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也籲請公司機構,向相關的監管機構或上網查詢更多詳情。
隨著新加坡邁向與冠病共存,會議可以恢複實體進行,律政部和相關部門及機構商討後,決定明年7月1日終止替代會議安排,不再允許特定公司有召開線上會議的選項。
律政部星期四(12月15日)發文告說,遵循上述修訂條例的各機構有六個月時間,可根據相關法律或監管法規爲日後的會議安排做好准備。
修正條例涵蓋公司、變動資本公司、商業信托、單位信托、債券持有人、慈善機構、合作社等機構,以及破産等相關會議,上述措施原訂2020年9月30日終止,但因爲疫情持續而延長。
2020年4月推出的替代會議安排(Alternative Arrangements for Meetings)修訂條例,是冠病(臨時援助措施)法令的部分措施,允許特定機構不受法律條文限制,可選擇在冠病疫情期間舉行線上會議,減少人與人之間的肢體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