原油、成品油的銷售,業務遍及東南亞地區,經此一役,陳九霖名聲大噪。
陳九霖不僅成了中國航油集團的一面旗幟,更被當作中國國企“走出去”的過河尖兵。不過,在評價標准頗爲奇異的國有體制內部,具有雄才的他又是一個頗具爭議的另類。有一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 陳九霖十分直率地說:“危機時刻伴隨著我。”
經國內有關部門和公司董事會批准,他開始涉足石油衍生産品業務,以賣空期權和買入期貨的方式進行投資。陳九霖自信地認爲,中國航油擁有壟斷而穩定的航油進口業務,以此身份從事期貨,必然贏多輸少。但後來這卻不幸地成了一場悲劇。
2003年,中國航油石油期貨業務賺取了不少利潤。2004 年 3 月28 日,陳九霖首次得知期權投機業務出現 580萬美元的賬面虧損。此時,擺在陳九霖面前的有三種選擇:一是斬倉,把虧損額限制在當前水平,賬面虧損由此轉爲實際虧損;二是讓期權合同自動到期,賬面虧損逐步轉爲實際虧損,但虧損額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當前水平;三是展期,就賣空期權而言,如果油價下滑到中國航油期權賣出價格,則不至于虧損並因此賺取權利金,反之,則會造成更大的虧損。在高盛的建議下以及公司交易員和風險管理委員會的極力堅持下,陳九霖被迫選擇第三方案。他同意了高盛的挪盤展期方案,截至10 月 3 日,虧損額已達 8000 萬美元,而 5200 萬桶的交易量也已經是中國航油集團每年實際用油的數量。陳九霖被迫向北京集團求救,集團公司決定出手救助,出售集團持有的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15% 的股權(集團當時持股75%),籌得 1.07 億美元用于保證金,這也是新加坡當局判處陳九霖入獄的原因。然而,油市走向依然朝惡化的方向演進。到 11 月 29 日,中國航油集團終于信心崩塌,決定放棄拯救,改爲在高價位時全部斬倉,最終虧損 5.5 億美元。第二天,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向當地法院尋求債務重組。僅 8 個月的時間陳九霖由英雄變成了罪人。
中國航油集團敗局後,國內傳媒從企業家身份的角度做過一個對比性的猜測:如果陳九霖是個私營企業主,他經營的中國航油(新加波)股份有限公司屬于自己,他會怎麽選擇?畢竟,當時斬倉,580 萬或者更多一些的虧損,對于一個年利潤4000萬美元的公司來說, 並不是什麽“塌天災難”,而繼續持倉,對事關自己金錢和命運的私營企業主來說,則是不能承受之重。但陳九霖是個國企領導人,經營中出現的任何重大事項並不是由他一人決策的。
陳九霖事件中有一個讓人非常唏噓的情節,就是當 5.5 億美元的巨虧曝光後,他不僅是罪魁禍首,而且,還是唯一的責任人——所有的上級和同僚都消失了。新加坡檢察機構曾將中國航油公司董事長及董事等5 人一起告上法庭,最終卻只有陳一人獲罪,其他人都在國資委的擔保下回國繼續工作。所有的機構與個人都快速地與陳九霖切割關系,他失去了工作,工作簽證也隨之被取消,只能憑旅遊簽證停留在新加坡,銀行存款被凍結,信用卡被注銷。他曾向上級申請給予部分生活費、子女撫養費,但上級沒有任何回應。每次上法庭,陪同他的人只有一位律師和一位私人朋友。不久前,他還是顯赫的國有企業領導者,代表著一個龐大的國有利益集團,現在突然成了一個沒有任何組織的“孤兒”。羁留新加坡期間,其老母數次病危,陳九霖兩次申請回國探望都沒有得到批准,直至母親去世 13 天後,才被允許回國奔喪。陳九霖在母親墳前恸哭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