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034 證券簡稱:旺能環境 公告編號:2022-34
債券代碼:128141 債券簡稱:旺能轉債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准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22年4月26日,旺能環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産品額度的議案》,現將詳細情況公告如下:
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爲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資金收益,董事會提議:以公司閑置自有資金總計不超過5億元人民幣進行委托理財,相關額度的使用期限爲董事會審議通過之後不超過十二個月,期限內任一時點的交易金額(含前述投資的收益進行再投資的相關金額)不應超過投資額度。
由董事會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具體依照公司《委托理財管理制度》執行。公司與提供理財産品的金融機構不存在關聯關系。
一、投資風險分析及風險控制措施
1、投資風險
雖然理財産品都經過嚴格的評估,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較大,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資的實際收益不可預期。
2、針對投資風險,擬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將嚴格遵守審慎投資原則,選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投資品種。不得用于其他證券投資,不購買股票及其衍生品和無擔保債券爲投資標的理財産品等。
(2)公司財務部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理財産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如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3)公司內審部門對理財資金使用與保管情況進行日常監督,定期對理財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核實。
(4)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5)公司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在確保正常運營的前提下,運用自有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理財産品,不會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周轉,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且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獲取更好的投資回報,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更充分保障股東利益。
三、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獨立董事認爲公司本次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委托理財的決策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財務狀況穩健,自有資金充裕,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資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資金投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理財産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資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鑒于上述情況,公司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總計不超過5億元人民幣的閑置自有資金進行委托理財。相關額度的使用期限爲董事會審議通過之後不超過十二個月,期限內任一時點的交易金額(含前述投資的收益進行再投資的相關金額)不應超過投資額度。
四、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同意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爲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資金收益,以公司閑置自有資金總計不超過5億元人民幣進行委托理財,相關額度的使用期限爲董事會審議通過之後不超過十二個月,期限內任一時點的交易金額(含前述投資的收益進行再投資的相關金額)不應超過投資額度。
五、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旺能環境以公司閑置自有資金總計不超過5億元人民幣進行委托理財事項,已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不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保薦機構對旺能環境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産品額度事項無異議。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4、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關于旺能環境股份有限公司預計2022年度委托理財額度的核查意見》
旺能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4月28日
證券代碼:002034 證券簡稱:旺能環境 公告編號:2022-35
債券代碼:128141 債券簡稱:旺能轉債
旺能環境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擬續聘
2022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22年4月26日,旺能環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續聘2022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公司擬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作爲公司2022年度審計機構,聘期一年。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信息
(一)機構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資者保護能力
上年末,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累計已計提職業風險基金1億元以上,購買的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超過1億元,職業風險基金計提及職業保險購買符合財政部關于《會計師事務所職業風險基金管理辦法》等文件的相關規定。
近三年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已審結的與執業行爲相關的民事訴訟中均無需承擔民事責任。
3.誠信記錄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近三年因執業行爲受到監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36名從業人員近三年因執業行爲受到監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和自律監管措施。
(二)項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誠信記錄
項目合夥人、簽字注冊會計師、項目質量控制複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執業行爲受到刑事處罰,受到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業主管部門等的行政處罰、監督管理措施,受到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自律監管措施、紀律處分的情況。
3.獨立性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項目合夥人、簽字注冊會計師、項目質量控制複核人不存在可能影響獨立性的情形。
4.審計收費
2021年度的審計費用爲170萬元,2022年的審計費用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根據公司年度審計業務量和所處區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關行業上市公司審計費用水平綜合決定2022年度具體審計費用。
二、擬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履行的程序
(一)審計委員會對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審核意見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進行了審查,認爲其在執業過程中堅持獨立審計准則,客觀、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切實履行了審計機構應盡的職責,認可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的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同意向董事會提議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爲公司2022年度審計機構。
(二)獨立董事的事先認可情況和獨立意見
1、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關于續聘2022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事項進行了事先認可,並對此事項發表事先認可意見如下: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作爲2021年公司的外部審計機構,在執業過程中,能夠恪盡職守,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審計原則,其出具的各項報告能夠客觀、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財務情況和經營結果,較好地履行了審計機構職責,嚴格履行了雙方審計約定書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因此,我們同意公司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爲公司2022年度審計機構,並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2、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如下:
經核查,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及從事上市公司審計工作的豐富經驗和職業素養,對于規範公司的財務運作,能夠起到積極的建設性作用。其在擔任公司審計機構期間,勤勉、盡職、公允、合理地發表了獨立審計意見。因此,我們同意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爲公司2022年度審計機構,同時將該議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三)董事會對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續聘2022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同意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爲公司2022年度審計機構。本議案尚需提請公司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四)生效日期
本次續聘2022年度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自公司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三、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相關議案的事先認可意見;
4、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5、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2021年年度會議決議;
6、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營業執業證照,主要負責人和監管業務聯系人信息和聯系方式,擬負責具體審計業務的簽字注冊會計師身份證件、執業證照和聯系方式。
證券代碼:002034 證券簡稱:旺能環境 公告編號:2022-39
債券代碼:128141 債券簡稱:旺能轉債
旺能環境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對外投資設立子公司的公告
2022年4月26日,旺能環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對外投資設立子公司的議案》,具體情況如下:
一、對外投資概述
公司爲長遠戰略發展規劃,優化公司産業布局和業務結構,做大做深環保産業,提高公司競爭力,將進行以下對外投資事項:
對外投資事項一:由全資子公司浙江旺能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旺能再生”)出資1,000萬元設立湖州景寶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州景寶”)。設立後,由湖州景寶負責廢舊動力電池業務板塊前段廢料電池回收,目前已取得營業執照。
對外投資事項二:由全資子公司浙江欣能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欣能”)與自然人林曼琴共同出資100萬元設立汕頭欣能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汕頭欣能”)。其中浙江欣能出資7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70.00%;自然人林曼琴出資3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30.00%。設立後,由汕頭欣能深入汕頭澄海潔源電廠周邊的一般工業固廢市場,收集固廢垃圾,提升經濟效益,目前已取得營業執照。
對外投資事項三:由全資子公司浙江欣能與自然人杜繼雲共同出資100萬元設立荊州欣能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荊州欣能”)。其中浙江欣能出資7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70.00%;自然人杜繼雲出資3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30.00%。設立後,由荊州欣能深入荊州旺能電廠周邊的一般工業固廢市場,收集固廢垃圾,提升經濟效益。
對外投資事項四:由全資子公司浙江欣能與荊州市平家淵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資1,200萬元設立江陵欣能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陵欣能”)。其中浙江欣能出資84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70.00%;荊州市平家淵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出資36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30.00%。設立後,由江陵欣能負責荊州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異地擴建項目的爐渣綜合利用等業務。
對外投資事項五:由全資子公司旺能國際投資控股私人有限責任公司WANGN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HOLDINGS PTE.LTD.(以下簡稱“旺能國際”)出資100萬美元(折合人民幣約636.76萬元)在新加坡設立旺能綠能私人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旺能綠能”)。設立後,由旺能綠能進一步拓展越南市場的垃圾焚燒發電業務,提升國際市場的市場參與度。
公司上述對外投資事項涉及的總金額爲人民幣2,616.76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産(126.74億元)的0.21%,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産(53.79億元)的0.50%。
本次對外投資的資金來源爲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不涉及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産重組。根據《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本次對外投資事項在公司董事會對外投資審議權限範圍之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對外投資的基本情況
(一)湖州景寶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湖州景寶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
2、注冊資本:1,000萬元
3、注冊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東林鎮青山路688號-7
4、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5、法定代表人:徐勝
6、經營範圍:一般項目:再生資源回收(除生産性廢舊金屬);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險廢物經營);生産性廢舊金屬回收;再生資源加工;再生資源銷售;電池銷售;電子專用材料銷售;金屬制品銷售;金屬材料銷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資源再生利用技術研發;資源循環利用服務技術咨詢。
7、資金來源及出資方式:自有資金,以貨幣資金形式投入
8、股權結構:浙江旺能再生持股100.00%。
以上信息均爲新取得的營業執照信息。
(二)汕頭欣能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汕頭欣能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
2、注冊資本:100萬元
3、注冊地址:汕頭市澄海區蓮下鎮北灣村柴頭員工業區
4、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林曼琴
6、經營範圍:一般項目:固體廢物治理;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環保咨詢服務;再生資源回收(除生産性廢舊金屬);再生資源銷售;資源再生利用技術研發;資源循環利用服務技術咨詢;農村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許可項目: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清運)。
7、資金來源及出資方式:自有資金,以貨幣資金形式投入
8、股權結構:浙江欣能持股70.00%。
以上信息均爲新取得的營業執照信息。
(三)荊州欣能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荊州欣能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
2、注冊資本:100萬元
3、注冊地址:湖北省荊州市荊州區城南開發區拍馬村七組82號(自主申報)
4、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杜繼雲
6、經營範圍:許可項目: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清運);一般項目:固體廢物治理;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環保咨詢服務;再生資源回收(除生産性廢舊金屬);再生資源銷售;資源再生利用技術研發;資源循環利用服務技術咨詢;農村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
(四)江陵欣能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江陵欣能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
2、注冊資本:1,200萬元
3、注冊地址:湖北省荊州市江陵縣資市鎮平淵村七組1號(自主申報)
4、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劉濤
6、經營範圍:一般項目:再生資源回收(除生産性廢舊金屬);再生資源銷售;固體廢物治理;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
(五)旺能綠能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旺能綠能私人有限責任公司
2、注冊資本:100萬美元
3、注冊地址:新加坡,105塞西爾街#11-00,八角街
4、企業類型:私人有限責任公司
5、單一機構識別號碼:202201485G
6、經營範圍:綠色能源和能源管理的工程設計以及咨詢服務。
7、資金來源及出資方式:自有資金,以貨幣資金形式投入
8、股權結構:旺能國際持股100.00%。
以上信息均爲新取得的營業執照信息。
三、對外投資合同的主要內容
本次對外投資事項均爲設立子公司,故無需簽訂對外投資合同。
四、對外投資的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1、出資設立湖州景寶是公司基于戰略整體布局及未來發展需要,有利于進一步推動公司的業務發展,完善公司新能源锂電材料綠色循環再利用産業鏈布局,促進公司發展戰略的落地實施,不斷提升公司綜合實力。
2、出資設立汕頭欣能、荊州欣能是爲做深做強環保産業,拓展一般工業固廢,並逐步實現一般工業固廢資源化,提升經濟效益,擴大公司在固廢領域的業務範圍,提高公司市場競爭力。也有利于改善城鎮生態環境,爲今後垃圾分類投放和收集做好必要准備工作,具有較好的社會效益。項目的實施將對公司未來業務發展及經營業績提升産生積極影響。
3、出資設立江陵欣能是爲了配套解決荊州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異地擴建項目爐渣的處理問題,對渣料廢棄物進行再生資源利用,對焚燒後的爐渣進行減量化、無害化處理。通過綜合處理,將爐渣變廢爲寶,以符合國家對垃圾處理可再生的發展方向。
4、出資設立旺能綠能是爲了進一步拓展越南市場的垃圾焚燒發電業務,同時增強公司的市場競爭力,有助于公司的長期發展,但境外子公司在實際運營過程中可能會面臨國內外政治經濟環境變化等風險。
子公司設立後,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場、經營和管理等方面的風險,公司將嚴 格按照相關政府部門和機構的政策要求,采取積極的經營策略,完善各項內控制 度和監督機制,確保對子公司的管理,積極防範和應對風險。
五、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證券代碼:002034 證券簡稱:旺能環境 公告編號:2022-32
關于預計2022年度對子公司
提供擔保額度的公告
一、本次擔保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
2022年4月26日,旺能環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旺能環境”)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預計2022年度對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公司或子公司浙江旺能環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旺能環保”)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公司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本次擔保事項尚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擔保情況概述
爲滿足公司相關子公司貸款融資、開立保函、信用證等需求,確保相關子公司生産經營、項目建設等各項業務順利推進,公司擬向部分子公司提供合計金額不超過人民幣34.97億元的擔保,具體如下:
1.本次被擔保人爲公司合並報表範圍內的相關全資子公司。
2.本次擔保額度的有效期爲自公司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至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在額度有效期內簽訂擔保協議的,按照擔保協議約定的期限履行擔保義務並對外進行披露。擔保額度可循環使用,在擔保額度有效期內的任一時點公司實際提供的擔保余額不超過人民幣34.97億元。
3.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據自身業務需求,在審議通過的擔保額度範圍內與金融機構、債權人等協商並確定擔保事宜,具體的擔保種類、方式、金額、期限等以實際簽署的相關文件爲准。 4.實施過程中,公司按照實際簽訂擔保合同時的公司持股比例確定使用額度及類別,若在簽訂擔保合同時已約定了相關股權收購、轉讓、增資等股權變動事宜,以約定事宜完成後的公司持股比例確定使用額度及類別。
5.由于上述擔保事項是基于公司目前業務情況的預計,爲提高效率,優化擔保手續辦理流程,在股東大會批准上述擔保事項的前提下,提請股東大會申請授權公司經營層在子公司確有擔保需求時,可以將表一所列對全資子公司擔保額度互相調劑。
表一: 單位:萬元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 浙江旺能環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平
注冊資本:120,000萬元
注冊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湖織大道路1389號
主營業務:特種環保型過濾機的生産(生産限分支機構)、銷售,相關技術的研發、推廣、服務、成果轉讓;垃圾綜合處置技術的研發、服務、推廣、成果轉讓;煤炭、氫氧化鈣、活性炭的批發;生活垃圾(除危險廢棄物)焚燒發電,垃圾處理及固體廢棄物處理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餐廚垃圾、汙泥廢棄物、糞便的收集、運輸及處置,廢棄食用油脂(除危險化學品)的收集、運輸及處理,環保工程的設計、投資咨詢及建設,垃圾、煙氣、汙水、灰渣處理技術的開發及服務;環保設備和發電設備制造、銷售、安裝。
股權結構:旺能環境持股100%,公司全資子公司。
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旺能環保有限公司資産總額爲1,236,792.12萬元,淨資産爲 403,266.15萬元,負債總額爲833,525.97萬元,資産負債率爲67.39%。旺能環保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目前不存在影響被擔保人償債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項。
2. 浙江旺能生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匡彬
注冊資本:10,000萬元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倉前街道龍舟路6號炬華大廈1號樓401-8室
主營業務:許可項目:餐廚垃圾處理;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清運);各類工程建設活動;施工專業作業;技術進出口;貨物進出口(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爲准)。一般項目:固體廢物治理;汙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機械設備研發;環境保護專用設備銷售;環境衛生公共設施安裝服務;電子、機械設備維護(不含特種設備);通用設備修理;專用設備修理;生活垃圾處理裝備銷售;機械設備銷售;普通機械設備安裝服務;資源再生利用技術研發;建築廢棄物再生技術研發;生物有機肥料研發;生物飼料研發;農林廢物資源化無害化利用技術研發;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環保咨詢服務;資源循環利用服務技術咨詢;企業管理咨詢;實業投資(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以下限分支機構經營:一般項目:生活垃圾處理裝備制造;環境保護專用設備制造;專用設備制造(不含許可類專業設備制造);汙泥處理裝備制造。
股權結構:旺能環保持股100%,公司全資子公司。
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旺能生態科技有限公司資産總額爲122,811.33萬元,淨資産爲22,553.05萬元,負債總額爲100,258.28萬元,資産負債率爲81.64%。浙江旺能生態科技有限公司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目前不存在影響被擔保人償債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項。
3. 定西鹭江環保電力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培峰
注冊資本:15,000萬元
注冊地址:甘肅省定西市隴西縣隴西縣鞏昌鎮長安路孵化中心十三樓1306
主營業務:生活垃圾無害化焚燒發電;固體廢物處理;環保技術咨詢;環境汙染防治。
股權結構:旺能環保持股100%,公司全資子公司。
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定西鹭江環保電力有限責任公司資産總額爲3,603.44萬元,淨資産爲3,361.00萬元,負債總額爲242.44萬元,資産負債率爲6.73%。2021年度尚處于建設期,確認BOT項目建造收入,故利潤爲負數。定西鹭江環保電力有限責任公司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目前不存在影響被擔保人償債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項。
4. 鹿邑縣旺能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浩
注冊資本:1,000萬元
注冊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鹿邑縣渦北鎮垃圾處理廠南100米
主營業務:固體廢物治理;畜禽糞汙處理;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服務;資源循環利用服務技術咨詢;農林廢物資源化、無害化利用技術研發、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
股權結構:浙江旺能生態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公司全資子公司。
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截止2021年12月31日,鹿邑縣旺能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資産總額爲919.41萬元,淨資産爲912.50萬元,負債總額爲6.92萬元,資産負債率爲0.75%。2021年度尚處于建設期,確認BOT項目建造收入,故利潤爲負數。鹿邑縣旺能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目前不存在影響被擔保人償債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項。
5. 湖州南太湖環保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孫毅
注冊資本:12,400萬元
注冊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區和孚鎮長超村長超東礦區
主營業務:許可項目: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發電業務、輸電業務、供(配)電業務;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清運)。一般項目:建築砌塊制造;建築砌塊銷售;汙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熱力生産和供應;生物質能技術服務;資源再生利用技術研發;農村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固體廢物治理。
股權結構:旺能環保持股100%,公司全資子公司。
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截止2021年12月31日,湖州南太湖環保能源有限公司資産總額爲106,790.39萬元,淨資産爲35,604.18萬元,負債總額爲71,186.20萬元,資産負債率爲66.66%。湖州南太湖環保能源有限公司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目前不存在影響被擔保人償債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項。
6. 許昌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馬紅偉
注冊資本:32,900萬元
注冊地址: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香山公園以南,龐莊村以西許昌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1幢
主營業務:售電;熱電聯産;生物質能發電;環境衛生管理。
股權結構:旺能環保持股100%,公司全資子公司。
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截止2021年12月31日,許昌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資産總額爲135,411.04萬元,淨資産爲50,715.02萬元,負債總額爲84,696.02萬元,資産負債率爲62.55%。許昌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目前不存在影響被擔保人償債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項。
四、本次擬進行擔保事項的主要內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擔保簽署擔保合同。合同的內容由公司和子公司等合同主體根據自身業務需求,在上述擔保額度範圍內與金融機構、債權人等協商確定。公司將嚴格按照股東大會授權範圍實施相關擔保事項,並在擔保事項發生後及時進行信息披露。
五、董事會意見
公司下屬子公司經營業務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所屬行業性質在項目建設及日常生産經營中對資金需求總量較大,公司向相關子公司提供擔保,主要是在其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提供的階段性擔保,是行業內企業辦理貸款融資等金融業務時金融機構普遍要求的擔保措施。目的是爲了保證相關子公司正常生産經營和推進項目建設。
上述擔保屬于正常經營行爲。公司對子公司的日常經營具有絕對控制權,擔保風險可控。目前,本次擬提供擔保的各子公司生産經營或項目建設情況正常。本次擔保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一)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計對外擔保余額爲人民幣44.25億元,均爲對合並範圍內控股公司和參股公司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而提供擔保,全部履行了相應的審批程序。
(二)公司擬在上述44.25億元擔保余額基礎上,爲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在2022年度提供新增總額不超過人民幣34.97億元的對外擔保。
本次提請股東大會授權新增擔保額度發生以後,公司對外擔保累計金額爲人民幣79.22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産(53.79億元)的147.28% ,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産(126.74億元)的62.51%。
(三)公司無逾期擔保貸款,無涉及訴訟的擔保金額及因擔保而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損失金額。
(四)公司已發生對外擔保事項中除爲控股公司和參股公司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而提供擔保外,無其他對外擔保事項。
證券代碼:002034 證券簡稱:旺能環境 公告編號:2022-27
關于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2022年4月26日,旺能環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本具體情況如下:
一、利潤分配預案基本情況
根據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標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2021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648,009,009.41元,基于公司當前良好現金流狀況及未來戰略發展願景,爲確保公司長期穩定可持續發展,並兼顧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董事會提議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爲:
以公司2022年4月26日最新股本429,493,302股爲基數,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3元(含稅),共派發現金總額128,847,990.60元,不進行公積金轉增股本。 在權益分配實施之前若發生股本變動,則以本次派發現金總額不變,按最新股本調整分配比例。
若實施此項利潤分配後,公司近三年現金分紅情況表如下:
單位:元
注:以上數據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
二、利潤分配預案的合法性、合規性
本次利潤分配後,公司連續三年累計現金分紅占母公司報表中年均可分配利潤的比例爲95.12%,超過公司制定的股東回報規劃中的要求。
本次利潤分配預案符合《公司法》《企業會計准則》《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等規定,符合《公司章程》《未來三年(2021年-2023年)股東回報規劃》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具備合法性、合規性。
公司連續三年累計現金分紅占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的比例爲23.89%,低于30%的原因:公司目前處于成長期且未來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公司在建、籌建項目及其他業務發展對資金的需求較大,而在目前的市場環境下,通過貸款等外部融資渠道籌集資金需要付出較大的融資成本,爲了給股東創造更好的效益,通過留存收益籌集發展所需資金是通行和有效方式。
三、本次利潤分配預案的決策程序
1、董事會審議情況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董事會認爲: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充分考慮了廣大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同時兼顧公司可持續發展的資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目標,有利于增強股東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公司章程》及《未來三年(2021年-2023年)股東回報規劃》等相關規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並同意將該預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與此次權益分派相關的具體事項。
2、監事會審議情況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監事會認爲: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充分考慮了廣大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同時兼顧公司可持續發展的資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目標,有利于增強股東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公司章程》及《未來三年(2021年-2023年)股東回報規劃》等相關規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並同意將該預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3、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爲: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及現金分紅情況,系基于公司的發展階段和財務狀況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了股東利益與公司進一步發展的需求,又兼顧了相關監管機構提出的積極回報廣大投資者的要求,符合公司實際情況,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穩定發展和股東的長遠利益。因此我們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並同意將該預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四、其他說明
本次利潤分配預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實施,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並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1.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2.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證券代碼:002034 證券簡稱:旺能環境 公告編號:2022-30
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等相關制度的公告
旺能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了《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等相關制度的議案》,現將《公司章程》及相關制度修訂的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修訂原因及依據
爲進一步提示規範運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最新規定,結合公司的自身實際情況,對《公司章程》及相關制度進行了系統性的梳理與修訂。
二、《公司章程》及相關制度修訂情況
(一)《公司章程》修訂條款及具體修訂內容
除上述條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條款內容保持不變,條款序號相應進行調整,修訂後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生效,修訂後的《公司章程》最終以工商部門備案登記爲准。
(二)本次修訂的其他相關制度
上述制度中,第1、2、3、8、9、10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生效。本次修訂的相關制度全文詳見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證券代碼:002034 證券簡稱:旺能環境 公告編號:2022-31
債券代碼:128141 債券簡稱:旺能轉債
旺能環境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預計
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額度的公告
一、日常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一)日常關聯交易概述
旺能環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預計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額度的議案》,關聯董事芮勇、金來富、王學庚回避表決。
參照公司2021年度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情況,公司預計2022年度將和美欣達集團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進行關聯交易,2022年度預計的關聯交易金額爲不超過人民幣17,600.00萬元。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公司關聯交易的決策權限與程序規則》等有關規定,公司與關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生的交易金額超過人民幣300萬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産絕對值超過0.5%但低于5%的關聯交易(公司提供擔保除外)由公司董事會審議後及時披露。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産重組,不需要提交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公司與下述公司發生的交易爲關聯交易,因美欣達集團控股子公司數量衆多,難以羅列披露全部關聯人的信息,其中,預計與單一關聯人發生的交易金額超過300萬元且超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産0.5%的,進行單獨列示,其他關聯人則以同一控制人的口徑進行合並列示。
(二)預計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類別和金額
單位:萬元
(三)202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實際發生情況
單位:萬元
注:根據公司《關聯交易的決策權限與程序規則》的規定,2021年度公司與美欣達集團(含控股子公司)發生的關聯交易事項由公司總經理批准的金額爲300萬元。
二、關聯方介紹和關聯關系
(一)關聯方基本情況
1.美欣達集團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5007410426387
法定代表人:芮勇
注冊資本:50,000萬元人民幣
企業地址:湖州市天字圩路288號
經營範圍:實業投資(含環保固體廢物處置相關産業投資、環衛服務産業投資、可再生資源回收處置循環利用産業投資、清潔能源産業投資)、企業管理咨詢,物業管理,環境汙染防治設備、紡織品、醫藥化工生産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計算機系統服務,清潔服務,建材、紡織品的批發、零售,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保潔服務(含河道水域保潔服務)。分支機構設在湖州市湖織大道路1389號,從事特種環保型過濾機系統的生産。
股權結構:單建明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股95.5669%。
2.美欣達智彙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100MA27WPHJ36
法定代表人:趙建祥
注冊資本:5,008萬元
企業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北郊小梅口50幢-2-102
經營範圍:服務:環保應用技術的技術開發、成果轉讓,承接環境工程、生態工程,安全影響評價技術咨詢,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咨詢,環保安全生産技術咨詢,實業投資,接受企業委托從事資産管理,投資管理,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
股權結構:美欣達集團有限公司持股75%。
3.美欣達欣旺能源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502MA29JJKF4N
法定代表人:王淩傑
注冊資本:20,000萬元
企業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天字圩路288號7幢309室
經營範圍:熱電廠的運營管理;實業投資;投資管理、熱電廠的投資(未經金融等監管部門批准,不得從事向公衆融資存款、融資擔保、代客理財等金融服務);煤炭經營(無存儲);熱電技術咨詢。
股權結構:美欣達集團有限公司持股100%。
4. 納海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50234401043X9
法定代表人:尹其方
注冊資本:23,620萬元
企業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高新區工業路1號高新區科創園A幢910室
經營範圍:一般項目:資源再生利用技術研發;固體廢物治理;環保咨詢服務;汙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危險廢物經營。
股權結構:美欣達集團有限公司持股71.9729%。
5. 浙江百奧邁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501685585450T
法定代表人:何國明
注冊資本:9,600萬元
企業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王母山路1800號1號樓三層
經營範圍:利用農業生物廢棄物開展生物有機肥、生物能源、高蛋白飼料等資源化利用技術的研究開發,農業生物廢棄物無害化處理領域的投資,農業生物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有機肥、生物肥、動物飼料、動物油脂的生産、銷售,無害化處理設備、工藝技術的研究開發及加工、制造,生物工程項目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股權結構:美欣達集團有限公司持股67.1875%。
6. 湖州美欣達循環産業發展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502MA2B3L1F3W
法定代表人:方明康
注冊資本:10,000萬元
企業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東林鎮普安路50號2幢106室
經營範圍:廢舊動力電池回收處置再制造;廢舊電子産品、家電、機電設備回收處置;循環經濟與環保産業的技術開發、咨詢服務;廢舊物資回收循環再生利用的産業投資;廠房及設備租賃;會議會展服務;貨物及技術進出口;物業管理;倉儲服務(危險品除外);軟件開發,網絡技術服務;商務信息咨詢。
股權結構:美欣達集團有限公司持股100.00%。
(二)與公司的關聯關系
上述關聯企業均系美欣達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美欣達集團爲公司第一大股東,持有本公司33.26%的股份,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上述日常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三)履約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關聯交易系正常的生産經營所需,關聯交易方經營情況與財務狀況良好,具備履約能力。
三、關聯交易主要內容
(一)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公司與關聯方發生日常關聯交易時,是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前提下,遵循公開、公平原則,以公允合理的市場價格協商確定交易價格,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利益的行爲。
(二)關聯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本次關聯交易額度預計所涉及業務均爲公司日常采購和銷售商品、勞務。公司將與關聯方根據雙方生産經營實際需要,依據交易雙方業務發展情況,平等協商簽署相關協議。
四、關聯交易目的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2022年度預計的關聯交易事項系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經營活動而發生,交易各方相關權利義務的約定公正、合法,遵循了自願、等價、有償、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關聯交易對方具有較強的履約能力,關聯交易定價依據市場價格進行,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也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輸送行爲。
上述關聯交易不會對公司資産狀況及損益情況産生重大影響,也不會對公司獨立性造成不利影響。
五、獨立董事及中介機構意見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對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情況進行的額度預計,根據公司實際經營狀況是必要的,交易是適宜合理的,並且能夠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遵循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關聯交易定價也參照了市場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交易價格公允、合理,沒有對公司的獨立性構成影響,沒有發現損害公司利益及侵害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爲,決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規定的要求。 因此,我們一致同意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事項。
(二)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爲:旺能環境與美欣達集團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符合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的需要,相關交易以自願、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則進行,未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未影響公司的獨立性。公司董事會審議該項關聯交易時關聯董事回避了表決,董事會的審議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相關決議合法、有效,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進行了審核並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等有關規定。
本保薦機構對旺能環境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額度預計的事項無異議。
4、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關于旺能環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額度預計的核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