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2月8日消息(總台央廣記者周益帆)近日,有媒體報道,在山西等地存在一條倒賣古建築的灰色産業鏈。一些商販通過販賣古建築構件或整座古建築謀取暴利。媒體記者調查發現,其中一些受保護的文物古建、曆史建築、傳統建築等被商販“整容”,改頭換面,實現異地遷建、跨省流通。一幢幢古建築,如何從偏僻的鄉村流到買家手中?背後這條古建築倒賣鏈條誰來監管?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山西運城的萬榮縣存在不法人員將古建築及其梁、拱、柱等構件倒賣情況,一位公司注冊地在浙江東陽的商人去年專程在那裏收購,再運回浙江修複、銷售。古建築構件的信息有專人搜集,有當地村民也有專門從事這項買賣的商販。報道中提到,這些古建築構件的價格從幾千元到十幾萬元不等,商販甚至表示,其中還有“文物”。從打探到收購,再到拆解、跨省流通,這條古建築倒賣的灰色産業鏈,引發廣泛關注。
古建築商販發來的照片
近日,中國之聲記者發現,在山西等地專門從事古建生意的販子並沒有收斂。記者撥通了一個專收古建築老瓦、老磚、老木料的商販電話,盡管對方十分謹慎,但在一番交談後,聲稱“手中有老木料等可以買賣”。商販說:“你需要什麽木?要構件?舊的有。看你需要什麽尺寸,價位不一樣,尺寸、直徑不一樣。你的意思是不是搭古建築那個意思?可以,你加一下微信,我給你發一下。”
隨後,該名商販通過微信給記者發來了十余張照片,其中包括木料也包括老磚,甚至還有完整的疑似古建築的門廊。商販說:“你要求什麽木質的,我那邊什麽木質的都有,特別好的沒有,檀木沒有,榆木、松木咱們都有,看你需要什麽。”
古建築商販發來的照片
倒賣古建築的情況,不止發生在山西。
記者在一些網絡平台搜索發現,有專門從事這項生意的人,將自己“踩地皮”——去農村走家串戶收集、發現古物——的過程發到網上。
販子:你這個石頭怎麽賣?
農戶:這個3000塊錢。
販子:要3000塊錢?便宜點,這麽貴!
農戶:不行,不行,我這個是古董……
販子:2600元都打包了。
農戶:不行,不行……
據媒體報道,這些古建築被商販收購之後,會由古建拆裝師傅在構件上做好標記,畫下圖,然後動手拆除。柱、梁、瓦片等都會拆下,運到存放地,再把房子搭建起來展示給買家。
在另一條短視頻中,商販展示了自己的倉庫——一片空地上堆滿了疑似古建築的構件。視頻中的商販說:“現在到我們倉庫來了,要的兄弟們聯系了,倉庫裏全是石頭,什麽都有,特別多。”
古建築商販發來的照片
中國國家博物館學術委員會委員、研究館員曹欣欣表示,涉及古建築買賣的案例早已有之。1997年,安徽皖南休甯縣黃村的古民居“蔭馀堂”的上千件木構件、磚瓦、石件,被裝進40個國際標准貨櫃運至美國,重新修複之後,搬遷到美國迪美博物館內,震驚世人。此後,“古民居”“古建築”掀起熱潮。2006年,皖南古民居“翠屏居”被瑞典商人看中,希望出資200萬整體買走,在一片爭議中,“翠屏居”被評定爲文物,得以留在國內;2013年,影星成龍表示要將自己多年前收藏的4間徽派古建築捐給新加坡,引發了更激烈爭論。2014年,我國多部門出台了《關于切實加強中國傳統村落的保護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曹欣欣介紹:“這個意見裏對古建築的意義有明確的表述,它說的是,傳統村落傳承著中華民族的曆史記憶、生産生活智慧、文化藝術結晶和民族地域特色,維系著中華文明的根,寄托著中華各族兒女的鄉愁。古建包括它的構件,對我們民族來說、我們的文化曆史傳承來說,具有很大的意義。”
盡管意見中提出“全面保護文物古迹、曆史建築、傳統民居等傳統建築”,“古建築”出國也越來越難,但古建築及其構件在國內依然很有市場。
古建築商販發來的照片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甚至還有個別地方政府的仿古投資項目成爲古建築的購買方。可查公開報道顯示,今年8月末,安徽滁州市全椒縣就以“128棟原真精雕收藏級古建築”爲亮點,宣傳了其全椒太平古城(一期)項目:“全椒太平古城的每一棟建築均爲至少200歲的古官府官廳,每處雕梁畫棟,每塊磚,每片瓦,都是古真品……”
古建商還向媒體介紹,有一些文物通過“改頭換面”也可以被拆解、流通。北京厚大合川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孫敏表示,我國《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保護的範圍包括古建築,根據它們的曆史、藝術、科學價值,可以分別確定爲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孫敏說:“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應當根據不同文物的保護需要,制定不可移動文物的具體保護措施,並公告施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擅自遷移、拆除不可移動文物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因此,行爲人除了有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還有可能承擔民事侵權責任,也有可能觸犯刑法。”
對于某些古建商來說,不惜以身試法,無非是巨額利潤的刺激。這種拆解、倒賣、改造的行爲,加速著對古建築所承載的曆史文化信息的破壞。清華大學一位建築研究者認爲,古建築保護的關鍵是經費和人力問題,倒賣亂象反映出的也正是古建築、古民居保護中的矛盾:一方面,並不是所有古建築都能被劃定爲文物,作爲普通古民居的所有者,難以獨自負擔修繕費用;而一旦被劃爲文物,受文物保護法的相關要求,修繕要按一定的原則與程序,相應的維護成本又將大幅提升。天津大學建築學院建築曆史與理論研究所教授張龍解釋:“本身來講,民居是活著的,就可以根據生活需要改,可以拆改,可以翻建,這本來是一個正常民居有序更新的事情。一般的民居,比如門壞了,我就找一個木匠來幫我們修修門,對吧?瓦壞了,我找一個瓦匠來幫我修修瓦,但是一旦被列爲文保單位,你得報批、得走程序,實際上可能會導致維修成本變高。(但)文物修繕的經費並不是非常充裕。”
張龍認爲,讓傳統與當代文明相容相生,是很重要的事情,也是古建築保護、修繕接下來需要考慮的事情。“中國文化遺産大的趨勢還是好的,一批又一批的傳統村落被列入保護名錄,國家文物局、文化部和住建部都在多渠道去投錢,社會上也有各種基金會來做工作。怎麽能讓我們傳統的東西能夠和當代的文明相容相生,這是一個很重要的事情。比如,現在國家大力投入資金去保護民居,但是你必須給它劃定保護級別,明確什麽可以動、什麽不可以動,有一些傳統的建材是處于萎縮的,他就收那些沒有劃成保護曆史街區的,某種程度上來講,實際上是保了一批,毀了一批,它的破壞力度要比它正常的消亡還要快。現在很多專家也在呼籲,整個關于文物建築保護修繕的管理制度可以借鑒現代建築工程的一些管理方法,但是一定要有它自己的特點。”
曹欣欣建議,從更大層面來說,應加強對古建築的深入研究、建檔、管理、監督等各個相關環節的工作,使得古建築的曆史文化、藝術科學的價值內涵和意義更加突出和明確,形成社會共識保護古民居、古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