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接著還指示其中一名同夥假扮自己的哥哥,與受害者見面交貨,另兩名同夥則充當“眼線”在附近觀察。
在其中兩起騙案中,被告與另外三名年齡介于18歲至23歲的同夥串謀幹案。四人在騙案中“各司其職”,有的負責找尋目標,有的當跑腿,被告則負責購入高仿名牌包等“職務”。
現年23歲被告陳宥琪(譯音)面對六項欺騙控狀,她在星期四(11月10日)承認其中三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受害者沒有察覺被騙,直到後來要轉賣兩個名牌包時才發現是仿冒品,氣得報警處理。
由于被告案發時只有大約21歲,控方因此不反對讓被告接受評估,看她是否適合接受緩刑監視。法官批准控方申請,案展明年1月11日下判。
兩人達成協議,兩個名牌包共賣2萬2500元,被告約受害者到私宅附近見面,一來借此“擡高身價”,二來看准私宅區較少警員巡邏,對自己相對安全。
2020年6月,一名受害者在Carousell看到廣告後聯系被告,表示有意購買兩個愛馬仕包。
一年半內設下六起假名牌包騙局,女子四次主導犯案,兩次則跟另外三人串謀行騙,前後騙走六名受害者近4萬元。
受害者不疑有詐,收到假包後便把2萬2500元轉到指定的銀行戶頭。一行人得逞後提出現金分贓,被告分得1萬2000元。
被告也以相同伎倆在網上打廣告誘騙受害者購買假名牌包,指示另一名20歲青年當跑腿或幫忙收款。一名男子看到廣告,花了2000元向被告買了一個路易威登(LV)背包要送女友。他在交易完成後上網查詢,發現背包上的代碼和字體與正牌背包不同才意識到被騙。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間,前後六次設下假名牌包騙案,一共騙走六名受害者3萬89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