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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固廢網訊:新加坡以整潔、優美的環境聞名于世,被譽爲“花園城市”。在聯合國人居署發布的《世界城市狀況報告》中對新加坡在汙染控制、交通管理和水處理領域等方面給予了很高的評價。新加坡國土面積714.3平方公裏,人口564萬(2018年數據),人口密度高達每平方公裏7896人。新加坡的固體廢物産生量多年來顯著增加,送去處置的廢物數量從1970年的每日1260噸增加到2016年的每日8559噸(其中不包括已回收利用的固體廢物),基于有限的土地面積和人口密集的生活環境,高效的垃圾收集和處置系統顯得至關重要。
在垃圾分類方面,新加坡以“零垃圾國家”爲目標,從源頭開始控制垃圾的産生,並努力實現垃圾的重複利用和回收,給予垃圾第二次生命。
一、各類垃圾分類方法
新加坡主要將垃圾分爲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兩大類。一般藍色垃圾桶用于投放可回收垃圾,綠色垃圾桶用于投放不可回收垃圾。藍色垃圾桶將可回收的垃圾再細分爲4類,並分別粘貼上醒目標識:藍色代表塑料品、綠色代表紙質品、紅色代表玻璃制品、黃色代表金屬用品。大件可回收物品需另行處理。
新加坡政府在提倡垃圾分類投放的同時,爲不給居民因垃圾分類過細增加相應負擔,注重減少垃圾産生的源頭,如減少過度包裝等,並在垃圾無害化處理和再回收利用上下功夫。不可回收的垃圾會送往垃圾焚化廠焚燒,垃圾經焚燒後體積一般會減少90%,再做無害化填埋處理;剩余的可回收垃圾,會運送到垃圾處理廠由專門機器和部分人工分揀,將其中的塑料、玻璃、金屬等分離,用于銷售或二次加工,殘余部分再處理後制作磚頭或用于鋪路。
二、垃圾回收及分類管理機制
目前新加坡每天産生垃圾約21000噸,其中60%被回收利用,處理處置量約每天8600噸,最終被運至實馬高島填埋場的焚燒殘渣及不可焚燒物不足1000噸。如此高的減量減容效率完全依托于高效的垃圾回收及分類體系。
(一)垃圾清運付費機制
新加坡高達60%的垃圾回收率與垃圾清運付費機制有密切關系。新加坡實行垃圾收運付費制度,費用的定價分爲固定費用及定期核定費用兩種方式,對普通居民實施固定費用,每月約6新幣,價格較低,且針對特殊人群可申請政府補貼;對工商業收費按垃圾産生量每半年核定一次,實行階梯收費制以鼓勵垃圾減量。各收運公司均委托新加坡能源有限公司向居民收取垃圾收運費用,和自來水、電力等費用一同收取,因此繳費率可達到近100%。這筆費用除收運費外,還包括垃圾處理處置費,由收運商代收並交繳納至轉運中心及各焚燒廠。各垃圾收運商的利潤主要來自于回收垃圾,首先是最大可能提高回收率以降低支付給焚燒廠、轉運站的末端處置費用,其次是對回收垃圾進一步分解利用,獲得廢物殘余價值。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各收運商積極采用先進技術手段並加強人員管理,實現垃圾最大回收。
(二)收運環節監管機制
新加坡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固廢處理的法律法規及質量標准,包括《環境保護和管理法》《環境公共健康(有毒工業廢棄物)管理條例》《環境公共健康(一般廢棄物收集)管理條例》等。這些法律法規對新加坡的垃圾收集及處理作了詳盡說明與規定,有助于實現垃圾收集及處理規範化、科學化與可持續發展。
新加坡國家環境署通過法律監管及處罰對收運商垃圾分類回收效果進行管理。在新加坡,非法傾倒廢物是一項很嚴重的違法行爲,面臨高額罰金甚至刑罰。在垃圾收運環節,通過非法傾倒處罰對居民行爲及收運商進行管理,以確保100%的垃圾收運率。
(三)垃圾分類處理機制
新加坡的垃圾分類與回收工作主要由收運商完成,在垃圾分揀中心通過半自動及人工分揀線完成分類和打包,送至各垃圾末端處理設施。新加坡的固廢處理設施包括1個轉運站、4個垃圾焚燒廠和1個海上填埋場。收運商將分類後的垃圾運至大士海洋轉運站及各焚燒廠,垃圾必須附上運單,並注明類別和産生源頭。各處理設施工作人員還將對垃圾進行檢查,驗證分類是否准確,如果將不適宜焚燒的垃圾混入焚燒垃圾類別,也將面臨處罰。
由此可見,新加坡垃圾分類及回收通過明確責任主體、清晰企業職責、法律監管及市場調節等手段得以實現。
圖:新加坡垃圾回收及分類管理機制
三、新加坡垃圾分類經驗
新加坡采取嚴格的垃圾處理辦法,以“3R”(Reduce、Reuse、Recycle)原則,即“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爲核心,從源頭減少垃圾的産生,並通過資源化處理盡量對垃圾進行循環利用。
(一)源頭管控垃圾增長(Reduce)
爲從源頭上管控垃圾的快速增長,新加坡通過采取減少制造産品所需要的材料和包裝的方式來實現。從2007年起,新加坡政府、工商界和非政府組織聯合發起簽署一項“自願包裝協議”。由于産品包裝垃圾大約占新加坡日常生活垃圾重量的1/3,所以簽署“自願包裝協議”目的是通過重新設計包裝和再循環,達到減少包裝垃圾的效果。按照協議,簽訂協議的公司包括産品生産商、零售商、批發商等,要主動制定減少包裝數量的標准。根據計算,截至2016年,受益于協議的簽署,新加坡共減少32000噸包裝垃圾,節約了7500萬新元的支出。
(二)家庭和工商業進行回收利用(Reuse)
鼓勵家庭和工商業進行再循環回收利用,學校、共管公寓和政府組屋也全面提供再利用設施。目前,在再回收利用方面,工業鐵渣實現97%,建築及拆卸廢料實現99%,樹木和木料實現69%,比例最低的爲塑料,僅11%實現再利用。
(三)推動垃圾循環利用(Recycle)
新加坡政府借助資源再利用、焚燒和循環使用等途徑,有效降低了垃圾填埋數量。新加坡每日産生的垃圾中只有3%不可回收或不可焚燒的垃圾直接填埋處理。新加坡政府明確規定,垃圾收集商運送垃圾時需要附上運單,上面標明垃圾類型及垃圾源頭。焚燒處理生活垃圾時産生的熱能還將用于發電,而焚化後所産生的諸如建築廢料、工業殘渣等灰燼和不可燃燒垃圾,會先利用磁鐵分離器吸取其中含有的廢鐵,然後將剩余垃圾集中到大士南海運轉換站,再由推式拖船與平底船于傍晚出發運至離岸的實馬高垃圾埋置場填埋。如今實馬高垃圾填埋場已成可供休閑娛樂的場所。除使用焚化技術使90%被燒掉的垃圾轉換成電力外,新加坡政府還利用混凝土再生材料,使建築垃圾再循環率達98%;利用電子垃圾的回收拆解,發展城市垃圾處理新産業;積極開發潔淨能源,從而減少對傳統能源的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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