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告說,新交所監管公司注意到律政部有意明年7月1日終止替代會議安排(Alternative Arrangements for Meetings)修訂條例。與此同時,企管局和金管局正在攜手修正立法,在修訂條例終止後讓本地上市公司能以線上方式召開股東大會。
一旦替代會議安排修訂條例明年7月1日終止,本地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須恢複實體形式。
不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和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正攜手修正立法,在修訂條例終止後,讓本地上市公司能以線上方式召開股東大會。
延伸閱讀替代會議安排明年7月1日終止 不再允許特定公司選擇召開線上會議
在上述修訂條例終止之前這段期間,針對如何召開股東大會,本地上市公司可以繼續遵照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和新交所監管公司發出指南,以及新交所網站的“監管者專欄”。
金管局和企管局星期四(12月15日)發布文告說,更多修訂的細節預計明年初公布。
新加坡交易所(SGX)星期四也發文告表示,監管公司會與金管局緊密配合,爲本地上市公司可以選擇召開混合會議提供指南。
2020年4月推出的替代會議安排修訂條例是冠病(臨時援助措施)法令的部分措施,旨在允許特定機構不受法律條文限制,可選擇在冠病疫情期間舉辦線上會議,減少人與人之間的肢體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