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實尴尬,堂堂湖北省最大城商行擬任行長,通過董事會審議後,竟然在監管這一關被否決了。
近日,湖北銀保監局對漢口銀行擬任行長田志平任職資格予以否決,引發外界關注。
據記者了解,盡管以往也有過銀行高管被否決的案例,但是多以千億以下小銀行居多,作爲一個省內資産規模達到4000億規模的城商行行長被否的案例,非常罕見。
券商中國記者調查發現,作爲擬任行長人選的田志平曾在浦發銀行、工商銀行(港股01398)工作過,可謂從業經驗豐富,而值得注意的是,田志平曾經被安邦推薦擔任民生銀行(港股01988)董事一年多時間,但任職資格也曾未獲得監管核准。
湖北當地最大銀行行長被否
近日,湖北銀保監局披露,不予核准漢口銀行行長田志平任職資格,監管這一意外的決定令漢口銀行推上風口浪尖。
漢口銀行在湖北當地可不是一家小銀行,而且是湖北土生土長最大的銀行。
據了解,湖北當地銀行業除了國有大行和股份行,形成了漢口銀行、湖北銀行和武漢農商行三足鼎立的局面。
就資産規模而言,漢口銀行是湖北當地最大的銀行,由于受疫情影響,當地銀行均未能在4月底之前發出年報。未經審計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末,漢口銀行和湖北銀行的資産總額分別爲4058.57億元、2621.29億元,截至2019年9月末,武漢農商行資産總額爲2745.4億元,以上數據顯示,漢口銀行是湖北當地唯一一家資産規模超過4000億銀行。
4月26日,漢口銀行發布關于延遲披露2019年報和2020年一季報的公告,稱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漢口銀行2019年度審計工作無法按原定時間完成,將延遲披露2019年報及2020年一季報。
未經審計數據顯示,2019年漢口銀行實現營業收入和淨利潤分別爲63.85億元和23.79億元,分別同比增長5.9%和25%。
同時,漢口銀行資産總額從2018年末的不足3000億元,在2019年大幅增長並突破4000億元達到4085.57億元,同比增長36.87%。
主要監管指標方面,2019年末,漢口銀行資本充足率13.23%,不良貸款率1.75%,撥備覆蓋率193.14%。
2018年報顯示,由于漢口銀行原行長朱永彤年滿60達到退休年齡,自2018年11月28日起不再擔任行長職務,由漢口銀行董事長陳新民代爲履行行長職務。
因爲他是安邦系舊人?
一代新人換舊人,原行長到齡退休,漢口銀行不得不遴選新的行長。
據漢口銀行此前官網披露,2019年12月16日,漢口銀行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聘任田志平同志爲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的議案》。不過,漢口銀行官網這條董事會會議的臨時公告後續被刪除。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擔任商業銀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其資格需要獲得監管部門的核准。此次漢口銀行擬任行長田志平未能順利上位,正是因爲監管不予核准資格。
湖北銀保監局公告顯示,經審查,田志平不符合《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保監會令2018年第5號)第七十九條規定的任職條件,不予核准田志平行長任職資格。
第七十九條規定主要涉及哪些條件?據《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申請中資商業銀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擬任人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規記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聲譽;
(四)具有擔任擬任職務所需的相關知識、經驗及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經濟、金融從業記錄;
(六)個人及家庭財務穩健;
(七)具有擔任擬任職務所需的獨立性;
(八)履行對金融機構的忠實與勤勉義務。
資料顯示,田志平可謂是銀行業從業經驗豐富的人員,生于1966年的他,擁有西南財經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2003年獲得香港大學工商管理學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曾任浦發銀行新加坡分行籌備工作組負責人、工商銀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長、工商銀行(倫敦)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工商銀行中東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民生銀行董事,現任北京複樸道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合夥人。
因此,根據田志平履曆對照上述據《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無論是金融相關知識、經驗和能力,田志平基本上都能滿足相應條件。
業內人士透露,田志平擔任漢口銀行行長資格被否決,或與過往從業經曆帶來的負面聲譽有關。
2017年報顯示,田志平在2017年2月20日擔任民生銀行非執行董事和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和審計委員會委員。
值得注意的是,田志平擔任民生銀行董事是由安邦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推薦,在2018年7月3日,田志平和另一位民生銀行董事即原安邦集團副總裁姚大鋒一同因個人原因辭職。而在2017年2月20日至2018年7月3日之間,田志平擔任民生銀行董事的資格也未獲得監管核准。
據《財經》此前報道,田志平供職單位北京複樸道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安邦關系密切,其法定代表人趙軍,曾在安邦人壽任職董事。
2018年2月23日,原保監會官網公告,鑒于安邦集團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的經營行爲,可能嚴重危及公司償付能力爲保持安邦集團照常經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有關規定,保監會決定于2018年2月23日起,對安邦集團實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後續,安邦集團被拆分新設爲大家保險集團。
此外,與田志平同一天任職資格被否的還有一家小銀行,4月20日,內蒙古五原農商銀行擬任行長辛明光,任職資格被巴彥淖爾銀保監分局否決,原因則主要是過往有不良從業記錄。
巴彥淖爾銀保監分局根據《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審核,辛明光存在《辦法》第一百零三條第7款的情形,不符合《辦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作出不予核准辛明光五原農商銀行行長任職資格的決定。
上述《辦法》第一百零三條第7款的情形爲:被取消終身的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或受到監管機構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門處罰累計達到兩次以上的。
本文源自券商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