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警方粗暴對待中國遊客這件事情,說大不大,因爲這只是個別和偶發事件;說小不小,因爲在國家出面交涉而瑞方一直不予回應的情況下,一些人不譴責、不追究對方的問題和責任,卻自我聲討、自我檢查,甚至爲瑞典警察辯護。這種方向和原則性錯誤,讓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家人在外面受到欺負,家長已出面交涉,兄弟姐妹們要和家長保持一致,團結起來、共同對外,有什麽事回家再說,這是小孩子都懂的道理。可是爲什麽,在先有中國遊客在瑞典遭受粗暴的、極不文明對待,並被扔在墳場,後有中國駐瑞典大使館、外交部及文化和旅遊部紛紛表態、嚴正交涉的情況下,仍有相當一部分國人替瑞方辯解,一味批評曾先生一家“戲精”、“丟臉”“活該”,甚至指責外交部門“護短”。
我想請問:你比國家相關部門更了解情況、更高明?
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還有人發布不實消息:曬出曾先生“在瑞典遭到了警察的粗暴對待後,第二天居然和沒事人一樣帶著父母又在瑞典玩耍”的圖片,而隨後也有人“認出曾先生一家這是從瑞典去阿姆斯特丹玩去了”。
實際上,這兩張照片是曾先生一家在案發10多天前在荷蘭阿姆斯特丹的照片,具體拍攝時間爲8月19日!
再看看,我們國家在爲自己的公民做什麽:
當事人向中國駐瑞典使館報告後,使館和中國外交部先後向瑞方提出交涉,要求瑞方徹查事件,及時回應當事人的合理訴求,並盡快向中方通報。
9月14日,中國駐瑞典大使館發布提醒:在瑞典的中國公民務必提高安全意識,加強安全防範。如遇突發情況,請保持鎮定,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留妥證據,第一時間報警並向使領館尋求協助。
9月17日,外交部發言人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敦促瑞方重視中方關切,並采取切實措施,保障中國遊客的安全與合法權益。
事情的細節我們可以再談,但就像大使館講,“即便曾先生一家確有些環節存在過錯或不妥,國內民衆也不該一竿子打死,更不該以訛傳訛,盲目跟風,或者模糊焦點,避重就輕”。問題的實質在于,瑞典警察的上述行爲嚴重侵犯了中國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基本人權。但截至9月17日,中方尚未收到瑞方關于此事的調查進展情況,瑞典警方仍未回應中國使館有關見面溝通情況的要求,這不符合外交慣例和國際通行做法。
國家利益高于一切,這是我們一直明白的道理。尊嚴是做人的基本准則,是爲人處世的底線。中國是泱泱大國,崇尚尊嚴是人心所向, 在國家的利益面前,在大是大非的問題上,一定要保持高貴的尊嚴。對外,我們必須團結一致,我們只能團結一致,否則,吃虧是我們國家,是我們自己。
那麽直到現在,瑞典警方對我們提出的要求一直沒有回應,這充分表現了瑞方的傲慢與無理。換成歐美國家,瑞方會這樣做嗎?歐美“熊孩子”也不少啊,哪家不“護犢子”?
這有現成的案例:1994年6月9日,美國18歲青年邁克爾•費伊在新加坡因破壞交通指示牌,並用噴漆塗鴉20多輛轎車,被判新加坡法官判處6次鞭笞並坐牢4個月。消息傳出後,“美國媒體對自家男孩被別人剝下褲子鞭打屁股勃然大怒”(摘自李光耀回憶錄);數十名美國要人給新加坡駐華盛頓使館寫信,要求改判;當時的美國總統克林頓親自出面,向新加坡總統求情。法院最後判決,邁克爾•費伊的鞭刑從6鞭減爲四鞭。
比一比、看一看,我們的一些媒體和所謂的大V在幹什麽?
在這裏,我們再回顧一下在 9月17日,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就此事答記者問的原文。
問:你能否就近日發生在瑞典的中國遊客事件作出評論?涉事中國公民及其父母被瑞方人員擡出酒店的視頻曝光後,中國官方作出了比較強烈的反應。中方爲什麽作出這樣的反應?這是否與桂敏海案有關?
答:看來你對中國時事的跟蹤還是很緊密的。
9月2日淩晨,包括2名老人在內的3名中國遊客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市遭到瑞典警察的粗暴對待,當事人向中國駐瑞典使館報告後,使館和中國外交部先後向瑞典方面提出交涉,要求瑞方徹查事件,及時回應當事人的合理訴求,並盡快向中方通報。
截至目前,中方尚未收到瑞方關于此事的調查進展情況,瑞典警方仍然沒有回應中國使館有關見面溝通情況的要求,這不符合外交慣例和國際通行做法。我們再次敦促瑞方重視中方關切,並采取切實措施,保障中國遊客的安全與合法權益。
至于你提到的桂敏海案,中方對此案的立場是明確的,沒有改變。
最後,引用兩段話吧。
席勒:一個國家如果不能勇于不惜一切地去維護自己的尊嚴,那麽,這個國家就一錢不值。
孟子: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