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日報》星期三(11月9日)報道,臉書日前的一封信函引起關注,指陸交局向一名德士司機發出嚴厲警告,並駁回他的上訴。
這是王先生首次接獲當局的嚴厲警告,他擔心如再接獲投訴,飯碗不保。
他過後載這名乘客到三巴旺民衆聯絡所,就接聽到公司來電,詢問他有沒有在德士裏看到乘客遺留下的錢包。
“我把車停在路邊,進行檢查,但是車內找不到錢包。”
《新明日報》輾轉聯系到這名王姓德士司機(59歲),他指當時從梧槽德士站載了三名男女乘客到兀蘭關卡,三人在關卡德士站下車時,立刻有另一名男性乘客上了他的車。
他指公司告訴他,遺失錢包的乘客,是他載到兀蘭關卡的其中一名男子。那趟車程的乘客是一女兩男。
憂再接投訴 飯碗將不保
被指沒檢查乘客是否在車上落下物品,德士司機因而接獲當局嚴厲警告,他稱當接獲公司來電詢問時,立刻進行了檢查,但車內沒發現錢包,感覺自己在“吃死貓”。
他說,開了10多年德士,首次收到嚴厲警告,擔心留下不好記錄,日後如再被乘客投訴,會丟飯碗。
據信函內容,德士司機在今年7月9日下午1時26分,因沒檢查乘客是否在德士裏落下物品,違反了公路交通條例(公共服務車輛)(執業執照和司機、列車長、三輪車司機和乘客)第39(1)條例。
他也跟公司彙報此事,但公司指愛莫能助,無法爲他向當局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