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記者 龐岚)今天,外逃保加利亞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姚錦旗被引渡回國,這是國家監委成立後成功引渡第一案,也是我國首次從歐盟成員國成功引渡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
對此,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表文章說:6月22日賴明敏成爲國家監委成立後首個到案“百名紅通人員”;7月11日許超凡成爲國家監委成立後第一個從境外遣返的職務犯罪嫌疑人……一個又一個“第一”,見證著追逃追贓的堅實足迹。
美國首次遣返的“百名紅通人員”是誰?百名紅通“觸網第一人”又是誰?“海外追贓第一案”的主犯有多囂張?被勸返第一人經曆了什麽?美國首次遣返的外逃經濟犯、監委成立後首個到案的“紅通”和首個遣返的職務犯罪嫌疑人有何共同點?請看觀海解局爲您細細梳理。
拿到保加利亞綠卡的姚錦旗引渡回國 創下兩個第一
今天(11月30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中保兩國執法部門密切合作,外逃保加利亞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姚錦旗被引渡回國。這是今年3月國家監委成立後成功引渡第一案,也是我 國 首次從歐盟成員國成功引渡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
姚錦旗,男,1956年生,浙江省新昌縣原常務副縣長,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他人巨額財物。2005年12月出逃。同月,浙江省辦案機關對姚錦旗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2018年10月3日,國際刑警組織對姚錦旗發布紅色通緝令。10月17日,保加利亞警方根據紅色通緝令抓獲姚錦旗。11月26日,保加利亞索菲亞地方法院作出裁決,同意引渡姚錦旗。
據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姚錦旗已于2016年拿到了保加利亞綠卡,今年還提交了入籍申請,他本以爲自己終于自由了,沒想到一上“紅通”沒多久警車就開到了面前。面對媒體采訪時,姚錦旗感慨萬分:“外逃生活太淒涼了,看上去好像你是自由的,實際一點都不自由”。
“百名紅通”當中 這姐弟倆分別是NO.1和美方首次遣返人員
今年2月,“百名紅通”NO.1楊秀珠回國受審案入選最高法“2017年推動法治進程十大案件”。
從經營饅頭、包子、馄饨的食品店營業員開始,初中文化的楊秀珠最終因官至廳級、涉案2.5億元、潛逃12年成爲“傳奇”。在2015年上半年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公布的對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的紅色通緝令中,名單首位就是楊秀珠。
2017年10月13日,杭州中院 宣判: 楊秀珠 因 貪汙罪 被 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因 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追繳楊秀珠貪汙、受賄所得人民幣二千六百三十九萬九千四百五十五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楊秀珠利用擔任溫州鐵路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溫州市市長助理、副市長、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共計人民幣1904萬余元,收受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735.43萬元。
據《三聯生活周刊》報道,溫州市政府的一位官員說,楊秀珠當副市長的時候脾氣十分惡劣,比如楊秀珠罵她提拔起來的規劃局長:“短命鬼,老娘到了你還敢遲到”。
2003年4月20日,楊秀珠帶著女兒、女婿和外孫女開始了出逃之路。2015年,楊秀珠還曾揚言“死也要死在美國”。
2015年8月,楊秀珠外甥潘琛從西班牙回國投案自首,得到寬大處理;9月18日,楊秀珠胞弟楊進軍被美方遣返,這也是美國首次遣返“百名紅通人員”。
10月,中美雙方在北京舉行中美JLG(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第10次會議,確定楊秀珠案件爲中美頭號追逃案件,雙方專人專班,集中突破。
2016年6月30日,楊秀珠從新澤西州哈德遜懲教中心走出,原以爲就此獲釋,未料被押上飛機,直接轉移到德州休斯頓移民監獄。這一轉折,成爲倒逼楊秀珠打消繼續外逃幻想的關鍵。
2016年11月16日,在海外潛逃13年零7個月,輾轉7個國家、地區之後,楊秀珠最終選擇回國投案自首。
百名紅通“觸網第一人”外逃期間因生活拮據而妻離子散
2015年4月22日,“天網”行動重拳出擊,集中曝光國際刑警組織已發布紅色通緝令的100名涉嫌犯罪外逃國家工作人員和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4月25日,“百名紅通人員”名單公布的第三天,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的第一線就傳來捷報,潛逃海外14年之久的戴學民被緝捕歸案,成爲“百名紅通”“觸網第一人”。
戴學民,1958年出生,原中國經濟開發信托投資公司副總經理、上海證券營業部總經理。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貪汙巨額資金。2001年4、5月,檢察機關對其投資的南京福祥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進行調查,戴學民聽到風聲後潛逃出境。
外逃英國期間,戴學民先後在證券公司和圖書館從事分析和整理資料的工作,交完房租,只能勉強度日。拮據的生活背後是家庭矛盾的隨之爆發,妻子最終選擇與戴學民離婚,並帶著兒子離開了英國。
4月22日,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集中公布“百名紅通人員”名單,戴學民名列第90位。4月23日,上海市發現一名持外國護照、名爲“DAI GEOFFREY”的英國籍男子與戴學民高度重合。這一重要線索浮出水面後,江蘇省追逃辦立即抽調精幹力量,最終在安徽合肥將其緝拿歸案。
2016年7月12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戴學民有期徒刑6年。一審後,戴學民提起上訴。2016年12月30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海外追贓第一案”主犯侵吞公款9400萬 外逃後來電“挑釁”
2015年5月9日,潛逃新加坡4年的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被遣返回國,他是“百名紅通”的NO.2。
這個名不見經傳的“股級”幹部,原供職于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憑著一枚假公章同他人于數年間侵吞公款達9400萬元之巨,相當于鄱陽這個國家級貧困縣年財政收入的四分之一。
據報道,與大多外逃官員不同,李華波並非“不告而別”。臨走前,他給相關人員留下了三封書信,在信中表示他已棄職攜家眷出逃,因爲他“從財政局資金賬戶上弄了很多錢”,並詳細講述了自己內外勾結、私刻公章等具體作案手段。不僅如此。出境後李華波給縣財政局有關負責人打來電話告知對方,自己“搞”了很多錢,現人已在國外。
囂張近乎挑釁,李華波的貪婪和猖狂令人震驚。中央領導高度重視此案,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嚴肅查處、追捕逃犯、挽回損失。
根據中方提供的線索,新加坡警方于2011年3月2日在一家賭場內抓獲李華波,此時距離他出逃僅一個多月。李華波煞費心機轉移至新加坡的545.42萬新元資産亦被凍結。
2012年1月,新加坡總檢察署以“不誠實接受偷竊財産”罪名起訴李華波。次年4月,新加坡初等法院判處李華波有期徒刑15個月。
2013年1月,我國施行新刑事訴訟法,最高法、最高檢指導江西上饒市檢察院立即啓動運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追繳李華波境內外贓款工作。2015年3月,在李華波缺席的情況下,江西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沒收其包括轉移到新加坡的545萬余新元在內的涉案資産。這是我國運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追繳外逃腐敗分子境外贓款的首個成功案例。
最終,李華波因貪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勸返第一人曾說外逃期間過著地獄般的生活 回國被判緩刑
2015年8月21日,涉嫌虛開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外逃兩年零三個月的“百名紅通人員”第31號楊立虎選擇了從加拿大回國投案,他成爲我國成功從西方國家勸返的第一人。
據報道,混不下去是楊立虎主動回國的重要原因,他說:“這是我人生中一段噩夢,都說國外是天堂,我卻過著地獄般的生活!”回想起兩年零三個月的外逃生活,楊立虎無比後悔。
原以爲到了國外就自由了,但現實卻遠比楊立虎想象中殘酷得多,背負戴罪之身走到哪裏都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潛逃加拿大期間,他有病不敢就醫、不敢與國內親人聯絡、時刻提心吊膽怕被警察抓住。他心髒不好,血壓最高的時候達到180,但不敢去看病,更不敢拿護照去找醫生開處方藥。用他的話來說:“我甯願病死,也不敢公開自己的身份。”爲了躲避追捕,他不敢用電話與國內的親人聯系,甚至連父親病逝也沒能見到最後一面。
2016年8月18日,安徽泰瑞藥業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楊立虎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美國首次遣返的外逃經濟犯、監委成立後首個到案的“紅通”和首個遣返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全是“銀行家”
2018年7月11日,外逃美國17年之久的職務犯罪嫌疑人許超凡被強制遣返回國,他是國家監委成立後第一個從境外遣返的職務犯罪嫌疑人。
許超凡爲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原行長,涉嫌貪汙、挪用中國銀行資金約 4.85億美元,2001年外逃美國。
2001年10月,震驚全國的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案發。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原行長許超凡,夥同繼任的兩任行長余振東、許國俊涉嫌勾結貪汙、挪用中國銀行資金約4.85億美元,並經中國香港、加拿大逃往美國。
2004年4月,同案犯余振東自願回國受審,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余振東也是美方首次正式遣返中方的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
2009年5月,美國對許超凡判處有期徒刑25年。
2015年9月,許超凡妻子邝婉芳被美方強制遣返回國,2018年6月,許超凡被判發遣返令。
據報道,許超凡被遣返的過程中實現了中美執法司法合作的多個“第一”,包括第一次依據中美刑事司法協助協定開展合作、第一次組織中方證人通過遠程視頻向美國法院作證等,開創了中美刑事司法協助的新模式。
2018年6月22日,中國銀行江門分行原行長賴明敏回國投案自首,並主動退贓,成爲國家監委成立後首個到案的“百名紅通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