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28歲的男子一次性花了28萬在新加坡買了套四房式的組屋,本來想找一家四口終于可以搬新房了,沒想到這只是噩夢的開始。
據說,這套房屋是被建屋局收回的單位(其中一種情況有可能是屋主違例出租房屋,因此被收回),在義順一帶,四房式單位,總共28萬新幣。
然而,當男子拿到鑰匙之後,第二天查看信箱居然發現有十多封前屋主的追債信件,不僅有信貸公司、有車行還有銀行的信件,另外更可怕的還有阿窿的恐嚇信。
這恐嚇信是寫在冥紙上的,上面寫著:“打給我,不要逼我們做出一些手段”。
好好地花錢買了套組屋,可是半年以來一直不敢入住。
男子的老婆是一名家庭主婦,經常在家中。而兩名女兒也才分別一歲半和四歲,現在房子不敢住,可是每個月卻還要給一些雜費。
另一邊,前屋主也拖欠著水電費,總而言之,就是各種麻煩事兒~
目前男子已經向建屋局提出要求喜歡可以換一間新房,結果能不能換還是個未知數。有人也許會說,自己住不了,爲什麽不出租呢?在這裏提醒一下各位,新加坡政府爲照顧國民,興建大量組屋出售,因此組屋是屬于自住,不允許當成牟利工具;房東若只是要出租1、2個房間要先通提報建屋發展局,而若是整間出租,最少要自住滿5年後才能提出申請。
一旦違例出租,後果很嚴重,不僅會面臨著罰款的危險,還有可能被沒收房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