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六人報案,居民拍下視頻上載網絡後瘋傳。被告賠償德士近萬元損失。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0月11日傍晚6時零5分左右,地點是蔡厝港吉豐弄(Keat Hong Close)第804B座組屋樓下。
主控官指出,被告所造成的損失是9651元。被告不久前做出了全額賠償。
視頻被放在網上後,網民開始瘋傳,引起不少人的關注。
主控官指出,被告的行爲造成了不小的騷動,至少六人報案,而且有居民將視頻拍下放上網。
被告暴怒,將電單車移到一旁後,繞著德士用手拍打窗口及企圖拉開車門,邊爆粗口邊吵著要德士司機下車。
至少六人報案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悔不當初,請求法官從輕發落。
一段路後,德士司機轉進一條死路想要倒退離開,他檢查後方確認沒有其他車時開始倒退,怎料被告不知何時出現,德士撞上了對方的電單車。
不滿德士司機超車時鳴笛示意,送餐員拿頭盔怒砸德士,後擋風鏡被砸碎,導致車上乘客和一歲半嬰兒經曆“四分鍾的恐懼”,法官斥責送餐員行爲駭人,判他坐牢六周及罰款2000元。
法官下判時斥責道,指德士上除了德士司機也有乘客及幼童,被告僅爲了發泄情緒,害他們經曆了長達四分鍾的恐懼,認爲這種駭人的流氓行爲不該發生在我國公路上。
被告接著掰斷了德士後擋風鏡的雨刷,然後扔在後擋風鏡上將玻璃砸碎。然後,他拿起頭盔往德士車門和車窗不斷使勁砸。警員到場之前被告已經揚長而去,警方隔天將他逮捕。
被告陳慶偉(譯音,31歲)承認兩項惡作劇及辱罵他人的罪名,其余兩項罪名交由法官考慮。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一名送餐員。當時,他開著電單車在組屋樓下的路上緩慢蛇行,後方的德士超車時鳴笛示意,結果卻惹來被告不滿,對著德士破口大罵,尾隨德士不肯罷休。
法官指被告砸碎了擋風鏡玻璃,很有可能對車上的人造成傷害,被告應該慶幸無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