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航 文
姜赫然 編輯
何翔任 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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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發布《中央定價目錄》(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其中在備注說明中提到,成品油價格暫按現行價格形成機制,根據國際市場油價變化適時調整,將視體制改革進程全面放開由市場形成,預示成品油價格完全市場化再提速。
事實上,我國成品油價格一直由政府統一制定與管理,不過隨著經濟體制轉變,成品油定價方式也經曆了多個階段。
1998年
《原油成品油價格改革方案》出台
規定國內原油、成品油價格按照新加坡市場油價相應確定,這標志著成品油定價市場化的開始。其中,原油基准價由國家計委根據國際市場原油上月平均價格確定,每月一調,汽油和柴油則實行國家指導價,中國石化、中國石油集團在此基礎上可上下浮動5%。
2001年
油價開始與國際市場接軌
成品油價格接軌機制進一步完善,由單純依照新加坡市場油價改爲參照新加坡、鹿特丹、紐約三地石油市場價格。當國際油價上下浮動幅度在5%至8%的範圍內時保持油價不變,超過這一範圍時由國家發改委調整零售中准價。
2003~2008年
油價由發改委宏觀調控
由于國際油價進入大幅波動且快速上漲的環境中,成品油價格由國家發改委宏觀調控,通過讓國家和企業消化高油價成本,將國際油價的波動對國內經濟的影響降到了最小。
2009年
推出“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方案
方案規定,當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
2013年
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
一是將“22+4%”的調價周期縮短爲10個工作日;二是取消挂靠國際市場油種平均價格波動4%的調價幅度限制;三是適當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挂靠的國際市場原油品種。
2016年
設立成品油“地板價”
國家發改委設定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控下限,即當國內成品油價格挂靠的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低于每桶40美元時,國內成品油價格不再下調。
目前國內成品油零售定價依據的是2013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台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完善方案”,即每10個工作日定期調整,並參考相關國際原油油種根據原油變化率測算成品油價格調整幅度,未達到50元/噸的調價紅線面臨擱淺,幅度累計到下個調整周期沖抵。
全球範圍內,根據政府幹預成品油定價的程度、調價周期和定價考慮因素三個維度,成品油定價機制主要分爲政府完全定價、政府主導定價以及完全市場化定價三種形式。2008年年底,我國啓動成品油定價機制市場化以來,已經完成了從政府完全定價向政府主導定價的過渡,再到國家發改委以信息稿形式對外發布調價信息,市場化探索程度逐步加深。
這種調價機制,依然主要體現了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但是隨著中央定價改革的推進,成品油市場有望從半市場化改革將全面邁入市場化的價格形成機制。
與此同時,國家在2018年已經放開外資企業開設加油站的限制,今年成品油零售經營審批權限下放,零售市場競爭多元化的格局已經形成,未來也將更加白熱化。
對此,我們再來看看專家和行業人士怎麽說。
中國油氣産業智庫聯盟專家劉滿平:
“盡管目前離理想中成品油定價完全放開所需的前提條件還有一定的差距,但基本具備完全放開的條件:一是從外部環境看,放開的時機已經成熟。例如,國際油價中低位運行,成品油逐步由供應緊張轉化爲供大于求。二是從內部情況來看,成品油市場競爭格局已基本形成。從煉油領域看,除了四大國有企業外,還有其他國有、外資和民營煉油企業,成品油油源日漸呈現相對分散的格局。從零售領域看,截至2017年底,全國加油站總數爲11.04萬座,其中中國石化和中國石油合計占比爲47.1%,其他國企、民營和合資加油站占比爲52.9%。三是上海原油期貨已經推出。四是社會公衆已逐步適應成品油價格的波動,對市場變化具備了足夠的心理承受力。”
中國油品加工及流通産業俱樂部秘書長劉心田:
“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存在一定的改進空間,但由于2018年剛推出原油期貨,且預計成品油期貨也將在今年或明年推出,政策可能正在等待更加健全的市場定價工具,從而爲定價機制改革帶來更多的可行性條件。”
上海鋼聯能化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常務副總裁廖娜:
“當前國內成品油定價機制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引,而未來定價機制若放開,很可能是階段性地推進,即先通過中國石化標杆定價,逐漸轉爲市場定價。”
中宇資訊成品油産業鏈高級分析師許磊:
“按照目前國內煉油行業的發展情況,國內煉油産能過剩矛盾凸顯,成品油資源供應充足,供應端過剩的壓力較大,若成品油價格形成完全放開,對成品油價格將形成一定的壓力,將更好的反映市場供應變化,國際原油變化對中國零售價格的基准體系或將打破,終端零售行業的利潤或遭遇較大的挑戰,不過據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完全市場化仍需一定的過度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