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人口形勢日趨嚴峻,國人生育意願持續走弱,就連民政部部長都撰文提醒:
“目前,受多方影響,我國適齡人口生育意願偏低,總和生育率已跌破警戒線,人口發展進入關鍵轉折期。”
在此背景下,最近“放開三胎”的建議被頻頻提及,也掀起了網絡上一波又一波的討論熱潮。然而,放開三胎真能“催生”嗎?恐怕不見得——需知,這屆年輕人不愛生娃,絕不僅僅是生育層面的原因。
當今社會,生娃與否早已成爲廣大年輕人的一種理性選擇,既不是靠著一腔熱情,也不是像過去“多雙筷子多只碗”那麽簡單。
總結起來,年輕人不愛生娃的主要原因有三:
第一,巨大的經濟壓力。
很多人都聽過這樣的話:“孩子就是行走的碎鈔機。”道理其實很簡單,從産檢到生産、再從出生到上學,孩子成長的任何階段,父母都要承擔大量的花銷。
有人算過一筆賬,從孕期到孩子高中畢業,總共至少要花掉大約70萬元(見下表),其中超過一半的金額都用在了教育支出上,但這也只能算是中規中矩的水平——要知道,在北上廣深等大城市,花銷200萬元以上已是司空見慣,就連長春也要花掉121.5萬元(見下圖)。難怪會有人說,“養大一個娃,就要消滅一個百萬富翁”。
更何況,一二線城市居民還面臨著高昂的房貸和房租,而醫療養老的各項支出同樣沒有計算在內,再想想自己每個月的可支配收入,很多年輕人都會對生娃這件事望而卻步。
事實上,不僅我國,其他國家同樣如此。以人口形勢更爲嚴峻的韓國爲例,有媒體機構在對韓國各類人群生育統計數據進行分析時發現,2017年,收入排在前40%的富人與收入最低的20%人群相比,前者生育率是後者的2.225倍;而在2008年和2013年,該數據分別爲1.693倍和2.056倍。
數據反映出這樣的事實:在過去的許多年裏,韓國富人與窮人的生育率落差不斷擴大,而那些高收入人群非但沒有放棄生育的基本權利,其生育意願依然極爲強烈。這也足以說明,經濟壓力對普通老百姓生育意願的“壓制”程度是多麽嚴重。
第二,“多子多福”的傳統理念已漸行漸遠。
不少父母認爲,在競爭激烈的當今社會,必須要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想盡辦法加大各種投入,以期讓孩子未來能夠從競爭中獲得優勢並脫穎而出;可若是多生一個,孩子身上的各種成本難免會成倍增長,如此反倒成了“多子多負”。于是,“少養精養”成爲許多中國父母的首選,他們很難願意再去生個老二或者老三。
第三,現代女性獨立意識覺醒。
如今,我國職業女性與知識女性占比正在擴大,她們崇尚在經濟上能自立、生活上能自主、社會上具有一定地位和尊嚴,喜歡自我設計和規劃以尋求自己理想的人生,而不是一輩子做經濟上依附于丈夫、生活上以生育孩子和照料家務爲主業的傳統家庭主婦。此時,生孩子反倒成爲了一種障礙和負擔,越來越多的現代女性選擇少生甚至不生孩子,否則一旦休産假或者被迫投入大量精力在照顧孩子上,便可能會影響到自身的升職加薪與職業發展。
說到底,生育問題絕不僅僅是生育問題,僅靠放開三胎來“催生”,是遠遠不夠的。
對症下藥,方能治本達標。
倘若放眼全球,生育意願走低幾乎已經成爲全人類共同的困境,除了我國和上文提到的韓國外,從歐洲的德國、法國、俄羅斯、芬蘭、瑞典、丹麥,到亞洲的日本、新加坡,再到大洋洲的澳大利亞等諸多國家,無一例外都深陷“少子老齡化”的泥濘之中,由此也帶來了勞動力短缺、養老體系運行壓力漸增、經濟活力不足等一系列棘手問題。
不過,這也倒逼他們在提高生育率方面一再探索,也形成了很多較爲成熟的經驗,涉及到減稅、社會福利、就業支持、社區互助等多個領域。我們不妨做一番梳理,看看國外是怎樣鼓勵國人生娃的,或許可以從中尋找到一些可行性路徑。
首先,提供經濟支持,以減輕父母生育撫養孩子的各種負擔。
鑒于經濟壓力是頭號難題,很多國家和地區的政府部門便由此切入,給予生育子女的父母一定的現金獎勵。典型如新加坡,對于新生兒的獎勵金額可高達每人4萬元人民幣,如果是第三胎或者以上,該獎勵金額還會進一步上升至5.5萬元人民幣。
現金獎勵之外,不少國家還給幼兒提供撫育津貼,主要包括對孩子物質消費成本的補償與對孩子教育投入的補償,即養育津貼與教育津貼。
養育津貼方面,瑞典有未滿16歲子女的家庭都可以申請,普通兒童津貼每月大約有700元人民幣,如果該家庭有三個及以上的孩子,則會另有每月700元人民幣的附加補貼,費用由政府承擔;在日本,根據2004 年修訂的《兒童補貼法》的規定,一個家庭第一個和第二個孩子可以獲得每月每人約310元人民幣的補貼,如果有三個及以上孩子,則第三個之後的孩子每人每月可以獲得約650元人民幣的補貼,補貼年限從出生直到小學三年級。
教育津貼方面,法國孩子的托兒費完全由政府報銷,如果是雙胞胎或多胞胎,政府還會出資雇傭保姆去家裏照顧;在新加坡,政府會支付高額的托兒費給生育孩子的家庭,即使是沒有工作的婦女也可享有托兒津貼。
與此同時,很多國家還在減稅降費上做文章。例如,德國、意大利、瑞典、丹麥和比利時的生育給付和每月的生活津貼都無須繳稅;芬蘭的生育給付、生活津貼、托兒津貼、育兒津貼等都可以進行稅前抵扣;而新加坡稅務減免的人員範圍不僅包括孩子的父母,還包括祖父母甚至幫助照看孩子的女傭。
其次,是在住房和育兒方面提供福利。
房子對于普天之下的老百姓而言,都是最爲關心的頭等大事,然而很多地方由于房價過高,嚴重擠壓了年輕人的可支配收入,生娃也不得不一拖再拖。爲此,不少國家積極推動住房福利的普及,以求激發出居民的生育熱情。
例如,新加坡政府允許有子女的夫婦優先購買政府保障性住房“組屋”,而且年輕夫妻可以分兩次支付新組屋的定金;而韓國的《低生育老齡社會基本計劃》中明確規定,每年提供5萬戶的住宅援助,援助目標是沒有住宅且收入較低的新婚夫婦。
還有很多國家會著力改善孕期與母嬰保健服務,加大對生育困難人群的支持力度。典型如新加坡,政府部門會承擔生育困難人群75%的輔助生育技術治療的各項費用,而韓國則會對于孕婦的産前檢查費用予以補貼,對新生兒實施醫療服務援助,且對新生兒的預防接種給予補貼。
此外,不少國家還會基于本國國情,從婚戀等方面入手來營造鼓勵生育的社會氛圍。以日本爲例,政府部門會將政策範圍擴展到戀愛與婚姻領域的援助,爲年輕人組建家庭提供咨詢,並通過大力宣傳來糾正性別分工和職場優先的企業氛圍。
再次,盡力減少父母工作和家庭時間安排方面的沖突。
對于那些擔心生育子女而影響自己職業發展的人群,很多國家都通過增加帶薪産假、帶薪育兒假或臨時假、無薪育兒假、父親假等方式來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
在荷蘭,女性員工可以申請最長6個月的育兒假,足夠她們安心在家撫養孩子,並且無須擔心以後無法重返職場;法國、瑞典、葡萄牙等國家還給予男性帶薪假期,以便父親能夠在照顧嬰兒方面給予妻子支持和幫助。
而在一些産假或育兒假較短的國家,政府會致力于讓照料孩子的父母親在彈性工作制下就業,或者利用互聯網技術實現居家辦公,新加坡、韓國等國家在此方面都有所實踐。
最後,爲子女入托入學創造便利。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是天下父母共同的夙願,子女教育無疑是他們極爲關心的一環。爲此,不少國家著力增加各類學期教育及義務教育階段的服務供給。
比如日本,自1994起先後制訂並施行了“天使計劃”、“新天使計劃”及《少子化社會對策基本法》,主要措施包括充實學齡前兒童的教育和保育工作,實施社區育兒援助等;2007年開始還實施“放學後孩子計劃”,使得孩子們在放學後也有安全及健康的活動場所;不僅如此,日本還通過上學援助、學費減免、發放獎學金等方式來減輕家庭的教育費負擔。
再如法國,不僅出台政策鼓勵雇主在職場內設立育兒設施,還會對那些投資興建托兒機構的企業給予相應的優惠政策。
以上內容,值得我們細細品味。
雖然世界各國在鼓勵生育方面的做法不盡相同,但傳遞出來的一些共性理念是耐人尋味的,而這些也是我們需要參考借鑒的地方。
一則,要全面考慮生命周期各個階段面臨的不同困難。
如前文所說,生娃與否已是廣大年輕人的一種理性選擇,這又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除了一些民族風俗或是文化傳統外,經濟實力、時間限制、個人偏好、身體素質等都會左右人們的生育決策。因此,鼓勵生育的政策也應從生命周期的各個階段充分考慮。
具體來說,在制定鼓勵生育的社會政策時,應先將生育和養育子女的過程進行細分,對每個階段的主要障礙與實際困難做出詳細分析,然後再有的放矢地提出解決之道。而在政策設計方面,需要充分秉承“大處著眼、小處著手”的理念,既要從全局和長遠出發,又要兼顧好具體事情。
二則,要整合社會各界的力量。
誠如人民日報海外版的一篇文章所說:“生娃是家事,也是國事。”既然關系到國家未來的發展前景,每一個人必然無法獨善其身,因而有必要充分整合社會各界的力量來予以支持,僅靠政府出台政策是不夠的。
歐美國家在制定社會政策時,格外強調企業主也需要承擔相應責任,産婦或其配偶休産假和育兒假期間所獲得的補貼,有相當一部分由企業承擔,有一些育兒設施也由企業興建,等等。而在以日本爲代表的亞洲國家,更提倡構建一個全社會成員相互合作的育兒體系,充分挖掘社區居民互助的潛力與積極性,強調社區在兒童安全保護方面的作用,等等。
三則,要最大限度地考慮孩子的利益。
孩子是國家和社會的未來,若想鼓勵生育,勢必要從孩子的切身利益出發來給予相應的支持。雖說補貼、減稅或假期等福利都落在了父母頭上,但其最終目的還是爲了讓孩子獲得充分的營養、足夠的關愛與陪伴。因此,有關部門應對一個孩子從孕期到出生再到成長各階段都予以高度關注,並通過提高各種福利待遇來切實解決國民生育的後顧之憂。
此外,我們必須清楚的事實是:一旦人們的生育意願與行爲觀念等因素改變,鼓勵生育的社會政策若要見效,必須要有足夠的耐心和時間來發酵。所以,我們理應做好生育水平繼續走低的准備,並真正通過各種方式來解決國人面臨的困難與障礙,並將其落實到位。
道阻且長,行則將至。
(作者爲蘇甯金融研究院消費金融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