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出品方/作者:國海證券/胡國鵬,袁稻雨)
1、 我國曆史上四輪消費稅擴圍
通過研究我國消費稅改革的曆史脈絡,可以發現過去 25 年的改革舉措均是在 1994 年消費稅制的基礎上進行局部調整。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居民生活水平提 高及國家消費政策的變化,我國在不同時期對于消費稅征收範圍的調節可以理 解對消費稅職能的完善。其中,納入征收範圍主要體現寓禁于征,起限值消費 的作用,取消征稅則意味者不再限制或改爲促進消費。
1.1、 2006 年:職能定位視角下的調整
我國消費稅在 1994 年國家分稅制管理體制改革後正式登上曆史舞台,與增值 稅和營業稅共同構成流轉稅的三大基礎稅種。我國初次設立消費稅的出發點在 于加強中央政府對經濟的宏觀調控能力,保障中央財政收入。在市場內部統一 稅法,公平稅負,使不同地區、不同所有制、不同國籍的企業在市場經濟中按 同一規則開展平等競爭。在此階段,我國的消費稅主要選擇了煙、酒、小汽車 等 11 類應稅産品。此外,政府對有色電視機、高檔小汽車等開征特別消費稅。 20 世紀 90 年代以來,我國消費收入增速明顯加快,由 1994 年的 516 億元擡 升至 2005 年的 1634 億元。同時,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現行消費稅政策 同社會發展不相適應,主要體現在:第一,部分已經具備大衆消費特征的産品 仍在消費稅征收範圍內,新興奢侈品尚未納入消費稅征收領域;第二,消費稅 促進節約資源和環境保護的作用有待加強,一些高能耗産品仍未納入消費稅征 收範圍。爲了增強消費稅在調節居民消費行爲、調整産業結構及環境保護方面 的作用, 2006 年我國消費稅改革迎來了設立以來的首次大幅調整。
本輪消費稅改革方案出台前,國家稅務局、發改委和商務部等部門已發出多次 信號。出于環境保護的目的,我國于 2004 年取消一次性木筷出口退稅(13%) 並征收 17%的增值稅,爲後續對一次性筷子增收 5%消費稅埋下伏筆。2005 年 8 月國家稅務總局發行了關于印發《汽油、柴油消費稅管理辦法(試行)》的 通知,將汽油分爲含鉛汽油和不含鉛汽油,不含鉛汽油保持原來的價格,含鉛 汽油提升至 0.28 元/升。同年 12 月,在商務部的新聞發布會上,發改委、商務 部等官員稱,雖然消費稅的最後方案還未最終敲定,但已實施 11 年之久的現行 汽車消費稅即將終結,新的法規將開始重新平衡汽車産業與能源、環保之間的 博弈天平。這一系列發言都預示著 2006 年消費稅將在征稅範圍、征稅稅率等 方式上做出調節。出于收入調節的目的,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在 2005 年初表示,稅務總局將逐步完善消費稅,對稅目進行有增有減的調整,將普通消 費品逐步從稅目中剔除,將一些高檔消費品納入消費稅征收範圍,適當擴大稅 基。
2006 年 3 月 20 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 的通知》下發,正式揭開本輪消費稅改革的大幕。 2006 年消費稅稅制改革本質是消費稅職能定位視角下的調整,體現了政府開 始注重消費稅對環境保護和收入分配兩方面的調節作用。整體來看,本次消費 稅範圍的調整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擴大了石油制品的征稅範圍。 現行消費稅在石油制品已有汽油和柴油兩個稅目,本次消費稅改革增加了航空 煤油、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燃料油等稅目。主要原因在于,隨著我國經 濟的快速增長,石油消費量顯著增加,石腦油、溶劑油等和汽油、柴油一樣都 屬于石油制品,將其納入消費稅的征收範圍,可增加對石油産品的調控力度。 第二,將一次性木制筷子、實木地板納入消費稅征收範圍。生産和使用木制一 次性筷子及實木地板客觀上消耗了大量木材資源,本次改革意指引導節約消費 木材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第三,對遊艇、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等高檔 消費品征收消費稅,停止對已具有大衆消費特征的護膚護發品征收消費稅。通 過對消費品征收領域進行調整,一是增強了消費稅和社會經濟發展的匹配度, 二是進一步發揮稅收間接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
本輪消費稅範圍的調整對市場並未産生較大影響,主要原因在于新納入的稅目 消費群體有限且政策實施力度不大。環境保護方面,第一,盡管本次改革擴大 了油品消費稅的征收範圍,但彼時國際市場原油和成品油價格正處于快速上漲 階段,若部分成品油稅收征收力度過大,將不利于價格穩定。故經國務院批准, 油品消費稅政策出台時先按成品油應納稅額的 30%征收,對航空煤油則暫緩征 收消費稅。由于政策落地較輕,故稅收的調整並未對當時成品油市場産生較大 影響。第二,盡管本輪改革將木質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等納入征收範圍,但 實際影響較小。其一,根據《中國消費稅改革影響》中數據顯示,2005 年北京 市單雙一次性木質筷子成本價爲 0.04 元,對其征收 5%的消費稅,增量成本甚 微;其二,我國實木地板在原材料上嚴重依賴進口。從 2003 年開始,各國政府 實施環保政策加劇了進口實木地板原材料價格上漲的趨勢,據《中國統計年鑒》 數據顯示,2007 年實木地板進口原材料價格相較于 2003 年上漲了 37.93%,相 對于原材料上漲對實木地板價格的影響來看,開征 5%的消費稅對實木地板消費 的影響程度較小。第三,本輪消費稅改革後,我國消費稅收入占稅收總收入占 比大致在 5%-9%區間波動,其中,煙、酒、汽車和成品油等四種消費品的消費 稅收入占國內消費稅總收入的比重高達 95%以上,間接說明我國奢侈品消費稅 在籌集財政收入、調節收入方面的作用不明顯,針對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 表、遊艇等奢侈品等的消費稅增加也並未引起消費稅稅額的顯著增加。
1.2、 2015 年:寓禁于征下的調整
經濟高速發展帶來的資源及環境問題日益嚴重,發展轉型賦予財稅改革新定位。 盡管在金融危機後,我國經濟增速經曆了下台階階段,但 2014 年我國 GDP 增 長率仍高達 7.4%。經濟高速發展下環境汙染問題日趨嚴重,生態治理重要性日 益凸顯。根據 2013 年發布的環境狀況公報數據顯示,彼時全國僅有 4.1%的受 監控城市達到新空氣質量標准。9%的國控水系斷面已成爲劣Ⅴ類水質,4778 個地下水質監測點中 59.6%爲較差或極差,大氣汙染、水汙染的治理需求急迫。 從汙染源來看,塗料行業的 VOCs 排放占人爲源 VOCs 排放的 12%,成爲大氣 臭氧汙染的主體來源;由電池制造企業中的鉛酸蓄電池企業排放的重金屬鉛和 電解質溶液汙染則是水汙染的重要源頭。在此背景下,2013 年十八屆三中全會 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治國理政的突出位置,提出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 體系。其中,汙染治理爲環境治理成爲主要抓手。此外,三中全會同時賦予財 稅體制改革“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的特殊定位,強調突出稅收的調節 功能。考慮到消費稅作爲兼具外部性功能、調節功能和籌集財政收入功能的第 四大稅種,在環境治理、收入分配調節、消費結構調節方面具備優勢;同時 2006 年消費稅大幅改革後,已經長時間未進行調整,存在征收範圍偏窄、稅率 結構不合理、征稅環節單一等問題,消費稅改革的必要性日趨強烈。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消費稅改革路線,電池塗料行業內生態環境保護舉措力度 加強。從總體政策走向看,2013 年 11 月十八大提出“兩大約束”,即環境資 源約束和收入分配差距約束,奠定總體改革基調。2013 年 11 月十八屆三中全 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其中明確提出 “調整消費稅征收範圍、環節、稅率,把高耗能、高汙染産品及部分高檔消費 品納入征收範圍”消費稅改革路線。具體來看,電池行業層面,在加征消費稅 前,高層已經針對電池行業進行多次規範約束。2011 年 7 月生態環境部發布 《關于加強鉛蓄電池及再生鉛行業汙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未經發 改、經貿、安監、環保、衛生、規劃等相關部門審批或達不到批審要求的鉛蓄電池企業,一律停止建設”,鉛蓄電池行業全面整治拉開序幕;2012 年 5 月工 信部和環保部聯合發布《鉛蓄電池行業准入條件》,顯著提高蓄電池環境准入 標准。塗料行業層面,2012 年 10 月環境部出台《大氣汙染防治“十二五”規 劃》,對鼓勵環保型塗料産品、限制和淘汰溶劑型塗料産品等作出規定,2013 年 9 月國務院印發的《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中明確有機化工、表面塗裝等 重點行業需要進行 VOCs 控制。2015 年 1 月 26 日,財政部發布《關于對電池、 塗料征收消費稅的通知》,開啓了第二輪消費稅擴圍改革。(報告來源:未來智庫)
本輪消費稅改革將電池、塗料列入征收範圍,但對綠色電池和低揮發性塗料予 以免稅。爲了重點加大對不利于環境保護的應稅産品的調節力度,本輪消費稅 擴圍改革將電池、塗料納入征收範圍,對其生産、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征收 4% 的消費稅率,並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對鉛蓄電池緩征消費稅,給予市場一 定的調整時間。同時,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锂原電池、锂離 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和全釩液流電池等環境友好型電池産品免征 消費稅;對施工狀態下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低于 420 克/升(含)的塗料免征消費稅。
本輪消費稅擴圍後我國銷售稅同比增速企穩回升,加征消費稅後相關企業資金 壓力明顯增大,有效推動了産業出清及轉型。整體來看,根據 2015 年至 2019 年鉛蓄電池和塗料的進口金額以及生産量數據,電池和塗料納入消費稅可以每 年爲政府增加 10 億元的消費稅收入。截至 2020 年,鉛蓄電池和塗料生産企業 已累計貢獻超過 120 億元的消費稅財政收入。從行業層面來看,消費稅的征收 對電池和塗料行業産生沖擊,征收消費稅使得企業納稅額上升,顯著提高了企 業的生産成本,最終推動了行業出清以及企業轉型。具體來看,鉛蓄電池方面, 2010 年以來鉛蓄電池行業監管逐步收緊,2015 年征收加征消費稅後我國鉛蓄 電池産量明顯下降,由 2014 年的 19186.1 萬千伏安時下降至 2018 年的 15336 萬千伏安。2016 年正式征收消費稅後,當年蓄電池企業的銷售淨利率相較于 2015 年分別下降 0.9%和 0.8%,隨後延續下行態勢。同時,消費稅征收明顯推 動了行業的技術革新,2016 年開始鉛蓄電池行業的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 快速提高。塗料方面,盡管在房地産高速發展和塗料産品市場需求擴張的支撐 下,行業盈利能力沒有在新規實施後顯著下滑,但其銷售淨利率仍處于不斷回 落狀態。整體來看,本輪消費稅不僅帶動了消費稅收入同比增速企穩回升,也 推動了鉛蓄電池行業和塗料行業的産業出清及轉型。
1.3、 2015 年後:進入緩慢調整階段
1.3.1、 2016 年:調整汽車稅目,新增“超豪華小汽車”
爲引導合理消費,2016 年在汽車稅目下新增“超豪華小汽車”。2015 年後消 費稅進入緩慢調整階段,改革聚焦于對現有項目的調整,再未大規模增加新的 消費稅目。爲引導合理消費,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節能減排,2016 年 11 月財 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對超豪華小汽車加征消費稅有關事項的通知》, 于“小汽車”稅目下增設“超豪華小汽車”子稅目,征收範圍爲每輛零售價格 130 萬元(不含增值稅)及以上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即乘用車和中輕 型商用客車子稅目中的超豪華小汽車。對超豪華小汽車在生産(進口)環節按 原有稅率征收消費稅,並在零售環節加征 10%的消費稅。 加征豪華小汽車消費稅對國內需求端、稅收收入及相關行業産生差別性影響,總體上利于促進收入分配與稅收公平。從需求端來看,本次改革的目的在于調 節收入分配。通過計算,價值 200 萬左右的豪華小汽車在 2016 年加征消費稅 前後,個人將多繳納 17.08 萬元的消費稅,消費者整體購車成本相比原先增加 8.55%左右,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上升 25%。但整體來看,本輪超豪華小汽車 加征消費稅並未産生系統性影響,主要原因在于征稅的基准不低于 130 萬,其 對應的消費圈層具有較高消費水平,對價格變化的敏感程度低,且部分豪車品 牌給予車主補貼,因此豪華車的銷量受加征消費稅的影響較小。從數據表現來 看,我國超豪華小汽車主要來源于進口,2016 年加征消費稅後,海外豪華車銷 量占比並未出現大幅回落。總的來看,本輪消費稅範圍調整主要在于引導合理 消費,有效發揮稅收的收入分配調節作用。此外,對于高消費産品擴大消費稅 征收範圍,將提高産品的零售價格,擴大與免稅價格間的價差,也在一定程度 上爲免稅行業帶來利好。
1.3.2、 2021 年:調整成品油項目,新增三種成品油
爲規範成品油市場秩序及保護環境,2021 年加征三類成品油消費稅。混合芳烴、 輕循環油和稀釋瀝青三種成品油均爲非應稅産品,且不占用進口配額,此前一 直被部分企業視爲廉價煉油原材料,如近年來稀釋瀝青進口量增長明顯,2020 年全年稀釋瀝青進口量激增到 1649 萬噸。但由于存在少數企業大量進口上述 三種成品油,加工生産爲不符合國家標准的燃油,流向非法經營渠道,危害成 品油市場公平,存在較大社會安全隱患和環境汙染的風險。2021 年 5 月財政部、 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布 2021 年第 19 號公告,明確對部分成品油視同石腦油 或燃料油征收進口環節消費稅。主要涉及三種成品油,包括混合芳烴、輕循環 油和稀釋瀝青。其中,對混合芳烴和輕循環油按 1.52 元/升的標准征收消費稅, 對稀釋瀝青按 1.2 元/升的標准征收消費稅。
消費稅顯著擡高稀釋瀝青進口成本,加征後進口量出現斷崖式下跌,預計將推 動國內煉化行業産業出清。本輪對三類成品油征收消費稅,主要對進口商及生 産企業造成影響。第一,從進口數據來看,以 2021 年 5 月稀釋瀝青的成交價 格計算,加征消費稅後稀釋瀝青的進口成本費用將增加 1200 元/噸左右。根據 隆衆資訊數據顯示,2021 年 5 月進口稀釋瀝青山東庫提價約爲 3208 元/噸,品 質更好的進口 ESPO 原油山東庫提價約爲 3860 元/噸,僅有 650 元/噸左右的 差距,加征消費稅後,同進口原油相比,稀釋瀝青的成本優勢將不複存在。 2021 年 5 月 14 日政策落地,6 月 12 日開始正式實施,期間爲政策緩沖期。出 于對成本壓力的擔憂,2021 年 5 月至 6 月間,市場出現明顯集中進口情況, 5 月-6 月單月稀釋瀝青進口數量均超過 400 萬噸。隨著消費稅正式落地,2021 年 7 月起稀釋瀝青進口數量出現斷崖下下跌,單月進口值降至百萬噸以下。第 二,從下遊行業來看,三種成品油的進口成本擡升,使廉價煉油原料的進口被 極大遏制,國內煉廠轉而采用高價煉油原料,帶來的成本壓力傳導至下遊企業, 使國內主營煉廠與獨立煉廠的價格差距不斷收斂,主營煉廠的競爭優勢逐漸加 大。
2、 國際經驗:消費稅征收範圍及演變
2.1、 全球主要國家消費稅征收情況
目前多數國家消費稅征收範圍屬于中間型,並選擇統一設置稅種征收。按照國 際慣例,根據消費稅征收範圍的大小可將消費稅劃分爲有限型、中間型與延伸 型三個檔次。有限型消費稅的征稅範圍僅限于傳統的貨物項目,如煙、酒、石 化産品、機動車輛等,征收項目一般不超過 15 個,主要的代表國家有美國、 加拿大等國家;中間型消費稅的征稅範圍除了傳統稅目外,還包括部分食品、 奢侈品及生産資料,稅目一般爲 15 至 30 個,代表國家有丹麥、法國、德國等; 延伸型消費稅的征稅範圍包括更多的消費品及生産資料,稅目一般超過 30 個, 代表國家有希臘、韓國等。當前我國消費稅稅目共計 15 項,屬于有限型消費 稅,從全球對比來看稅目數量仍處于較低水平。從征收模式來看,目前國際上 的消費稅征收模式共涵蓋三種方式,一是綜合征收模式,設置一個消費稅稅目 並對各種消費品進行征收,代表國家有新加坡、澳大利亞、法國等;二是分立 型征收模式,即針對不同消費品設置專門稅種,如煙稅、酒稅、汽油稅等,采 取這種方式的主要國家有美國、加拿大、日本。其中,盡管日本設立消費稅稅 種,但其實際類似于增值稅;三是混合型征收,即在征收綜合消費稅的同時對 特定商品單獨征稅,例如丹麥即設立了一般消費稅,也針對能源征收能源稅。
煙、酒、成品油和機動車爲當前各國消費稅主要征收對象。商品領域來看,對 具體商品征收消費稅是各國最主要的征收方式,其中,煙草、酒類、石油制品 及機動車消費稅征收占比較大。煙草方面,當前傳統煙草仍爲各國主要征收對 象,但隨著電子煙市場規模不斷擴大,美國、英國、韓國等國家已經開始對電 子煙征收消費稅;酒類方面,出于引導居民健康消費的目的,各國普遍對國內 酒類産品征收消費稅;機動車輛方面,各國征收對象涵蓋轎車、卡車、乘用車、 商用車、摩托車等多個品種,同時依據油耗及碳排放量不同進一步細化征收種
類;成品油方面,基于環保節能的需求,對成品油征收消費稅進行特殊調節是 國際慣例,世界各國成品油征稅範圍大同小異。其中,汽油和柴油是成品油消 費稅必備課稅對象。此外大部分國家還對燃油、液態石油氣、煤油等産品課稅。
基于環境保護的視角,世界各國將兩高産品納入消費稅征收範圍較爲普遍,征 稅內容包括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有害化學品四類。從征稅國家來看,北 歐、西歐等發達國家不僅針對多種汙染物征稅,且稅負負擔較重,以充分體現 消費稅“寓禁于征”的作用。從征稅類別來看,基于環保視角下的消費稅稅目 主要涵蓋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和有害化學品四類,其中燃油稅是當前各國 普遍征收的稅目。具體來看,廢氣方面,主要細分稅目包括二氧化碳、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等。值得注意的是,截至 2020 年,全世界共有超過 30 個國家對 二氧化碳征稅,其中西歐和北歐發達國家碳稅負擔較重,亞洲僅日本和新加坡 建立了碳稅制度,但碳稅稅率較低。廢水方面,截至 2020 年全球超過 20 個國 家對排放征稅。固體廢棄物方面,目前主要的細分稅目包括電池、輪胎、塑料 袋及包裝物、容器和報廢電器等,其中對電池征稅的國家較多。有害化學品主 要指農藥化肥、有機溶劑等物品,相較于其他汙染物,對有害化學品征收的國 家並不多。(報告來源:未來智庫)
爲了調節國內消費格局,多個國家對奢侈品普遍征稅,征稅對象包括符合奢侈 品定義的實物商品、服務及場所。實物領域來看,各國對形成共識的奢侈商品 如貴重首飾珠寶玉石、高檔化妝品、豪華小汽車等普遍征收不同稅率的消費稅。 基于本國特色,部分發達國家對高檔商品征稅範圍更廣,比如法國對藝術品、 收藏品和古董征稅,希臘對私人泳池、私人飛機等消費品征收奢侈品稅。服務 領域來看,歐美、韓國等國家均針對賭博、博彩等娛樂服務征收消費稅。除了 對實物奢侈品、高檔消費行爲征稅外,有些發達國家還對特定會所、不動産征 稅,比如韓國對比賽場所、蒸汽浴室、高爾夫球場、賭場、夜總會等的休閑娛 樂場所的經營者征收特別消費稅,英國對遊藝場所房屋設備征收遊藝稅,美國 許多州對高檔房屋征收 10%的財産稅。其中,韓國消費稅針對娛樂場所作出了 較爲細致的規定:一是針對老虎機經營場、賭場、娛樂性酒吧等娛樂業場所征 稅,二是針對高爾夫球場、賽馬場等高端運動競技場所征稅;三是針對酒店、 客棧等餐飲住宿場所征稅。
2.2、 國際消費稅改革脈絡
消費稅收入占稅收收入的比重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但征稅範圍在逐步擴大。 從總量來看,根據 OECD 統計數據,2000 年以來 OECD 國家消費稅收入占稅 收收入的比重呈現下降趨勢,部分國家如美國的消費稅收入占比目前不足 3%。 但從絕對值來看,除過受疫情影響,2020 年消費稅收入出現大幅回落外,近二 十年來主要國家的消費稅收入均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主要原因在于消費稅的 征稅範圍在逐步擴大,主要國家消費稅類型呈現出向中間型和延伸型方向發展 的趨勢。具體來看,爲了進一步發揮消費稅的特殊調節作用,引導形成合理的 消費模式,各國均逐漸擴大了消費稅的征收範圍。主要的擴張方向有兩個,其 一是爲了匹配經濟發展階段以及實現收入公平分配目標,越來越多的奢侈品和 高檔消費品被納入征稅範圍;其二是爲了實現環保目標,將高汙染的消費品納 入征稅範圍;其三是爲了節約能源,將資源型消費品逐步納入征稅範圍;其四 爲了引導消費,將健康損害型産品納入征稅範圍。
基于引導合理消費,近年來多個國家調整煙草稅範圍,並將部分含糖類食品納 入消費稅征收範圍。煙草稅方面,世界衛生組織(WHO)的研究對吸煙影響健 康及增加消費稅可以減少吸煙消費提供了大量證據,因此煙草消費稅成爲改進 公共健康的關鍵手段。作爲消費稅的主要稅種,當前幾乎所有 OECD 成員國對 煙草征稅,此外,目前世界加權平均卷煙綜合稅率已超過 50%,其中高收入國 家已經超過 65%。近年來,煙草稅呈現兩個主要的變化:一是隨著電子煙的盛 行,2017 年以來俄羅斯、美國、印尼、日本等超過 5 個國家多電子煙征收消費 稅;此外 2017 年以來煙草類消費稅稅負有所上升,2017 年以來提高煙草稅管 控措施的國家分別超過 20 個,明顯超過其他消費稅稅種。非健康類食品方面, 爲了促進人們改變不良消費習慣,近年來部分國家針對含糖、鹽過高的飲料及其他非健康食品開征新特別消費稅。如 2018 年愛爾蘭、英國與南非新開征的 甜飲料稅,比利時對含糖飲料,挪威對巧克力、糖與不含酒精的甜飲料征稅, 土耳其將甜飲料稅的征稅範圍擴展至果汁與所有汽水(之前僅對可樂征稅)。 整體來看,出于引導健康的飲食習慣,近年來世界主要國家針對消費的調整主 要體現在煙草稅的擴圍及加負、擴大非健康類食品的範圍兩個方向。
基于保護環境,各國對能耗品、資源品以及汙染有害品三個方面對消費稅征稅 範圍進行擴張,其中,近年來多國將一次性塑料包裝物納入消費稅征收範圍。 隨著生態環境的保護性日益凸顯,幾年來主要國家在能耗品、資源品以及環境 汙染品及有害品的征收。在資源品稅目中,美國、法國、丹麥等發達國家多是 從對石油征稅出發,繼而擴張到煤炭、天然氣、汽油等,且對燃料産品使用途 徑有所規定,目前形成了較爲完整的征稅體系。對于環境汙染品和有害品稅目, 各國征稅對象主要是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最初主要是二氧化碳、二氧化 硫等廢氣征收,但隨著各國經濟發展,新的汙染項目出現,也出現對電池、氯 化溶劑、電子廢棄物等稅目的征收。如中國在 2015 年新增電池、塗料 2 個稅 目。整體來看,因爲全球對于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上升,爲了更好的通過消費 稅來減輕環境汙染,各國對于消費稅的調整主要體現在消費稅的擴圍以及稅目 細化兩個方向。
3、 我國消費稅擴圍探索
當前我國消費稅收入主要集中于煙草、成品油、汽車及酒類四大稅目,未來消 費稅擴圍可能有三條路徑,即納入更多雙高消費品、納入高消費産品及服務以 及納入非健康消費品。目前我國消費稅征收有三條主線,其一通過對高端、奢 侈消費品課征消費稅,發揮調節收入分配職能; 其二通過對過度消費、不利健康 的消費品課征消費稅,發揮引導消費職能; 其三通過對資源、能源消耗高的消費 品課征消費稅,實現促進能源資源集約利用職能。整體來看,目前我國的消費 稅收入主要集中在煙草、成品油、汽車和酒四大稅目,其收入占比超過消費稅 總收入的 95%。2021 年 3 月通過的十四五規劃中提及消費稅稅制改革方向, “調整優化消費稅征收範圍和稅率,推進征收環節後移並穩步下劃地方”, 而當前有限的征 收範圍與消費稅的多重調控目標不相匹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費稅調控作 用的發揮。從目前促進共同富裕和實現雙碳目標的思路來看,消費稅擴圍可從 兩條路徑實現,分別是對部分高汙染高耗能的特定消費品、高檔産品及服務征 收消費稅。此外,考慮到消費稅存在引導健康消費習慣的功能,消費稅擴圍存 在第三條路徑,即納入更多的非健康消費品。
3.1.1、 消費稅擴圍探索一:基于環保視角的消費稅擴圍
從消費稅改革的曆程來看,消費稅在促進環境保護方面的作用越來越明顯,但 目前仍存在征稅範圍狹窄、調控力度小等問題。自 1994 年我國消費稅正式征 收起,基于環境保護視角下消費稅的調整共經曆了三個階段,分別是:第一, 2006 年消費稅改革中,增加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等項目,調整成品油項 目;第二,2015 年擴充消費稅征收範圍,加入電池和塗料;第三,2016 年進 一步將鉛蓄電池納入征稅範圍。從消費稅改革曆程可以看出,我國消費稅在引 導消費和促進環境保護方面的作用愈發明顯,但從全球範圍來看,目前我國消 費稅在環保方面仍存在幾個方面的問題:其一,當前消費稅種高能耗、汙染類 消費品的稅目過少,例如一次性餐具中,我國僅將木制一次性筷子納入征收範 圍,其他一次性消費品仍未征收消費稅。其二,基于水汙染這一角度來看,化 肥、農藥、含磷洗滌用品等仍在廣泛使用,這些高汙染消費品也未納入消費稅 征稅範圍。其三,基于空氣汙染這一角度來看,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排放嚴重影響空氣質量,而目前尚未將空氣汙染物納入消費稅征收領域。在雙碳目標 之下,將更多符合條件的高汙染消費品納入消費稅課稅範圍內,同當下推進雙 碳目標相契合。
基于環保視角下探討消費稅擴圍,目前官方文件尚未予以說明,但根據部分財 稅專家論文研究內容來看,不可降解塑料、含磷洗衣粉等高汙染産品納入征收 範圍的呼聲較高。根據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所研究結果,針對高汙染産品 的消費稅擴圍可以考慮不可降解包裝物。2021 年兩會期間,民盟中央的《關于 實行消費稅動態》中稱,現行消費稅中一部分汙染環境的消費品未納入征收範 圍,限制了消費稅功能的發揮。《提案》中建議,對白色汙染塑料袋、含磷洗 衣粉等汙染環境類消費品進行征稅,可增強稅保護環境的生態功能。2021 年 4 月《稅務研究》上刊登文章指出,“對于塑料包裝物、塑料袋、塑料容器等和 其他高耗能、高汙染消費品,應根據具體情況和消費稅改革進程擇機將其納入 征收範圍,並且將這部分稅款實行專款專用,集中用于促進綠色發展和提高人 民健康水平方面”。整體來看,當前基于環保視角下的消費稅擴圍的討論,並 沒有高層文件對征收範圍予以明確和規劃,更多存在于部分財稅專家的學術論 文之中,塑料包裝物、含磷洗衣粉等高汙染産品納入征收範圍呼聲較高。
3.1.2、 消費稅擴圍探索二:基于調節收入分配下的擴圍 基于調節收入,我國消費稅稅目中涵蓋的奢侈品範圍較小,且僅涵蓋實物消費 品,目前尚未針對高端服務及場所征收消費稅。基于調節收入分配視角下消費 稅的調整共經曆了兩個階段:第一,在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的背景下,2006 年將遊艇、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納入消費稅征收範圍;第二,2016 年取 消了對普通化妝品征稅,改爲對高檔化妝品征稅。此外,將零售價格超過 130 萬元的豪華小汽車納入消費稅征收範圍。從奢侈品消費稅改革曆程來看,我國 與時俱進地刪減剔除不宜征收奢侈品消費稅的稅目、增加部分新出現的奢侈品 作爲稅目,稅目調整明顯體現出奢侈品的動態性特征。但是通過與其他國家比 較,目前我國對于奢侈品消費征稅仍然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其一,當前我國 奢侈品消費稅征稅範圍狹窄,部分高檔消費品如紅木家具、高檔箱包等尚未納 入征收範圍,弱化了消費稅調節功能的發揮。其二,我國奢侈品消費稅征收僅 涵蓋實物産品,對高檔服務、場所等尚未征稅。總體來看,適當將更多的高檔 消費品或者服務及場所納入征收領域,能夠更加有效發揮消費稅在調節收入分 配方面的功能。(報告來源:未來智庫)
爲了更好發揮消費稅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當前部分學者建議將高檔皮草産品、 高檔箱包、紅木家具等高奢産品納入消費稅征收範圍,同時針對高檔服務和消 費場所加征消費稅。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爲了更好地發揮消費稅在調節 收入分配的作用,需要對消費稅的征稅範圍進行調整。盡管近年官方並未就奢 侈品消費稅擴圍發出更多信號,但部分專家學者針對我國奢侈品消費稅調整提 出了見解。2021 年 3 月民盟中央一份《關于實行消費稅動態調節機制的提案》 稱,現行關于高檔奢侈品的消費稅目已顯不足,限制了消費稅功能的發揮。該 《提案》建議,高檔家具、高檔電子産品等高檔産品價格大都非常昂貴,稅基 寬廣,對其征收消費稅,可以更好地擴充消費稅的稅收收入,並且能夠正確引 導消費者合理消費。其中,以紅木家具爲例,中國紅木家具行業市場規模在 2014 年至 2017 年間實現高速發展,由 682.2 億元上升至 1003.5 億元。隨後 受國際公約限制、國家政策改革及木材價格波動影響,2018 年紅木家具市場價 格走高,致使市場需求量顯著下降,2020 年紅木家具行業市場需求有所回升, 市場規模上升至 884.1 億元。中研研究院根據近年紅木家具規模測算出中國紅 木家具的複合增長率爲 5.9%,並且預計至 2025 年中國紅木家具市場規模達到 1700 億左右。此外,中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結果顯示,消費稅擴圍可將部 分高標准産品納入,如私人飛機、高檔皮草産品、高檔箱包、紅木家具等,一 些高檔生活性服務也可考慮納入消費稅征收範圍,如高檔演出等文化娛樂産品、 高檔醫療保健服務類産品、高檔桑拿洗浴、賽車等高檔體育等。此外,將消費 稅稅目擴大到高檔消費場所,可以彌補之前由于營業稅中娛樂業從 20%稅率調 整爲增值稅 6%時,稅率大幅下降導致我國娛樂業征稅減少的缺陷。
3.1.3、 消費稅擴圍探索三:基于引導消費習慣的擴圍
爲了發揮消費稅引導合理消費的功能,我國主要針對白酒及煙草征收消費稅。 出于引導居民保護健康的目的,我國主要針對酒類及煙草征稅。從消費稅改革 的曆史來看,酒類及煙草類消費稅的調整主要集中在消費稅率、征收環節及征 收管理制度的完善。但目前尚未在上述兩種稅目下進行範圍性的擴張。通過對 比其他國家在引導健康消費下的稅收調整,預計未來煙草稅擴圍的可能性仍然 存在,酒類消費稅更多在稅檔劃分及稅率方面進行調整。
近年來電子煙監管力度逐漸加大,當前部分條款下電子煙已視同卷煙管理。 2017 年 9 月,國家煙草專賣局向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提出了《電子煙》強制 性國家標准立項申請,推動了中國的電子煙行業的國標發布以及行業標准化發 展。2017 年 11 月-12 月,中國電子商會發布《電子煙霧化類器具産品通用規 範》、《電子煙霧化液規範》,規範了電子煙霧化類器具産品及霧化液的通用 要求、元件要求、使用說明書、標識、包裝、運輸、儲存、售後服務等要求, 提高了准入門檻。2018 年 8 月 30 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煙草專賣 局發布《關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通告》,此通告對電子煙的銷售管 理與卷煙一致。2019 年底,我國全面禁止線上銷售霧化電子煙的行爲,可以看 出電子煙監管力度越來越嚴格。2021 年 11 月 10 日,國務院公布《國務院關于 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增加“電子煙等新型 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同年的 12 月 2 日,國家煙草專 賣局頒布《電子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因此可以看出,在政府、協會、 企業多重主體的共同努力下,中國電子煙行業標准體系正在逐步建立完善。
盡管我國當前電子煙滲透率仍然較低,但電子煙市場規模迅速擴大。但是尚未 被列入消費稅的征收範圍。根據霧芯科技招股書,中國電子霧化産品市場從 2016 年的 6 億美元增長至 2019 年的 15 億美元,預計 2023 年將達到 113 億美 元,2019-2023 的年複合增長率爲 65.9%。2021 年行業媒體卷卷智庫與中國 電子商會電子煙行業委員會近日發布了《2021 電子煙産業藍皮書》,顯示2021 年電子煙國內市場規模(零售)預計爲 197 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 36%; 中國的電子霧化産品用戶滲透率已從 2016 年的 0.4%增長到 2021 年的 1.5%, 與全球其它市場相比仍然較低,說明中國電子煙行業發展空間廣闊。同時,截 至 2020 年,中國的煙民數量已增長至 3.65 億人,2016 年-2020 年中國煙民群 體年複合增長率爲 3.66%,因此中國龐大且持續增長的煙民群體也驅動了中國 電子煙行業持續發展。其他國家和地區已經開始對電子煙征收消費稅,這對于 中國將電子煙納入消費稅征收範圍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我們的任何投資建議。如需使用相關信息,請參閱報告原文。)
精選報告來源:【未來智庫】。未來智庫 – 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