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客戶接著向律師公會投訴。索拉雅後來被裁定抵觸律師專業法令,而且行爲不誠實,嚴重違反專業操守,最終被三司特別庭除名。
這名前女律師索拉雅(Soraya Hafsa Ibrahim,56歲)早前經營Soraya H. Ibrahim & Co律師事務所。
直至2017年中,女客戶到建屋發展局領取組屋鑰匙時,才發現用來償還丈夫的錢來自她的公積金戶頭,而非她交給索拉雅的2萬5000元現金。她反複向索拉雅追討,索拉雅終于在同年8月交出款項。
她星期四(10月27日)面對三項嚴重失信的控狀,指她在2019年5月10日至31日間,三次失信一名男子委托保管的款項共52萬7001元。
索拉雅早前被裁定抵觸律師專業法令,在2020年1月被除名。在這起案件中,她于2015年爲一名女客戶打離婚官司,後者表明要在離婚後買過前夫的組屋權益,成爲組屋的屋主。
索拉雅當時告訴女客戶,後者必須向法院證明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買下組屋,以及把前夫爲購買組屋所掏出的公積金款項填補回他的公積金戶頭。在索拉雅的要求下,女客戶分別在2015年7月16日及隔年3月,把兩筆1萬5000元和1萬元的款項轉給索拉雅。
法官批准被告以10萬元保釋在外,案展10月28日過堂。
執業約25年的前女律師誤導女客戶交出一筆錢存入律師樓戶頭,結果因行爲不誠實被三司除名。但在她被除名之前,被指在短短一個月內失信另一名客戶52萬余元,被控上庭。
嚴重失信罪名一旦成立,被告可被判終身監禁或坐牢長達20年,以及罰款。
按照律師專業(律師戶頭)條例,律師必須把客戶爲房地産交易所支付的款項存入律師行的“客戶戶頭”。但索拉雅沒有這麽做,她反而把錢都存入律師行的公司戶頭,並且對女客戶隱瞞此事,甚至發出假收據,誤導客戶以爲錢已存入“客戶戶頭”。
按照律師專業(律師戶頭)條例,律師必須把客戶爲房地産交易所支付的款項存入律師行的“客戶戶頭”。但索拉雅沒有這麽做,她反而把錢都存入律師行的公司戶頭,並且對女客戶隱瞞此事,甚至發出假收據,誤導客戶以爲錢已存入“客戶戶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