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女方說法,丈夫曾對她和孩子動粗。她搬走後,對方還不斷打電話、發簡訊騷擾她。曾經九天裏共收到丈夫165通來電,他甚至跟蹤她到新住處。
關于丈夫是否過度控制妻子,法官認爲,如果丈夫的說法正確,那妻子沒理由每當丈夫來電時,都感到緊張或有壓力,害怕接電話時可能被他責罵。
女方也說丈夫輕視她,以及未能提供孩子良好的膳食和拖欠孩子學費。
法官也認爲,這名妻子在庭上供證時的舉止可信,因此接受她指丈夫曾在2010年飛往槟城家鄉,罵嶽父母“沒讓她(妻子)准備好嫁人”的說法。
出門要批准 全天報行蹤
結婚12年成怨偶,妻指夫家暴、騷擾、跟蹤、全方位控制她,還禁止她與馬國家人聯絡,甚至懷疑她與表親有染。這名妻子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要求離婚。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2年10月16日的《新明日報》。
她認爲,這段婚姻已無法挽回,因此要求離婚。
女方還指出,丈夫要她疏遠馬國家人,也不讓她和孩子接受家人、朋友所送的禮物。她舉例說,丈夫于2019年指控她與一名表親有染,揚言如果繼續與對方聯系的話,就要傷害這名表親。
法官考量了妻子的陳述以及觀察她在聆訊期間的情緒,認爲女方的確無法再跟丈夫生活下去。
法官同意妻子無法與丈夫繼續生活下去的說法,批准這起離婚申請。
女方在2021年2月帶著孩子離開兩人的婚房後,申請個人保護令,並于同年3月向法庭申請離婚,理由是婚姻陷入無法挽回的地步,無法繼續與丈夫相處。
另外,女方說丈夫控制欲強,婚後硬要她辭去在四大會計師行之一任職的會計工作,在家當家庭主婦。
怕挨罵感壓力 來電鈴聲令她緊張
她也說,她出門要經過丈夫批准,在外得向他全天報告行蹤。
這起離婚案的夫妻,于2009年5月結婚,兩人育有四個孩子。
法官在判詞中提到,妻子爲丈夫的來電設置了專門的鈴聲,每次聽到對方的來電鈴聲,她都會感到很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