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7日,陝西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省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田平利作新聞發布,介紹了陝西法院2018年度十大審判執行案件評選的有關情況,發布了“2018年度陝西法院十大審判執行案件”,這是陝西法院首次開展年度案件評選活動。
其中,西安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趙紅專受賄案在列。
報道稱,被告人趙紅專在擔任西安高新區招商局局長、航天管委會主任、西安市委常委、航天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高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請托,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00余萬元。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趙紅專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200萬元。
記者注意到,趙紅專曾被披露在境外接受有償性服務。
據《中國紀檢監察》雜志報道,趙紅專違反生活紀律,在境外接受有償性服務。趙紅專成爲官方點名在境外接受有償性服務的首個落馬官員。
據公開簡曆,趙紅專出生于1958年4月,1975年參加工作後,在陝西省千陽縣水溝公社插隊勞動。1978年改革開放後,趙紅專先後在兵器總公司、西安市西安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管委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西安市分會等單位工作。
2006年,趙紅專轉任西安市西安航天科技産業基地管委會主任,兩年後任西安國家民用航天産業基地管委會主任、黨工委書記,並在2011年1月跻身西安市委常委。2個月後,趙紅專的職務再次發生變動,轉任西安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等職。2017年,趙紅專調任西安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據公開信息顯示,趙紅專在西安任職期間,曾多次出國訪問。
2011年10月8日至10月19日,時任西安市委常委、高新區管委會主任的趙紅專,與西安市政府代表團赴南非、摩洛哥、希臘等國進行了爲期十二天的考察訪問。
2011年12月,趙紅專爲某個商業項目落地西安,特去韓國訪問。
2017年7月,就在西安市委原書記魏民洲落馬一個多月後,趙紅專被查。8月,趙紅專被“雙開”。
2018年6月,趙紅專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經審理查明,趙紅專于2008年至2016年間,非法收受財物1130萬元人民幣、106萬美元、20萬歐元、20萬新加坡元、20萬港幣、10.3千克黃金、5幅畫,共計折合人民幣2491.870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