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上河圖
關于清明節,內容和意義大家都有一定的概念,但清明節的時間問題,是很多人有疑問的,在說主要內容之前,還是先說說清明節的時間確定。
清明節的時間是怎麽確定的?這裏我給大家簡要說明一下。
傳統節日基本都按農曆計算,如春節是正月初一、中秋節是八月十五、端午節是五月初五,這些節日在農曆裏都有固定的日期。
但清明節就不一樣,可以說是另類節日。它在農曆裏的日期變化很大,如今年是在三月初五,去年卻在二月二十三,前年又在三月十二,根本找不出什麽規律。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因我國的農曆爲陰陽合曆,是以月相變化的周期和地球繞太陽運行的周期爲根據制定的。曆月的平均值約等于一個朔望月,平年爲12個月,閏年則爲13個月,平年與閏年日數相差甚大。如果不以月曆爲標准確定節日日期,變化就會很大,清明節就是如此。
如按公曆計算,清明節的時間則相對固定,基本都在每年4月的4、5、6日。
但也只是“相對”而已,所以嚴格來說清明節也不是按公曆確定。
那麽,清明節是如何確定的呢?
我國的二十四節氣,屬農曆中的陽曆範疇,它是根據太陽在黃道(即地球繞太陽公轉的軌道)上的位置來劃分的。
定氣法確認十四節氣
自清代開始,我國采用“定氣法”確定二十四節氣,以春分點爲黃經0度,將太陽在黃道上每運行15度定爲一個節氣或中氣,因清明節是春分後下一個節氣,故太陽到達黃經15度那一刻,就是踏入清明節的准確時間。
因作爲節日的清明節,是以三月清明節交節那天爲節期,所以清明節的計算,是根據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確定的。
由于一年的長度是用地球繞太陽一圈的時間定出,二十四節氣也是用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定出,所以每一節氣在每年公曆中的日期變化不大。清明節也是如此,基本都在4月初,而不會在3月或5月。
然而,清明節的日期在公曆裏又無法固定在某一天,原因是一個回歸年的實際長度爲365.2422天,而公曆曆法的一年長度爲365天,因此每年會多出0.2422天。如此一來,累積4年後爲0.9688天,將近一天的時間。正因如此,節氣的特定時刻也要每年“順延”0.2422天。
爲修正這一“誤差”,公曆曆法采用閏年的辦法,每隔4年,就多出2月29日這一天。若“順延”的結果使得某節氣的時刻越過晚上12點至次日,或因閏年而提前到前一日,都會使節氣的日期改變,但日期差異只會在3天內。所以公曆中的清明節,有時是4月4號,有時是5號,有時是6號。
這裏有一個公式,可以幫助大家自己計算:
清明節日期的計算[Y*D+C]-L
公式解讀:Y=年數後2位,D=0.2422,L=閏年數,21世紀C=4.81,20世紀=5.59.
舉例說明:2088年清明日期=[88×0.2422+4.81]-[88/4]=26-22=4,4月4日是清明。
清明節,又稱踏青節、行清節、三月節、祭祖節等,節期在仲春與暮春之交。清明節源自上古時代的祖先信仰與春祭禮俗,兼具自然與人文兩大內涵,既是自然節氣點,也是傳統節日。掃墓祭祖與踏青郊遊是清明節的兩大禮俗主題,這兩大傳統禮俗主題在中國自古傳承,至今不辍。
傳統文化宣傳
清明節,兼具自然與人文兩大內涵,既是“二十四節氣”之一,也是傳統祭祖節日。“二十四節氣”是上古農耕文明的産物,它與幹支時間以及八卦等是聯系在一起的,有著久遠的曆史源頭。“二十四節氣”不僅在農業生産方面起著指導作用,同時還影響著古人的衣食住行,甚至是文化觀念。
在早期觀象授時時代,依據鬥轉星移定歲時,鬥柄順時針旋轉一圈,謂之一歲(攝提)。天維建元,是從寅開始的,如《淮南子·天文訓》收錄:“帝張四維,運之以鬥,月徙一辰,複返其所,正月指寅,十二月指醜,一歲而匝,終而複始”。在傳統文化中,寅位是後天八卦的“艮位”,是歲終歲首交結的方位,代表終而又始,《易·說卦傳》:“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北鬥星的鬥柄從指向正東偏北方位的“建寅”之月爲起始,然後順時針方向旋轉,循環往複;歲末十二月指醜方,正月又複還寅位,終而複始。北鬥星循環旋轉,鬥柄回寅,乾元啓運,時回新春。當鬥柄指向正東偏南的“乙”位時爲清明節氣。清明這一節氣,萬物皆潔齊、生氣旺盛、吐故納新、氣溫升高,大地呈現春和景明之象,正是郊外踏青春遊與行清墓祭的好時節。
清明節凝聚著民族精神,傳承了中華文明的祭祀文化,抒發人們尊祖敬宗、繼志述事的道德情懷。掃墓,即爲“墓祭”,謂之對祖先的“思時之敬”,春秋二祭,古已有之。清明節曆史悠久,源自上古時代的祖先信仰與春祭禮俗。
據現代人類學、考古學的研究成果,人類最原始的兩種信仰,一是天地信仰,二是祖先信仰。據考古發掘,廣東英德青塘遺址發現了萬年前的墓葬,是中國年代最早的可確認葬式的墓葬,表明上古先民在萬年前已具有明確的有意識墓葬行爲與禮俗觀念。“墓祭”禮俗有著久遠的曆史源頭,清明“墓祭”是傳統春季節俗的綜合與升華。上古幹支曆法的制定爲節日形成提供了前決條件,祖先信仰與祭祀文化是清明祭祖禮俗形成的重要因素。清明節俗豐富,歸納起來是兩大節令傳統:一是禮敬祖先,慎終追遠;二是踏青郊遊、親近自然。
清明節不僅有祭掃、緬懷、追思的主題,也有踏青郊遊、愉悅身心的主題,“天人合一”傳統理念在清明節中得到了生動體現。經曆史發展,清明節在唐宋時期融彙了寒食節與上巳節的習俗,雜糅了多地多種民俗爲一體,具有極爲豐富的文化內涵。
寒食節圖片
清明節在曆史發展中融合了流行于北方地區的寒食節禁火、冷食習俗。傳說寒食節是在春秋時代爲紀念晉國的忠義之臣介子推而設立的節日,在民間傳說中寒食節雖與介子推有關,但寒食起源,並非爲紀念介子推,而是沿襲了上古的改火舊習,即如《周禮》所說“仲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國中”。寒食節是流傳于我國北方中原一帶古代較早的節日,寒食節初爲節時,禁煙火、只吃冷食,在後世的發展中逐漸增加了上墳祭掃、秋千、蹴鞠、牽勾、鬥雞等風俗。由于北方寒冷,春三月氣溫上升正值改火的時節,人們在新火未到之時,要禁止生火。漢代稱寒食節爲禁煙節,因爲這天百姓人家不得舉火,到了晚上才由宮中點燃燭火,並將火種傳至貴戚重臣家中。據《後漢書》記載,最初的寒食節時間很長,最長的105天,最短的也要近1個月。寒食節期間不得生火,只能生食,對人的健康不利。
從文獻記載可知,先秦時期我國北方一些地方已有比較嚴格的禁火制度,從官方到民間都有改火的習俗。
成書于兩漢之間的《周禮》即明確記載當時有“司炬”之官,每當仲春季節,氣候幹燥,不僅人類保存的火種容易引起火災,而且春雷發生也易引起山火。
古人在這個季節往往要進行隆重的祭祀活動,把上一年傳下來的火種全部熄滅,即是“禁火”。然後重新鑽燧取出新火,作爲新一年生産與生活的起點,謂之“改火”。
在禁火與改火期間,人們必須准備足夠的熟食以冷食度日。由于古代的禁火制度過于殘酷和嚴厲,並不顧各地具體情況,甚至影響到民衆的生産和生活。于是,漢代發生了周舉在太原一帶廢除禁火陋俗的事件。漢代的寒食節,很多地方要禁火一個月,到了唐代,寒食節變成三天,分別叫大寒食、官寒食、小寒食。唐朝之後,寒食節逐漸式微。宋元時期,清明節的地位上升到取代寒食節的地位。
上巳節圖片
清明節還融合了另外一個較早出現的節日——“上巳節”的習俗內容。上巳節,俗稱三月三。上巳節是古代舉行“祓除畔浴”活動中最重要的節日,人們結伴去水邊沐浴,稱爲“祓禊”,此後又增加了祭祀宴飲、曲水流觞、郊外遊春等內容。上古時代以“幹支”紀日,三月上旬的第一個巳日,謂之“上巳”。“上巳”一詞最早出現在漢代文獻,《周禮》鄭玄注:“歲時祓除,如今三月上巳如水上之類。”魏晉以後,上巳節的節期改爲陰曆三月初三,故又稱“重三”或“三月三”。
上巳節主要風俗是郊外遊春、春浴、祓禊(臨河洗浴,以祈福消災)等。古代,每逢三月時令,人們都去水邊祭祀。晉代陸機有詩寫到:“遲遲暮春日,天氣柔且嘉。元吉隆初巳,濯穢遊黃河。”即是當時人們在上巳節祓禊、踏青的生動寫照,誠如唐代大詩人王維詩句“少年分日作遨遊,不用清明兼上巳”。到了宋代,上巳節逐漸銷聲匿迹,不見于文獻記載。
清明節雖有著久遠的曆史源頭,但在全國範圍盛行並設掃墓假期是在唐宋之後。據資料記載,唐代,由于官吏回鄉掃墓,時有耽誤職守的事,唐玄宗頒布政令解決假期的問題。開始規定寒食節放假四天:“(開元)二十四年(736年)二月二十一敕:‘寒食、清明四日爲假。’”(《唐會要》卷八十二),按大曆十二年(777年)诏令,唐朝衙門依例放假五天:“自今以後,寒食通清明,休假五日。”。到貞元六年(790年),假日加到七天。這樣官員們可以從容地進行掃墓祭奠之事。唐朝王冷然的《寒食篇》中說:“秋貴重陽冬貴蠟,不如寒食在春前。”由此可見,當時寒食節已經成爲唐朝一個很隆重的節日。
清明時節
宋代的寒食、清明也放假七天。北宋龐元英《文昌雜錄》卷一記載:“祠部休假歲凡七十有六日,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南宋陳元靓《歲時廣記》卷十五引宋呂原明《歲時雜記》說:“清明前二日爲寒食節,前後各三日,凡假七日。而民間以一百四日禁火,謂之私寒食,又謂之大寒食。北人皆以此日掃祭先茔,經月不絕,俗有寒食一月節之諺。”據宋《夢粱錄》記載:每到清明節,“官員士庶俱出郊省墓,以盡思時之敬。”清明前後的掃墓活動常成爲社會全體親身參與的事,數日內郊野間人群往來不絕,規模極盛。
融彙了寒食與上巳兩個節日習俗的清明節,在宋元時期形成一個以祭祖掃墓爲中心,將寒食的禁火、冷食風俗與上巳郊遊等習俗活動相融合定型;由于寒食節的禁火、冷食習俗移置到清明節,我國北方一些地方還保留著在清明節禁火與吃冷食的習慣。明清大體承接前代舊制,清明節仍然堅持並發展著其在春季生活中一個必不可少的大節的地位。民國時期,清明節這天,除了原有的掃墓、踏青等習俗,植樹也被確定爲常規項目,這實際上不過是對民間長期延續的植樹風俗的一個官方認定。
主要習俗
清明節在曆史發展中承載了豐富的文化內涵,全國因各地因地域不同而又存在著習俗內容上或細節上的差異,各地節日活動雖不盡相同,但掃墓祭祖、踏青郊遊是共同基本禮俗主題。
掃墓祭祖
掃墓修碑
清明掃墓,即爲“墓祭”,謂之對祖先的“思時之敬”,祭掃祖先是對先人的緬懷方式,其習俗由來久遠。據考古發掘,廣東英德青塘遺址發現了萬年前的墓葬,經加速器質譜(AMS)測定,年代距今13500年左右,時代爲舊石器時代晚期,是中國年代最早的可確認葬式的墓葬,表明距今1萬多年前,嶺南古人已具有明確的有意識墓葬行爲和禮俗觀念。掃墓祭祖,是清明節俗的中心。清明之祭主要祭祀祖先,表達祭祀者的孝道和對先人的思念之情,是禮敬祖先、慎終追遠的一種文化傳統。清明祭祀按祭祀場所的不同可分爲墓祭、祠堂祭。以墓祭最爲普遍,清明祭祀的特色就是墓祭,清明祭祀被稱爲掃墓,主要是由于采取墓祭方式。另一種形式是祠堂祭,又稱廟祭,是一個宗族的人聚集在祠堂共祭祖先,祭完後要開會聚餐等,這種祭祀是團聚族人的一種方式。
燒紙掃墓
清明祭祀在清明前後,各地有所差異。清明祭祖,按照習俗,一般在清明節上午出發掃墓。拜清的方式或項目各地有所不同,常見的做法有兩部分內容組成:一是整修墳墓,二是挂燒紙錢、供奉祭品。掃墓時首先整修墳墓,其做法主要是清除雜草,培添新土,然後叩頭行禮祭拜。這種行爲一方面可以表達祭祀者對先人的孝敬和關懷,另一方面,在古人的信仰裏,祖先的墳墓和子孫後代的興衰福禍有莫大的關系,所以培墓是不可輕忽的一項祭奠內容。所供奉祭品主要是食品,品種各地不同,都是當地人認爲的並且按祭祀者的經濟能力能拿得出來的美味佳肴,或合于時令的特色食品。
踏青
踏青
中華民族自古就有清明踏青的習俗。踏青古時叫探春、尋春等,即爲春日郊遊,也稱“踏春”。一般指初春時到郊外散步遊玩。踏青這種節令性的民俗活動,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曆史,其源泉是遠古農耕祭祀的迎春習俗,這種農耕祭祀的迎春習俗對後世影響深遠。清明節兼具節氣與節日兩大內涵,清明節氣在時間和氣象物候特點上爲清明踏青習俗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條件。清明時節,春回大地,自然界到處呈現一派生機勃勃的景象,正是郊遊的大好時光。人們乃因利趁便,掃墓之余亦一家老少在山鄉野間遊樂一番。
出外旅遊
中國民間長期保持著清明踏青的習慣,踏青習俗由來已久。清明期間正是春風得意、春意盎然的時節,萬物萌動之時,迎春郊遊于野外早就已成爲風俗。據《晉書》記載:每年春天,人們都要結伴到郊外遊春賞景。踏青風俗至唐宋尤盛。據《舊唐書》記載:“大曆二年二月壬午,幸昆明池踏青。”可見,踏青春遊的習俗早已流行。
植樹
植樹節
清明前後,春陽照臨,春雨飛灑,種植樹苗成活率高,成長快。因此,就有清明植樹的習慣,有人還把清明節叫作“植樹節”。植樹風俗一直流傳至今。清明節植樹的習俗,據說發端于清明戴柳插柳的風俗。關于清明戴柳插柳,有三種傳說。第一種傳說,據說是爲了紀念教民稼穑耕作的祖師—神農氏,後來由此發展出祈求長壽的意蘊。第二種傳說與介子推有關,據說晉文公率衆臣登山祭奠介子推時,發現介子推死前曾經靠過的老柳樹死而複活,便賜老柳樹爲“清明柳”。第三種傳說是唐太宗給大臣柳圈,以示賜福驅疫。
放風筝
放風筝
風筝又稱“紙鸢”、 “鸢兒”,放風筝是清明時節人們所喜愛的活動。風筝即是用竹篾等骨架上糊上紙或絹,拉著系在上面的長線,趁著風勢可以放上天空,屬于一種單純利用空氣動力的飛行器。每逢清明時節,人們不僅白天放,夜間也放。夜裏在風筝下或風穩拉線上挂上一串串彩色的小燈籠,像閃爍的明星,被稱爲“神燈”。過去,有的人把風筝放上藍天後,便剪斷牽線,任憑清風把它們送往天涯海角,據說這樣能除病消災,給自己帶來好運。
插柳
插柳辟邪
清明節,中國民間有插柳習俗。清明插柳習俗,其來源普遍存在三種說法。有專家認爲,插柳的風俗,是爲了紀念“教民稼穑”的農事祖師神農氏的。有的地方,人們把柳枝插在屋檐下,以預報天氣,古諺有“柳條青,雨蒙蒙;柳條幹,晴了天”的說法。楊柳有強大的生命力,俗話說:“有心栽花花不發,無心插柳柳成蔭。”柳條插土就活,插到哪裏,活到哪裏,年年插柳,處處成蔭。
清明插柳戴柳另一種說法是驅鬼辟邪。我國北方一些地方將清明節、中元節、寒衣節,合稱爲“三大鬼節”。因受佛教觀世音手持柳枝蘸水普度衆生的影響,許多人便認爲柳條有驅鬼辟邪的作用,把柳枝稱爲“鬼怖木”。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中寫道:“取楊柳枝著戶上,百鬼不入家。”清明既然是鬼節,值此柳條發芽時節,人們便紛紛插柳戴柳以辟邪了。
還有一種說法是,此俗是爲了紀念介子推。介子推爲明志守節而焚身于大柳樹下,讓晉文公和群臣百姓痛心不已。第二年,晉文公親率群臣爬上山來祭拜介子推時,發現當年被燒毀的那棵老柳樹居然死而複生。晉文公當下便將老柳樹賜名爲“清明柳”,並且當場折下幾枝柳條戴在頭上,以示懷念之情。從此以後,群臣百姓紛紛效仿,遂相沿成風。清明插柳戴柳成爲紀念介子推的一種象征
拔河
拔河比賽
拔河早期叫“牽鈎”、“鈎強”,唐朝始叫“拔河”。據說它發明于春秋後期,開始盛行于軍中,後來流傳于民間。唐玄宗時曾在清明時舉行大規模的拔河比賽,從那時起,拔河成爲清明習俗的一部分。
蕩秋千
蕩秋千是中國古代清明節習俗之一。五代王仁裕《開元天寶遺事》載“天寶宮中至寒食節竟豎秋千,令宮嫔輩戲笑以爲宴樂。帝呼爲半仙之戲,都中士民因而呼之”,宋代宰相文彥博詩《寒食日過龍門》,詩中描寫爲 “橋邊楊柳垂青線,林立秋千挂彩繩。”秋千,意即揪著皮繩而遷移。
蕩秋千
蕩秋千的曆史很古老,最早叫千秋,後爲了避忌諱,改之爲秋千。古時的秋千多用樹桠枝爲架,再拴上彩帶做成。後來逐步發展爲用兩根繩索加上踏板的秋千。蕩秋千不僅可以增進健康,而且可以培養勇敢精神,至今爲人們特別是兒童所喜愛。
鬥雞
古代清明盛行鬥雞遊戲,鬥雞由清明開始,鬥到夏至爲止。中國最早的鬥雞記錄,見于《左傳》。到了唐代,鬥雞成風,不僅是民間鬥雞,連皇帝也參加鬥雞。如唐玄宗最喜鬥雞。
射柳
射柳是一種練習射箭技巧的遊戲。據明朝人的記載,就是將鴿子放在葫蘆裏,然後將葫蘆高挂于柳樹上,彎弓射中葫蘆,鴿子飛出,以飛鴿飛的高度來判定勝負。
蹴鞠
鞠是一種皮球,球皮用皮革做成,球內用毛塞緊。蹴鞠,就是用足去踢球。這是古代清明節時北方喜愛的一種遊戲。相傳又是黃帝發明的,最初目的是用來訓練武士。馬球,是騎在馬上,持棍打球,古稱擊鞠。三國曹植《名都篇》中有“連翩擊鞠壤”之句。《析津志》記遼國把打馬球作爲節日的傳統風俗,于端午、重九擊球。《金史·禮志》也記金人于端午擊球。宋代有“打球樂”舞隊。至明代,馬球仍流行。
古人蹴鞠運動
《續文獻通考·樂考》記載明成祖曾數次往東苑擊球、射柳。明《宣宗行樂圖》長卷中繪有宣宗賞馬球之場面。當時的官員王直寫的端午日觀打球的詩:“玉勒千金馬,雕文七寶球。鞚飛驚電掣,伏奮覺星流。炎頁過成三捷,歡傳第一籌。慶雲隨逸足,缭繞殿東頭。”北京白雲觀前也有群衆騎馬擊球之典。清代天壇一帶也還有馬球運動,直至清中葉之後,馬球才消失了。
蠶花會
“蠶花會”是蠶鄉一種特有的民俗文化,過去清明節期間,梧桐、烏鎮、崇福、洲泉等地都有此項民俗活動。其中以洲泉的馬鳴廟和青石的雙廟諸的蠶花會最爲精彩隆重。馬鳴廟位于洲泉鎮西,在當地有“廟中之王”之稱,每年蠶花會人山人海,活動頻繁,有迎蠶神、搖快船、鬧台閣、拜香凳、打拳、龍燈、翹高竿、唱戲文等十多項活動。這些活動有的在岸上進行,絕大多數在船上進行,極具水鄉特色。
節令食品
冷饽饽
由于寒食節的冷食習俗移植到清明節,我國北方一些地方還保留著清明節吃冷食的習慣。在山東,即墨吃雞蛋和冷饽饽,萊陽、招遠、長島吃雞蛋和冷高粱米飯,據說不這樣的話就會遭冰雹。泰安吃冷煎餅卷生苦菜,據說吃了眼睛明亮。晉中一帶還保留著清明前一日禁火的習慣。很多地方在完成祭祀儀式後,將祭祀食品分吃。晉南人過清明時,習慣用白面蒸大馍,中間夾有核桃、棗兒、豆子。關于民間寒食習俗的記載,幾乎是突然地出現在東漢的文獻中,主要集中在山西地區。即使在寒食習俗頗爲盛行的唐宋時代,其傳播範圍也不出北方。晉陸翙《邺中記》最早談到寒食中的特殊食物:“寒食之日作醴酪,煮粳米及麥爲酪,搗杏紅煮作粥。”直到唐宋時期,人們仍在食用這種涼大麥粥。
清明餅
清明節時,我國南方部分地區有吃青團的風俗,青團又稱清明餅、棉菜馍糍、茨殼粿、清明粑、艾葉粑粑、艾糍、清明果、菠菠粿、清明粿、艾葉糍粑、艾粄、艾草糕、清明團子、暖菇包、艾草青團等等。在閩南僑鄉,每逢清明節必定做一些糕、粿和米棕,在清明節前後讓家人食用。上海舊俗,用柳條將祭祀用過的蒸糕餅團貫穿起來,晾幹後存放著,到立夏那天,將之油煎,給小孩吃,據說吃了以後不得疰夏病。在浙江湖州,清明節家家裹粽子,可作上墳的祭品,也可做踏青帶的幹糧。俗話說:“清明粽子穩牢牢。”清明前後,螺蛳肥壯。吃藕是祝願蠶寶寶吐的絲又長又好。吃發芽豆是博得“發家”的口彩。吃馬蘭頭等時鮮蔬菜,是取其“青”字,以合“清明”之“青”。
清明節可以互祝快樂嗎?有觀點認爲:不可以。清明節的主要活動祭祖、掃墓莊重、肅穆。同時,這兩者與死亡、鬼神有關,“快樂”這種態度是不可取的。
對此,北京民俗學會秘書長高巍坦言,清明是可以說“清明節快樂”的,這樣的說法其實已延續很長時間;相較而言,“不能說清明節快樂”,是近兩年才冒出的說法。之所以有爭議,是因爲人們對清明節的內涵了解不夠深。
高巍分析,清明節是春季最重要的節日,主題內容十分豐富。清明節的主題不只是掃墓,更重要的是把掃墓和踏青相結合。當我們去祝福快樂的時候,恰恰也代表著我們有戰勝悲傷、困難的勇氣,這也是一種積極向上的心態。
清明節與春節、端午節、中秋節並稱爲中國四大傳統節日。除了中國,世界上還有一些國家和地區也過清明節,比如越南、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等。2006年5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申報的清明節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
今年清明節日放假時間
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了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其中規定“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2008年,清明節正式成爲法定節假日,放假一天;2009年,清明節假期包括調休又改爲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