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鞏固新加坡作爲亞太地區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ADR)國際糾紛解決中心的地位,新加坡知識産權局(IPOS)已與世界知識産權組織(WIPO)展開合作。
2019年8月7日,合作雙方宣布,對于在新加坡選擇通過ADR解決版權糾紛的企業和創作者,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將降低其糾紛調解費率。根據IPOS,該舉措的目地是讓版權和創意産業的利益相關方有更多機會獲得更有效和更經濟的途徑來解決版權糾紛。目前,IPOS涉及專利、已注冊外觀設計和商標的糾紛調解已應用調降後的費率。自2010年以來,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一直通過其在新加坡的辦事處管理新加坡的仲裁和調解案件,其中35%的案件涉及版權糾紛。
IPOS聽證與調解部門負責人馬克.林(Mark Lim)表示:“創意産業是推動創新和經濟産出的核心部門。不可避免地會出現與知識産權的使用、許可和所有權有關的糾紛。”林認爲,隨著版權糾紛調解費率的降低,創意産業將“獲得實用、有效且經濟的途徑以解決糾紛,並且享有隨時實施和解的保障”。
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高級主管埃裏克.威爾伯斯(Erik Wilbers)稱,在過去5年中,WIPO的版權案例數量增加了8%。威爾伯斯還表示:“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與IPOS將合作擴展到版權糾紛方面的目的是提高新加坡地區對于ADR爲解決版權糾紛問題帶來的獨有好處的認識。”
(來源:中國保護知識産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