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泰國政府有關公告,6月9日起,在泰國生産、進出口、消費和持有大麻(含四氫大麻酚0.2%以上的精神活性物質除外)屬于合法行爲。自從大麻合法化以來,泰國大麻問題在網上引起不少爭議。
據了解,目前大麻在許多國家仍屬于違禁毒品。6月30日,泰國某知名記者就此問題整合了近期泰國駐海外各國大使館發布的“有關禁止攜帶大麻及大麻制品入境他國提醒”文章,以此提醒泰民避免攜帶大麻入境他國。內容主要如下:
泰王國駐新加坡大使館發布通告,禁止攜帶大麻或大麻制品入境新加坡,非法持有或吸食大麻者將根據新加坡法律被處以最高10年監禁和和不超過20,000新元罰款或兩罪並罰;若走私、進口或出口大麻可能面臨死刑。
泰王國駐越南大使館發布通告,禁止將大麻用于醫療用途或日常生活中,大麻持有者將處以5,000,000至500,000,000越南盾罰款和2年監禁或處以死刑。
泰王國駐英國大使館發布通告,禁止攜帶大麻或大麻制品入境英國,違者或將被處以5-14年監禁或罰款,或兩罪並罰。
泰王國駐斯裏蘭卡、馬爾代夫大使館發布通告,禁止攜帶大麻或大麻制品入境斯裏蘭卡或馬爾代夫,違者將被處以監禁或罰款,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泰王國駐韓國大使館發布通告,禁止攜帶大麻或大麻制品入境韓國,違者或將處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禁止種植或出售大麻,違者將被判處至少1年監禁;非法持有或吸食大麻者,將被判處最高5年監禁並驅逐出境,禁止再入境。
泰王國駐孟加拉國大使館發布通告,孟加拉國會根據非法攜帶或非法持有的大麻數量而判刑,最高刑罰是死刑(非法攜帶或非法持有超過2公斤大麻)。
泰王國駐不丹大使館發布通告,不丹會根據非法攜帶或非法持有的大麻數量判處1個月至3年監禁,非法持有50克及50克以上的大麻販賣者將被處以5-9年有期徒刑。
泰王國駐印度尼西亞大使館發布通告,非法攜帶大麻或大麻制品入境者,將根據印度尼西亞法律被處以最低10億印尼盾罰款和最高5年監禁或處以死刑。
泰王國駐約旦、伊拉克、巴勒斯坦大使館發布通告,非法持有或吸食大麻者將受到當地法律嚴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