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不同大小的商鋪是否享有相同的投票權,以及是否會影響小型店鋪的利益。
雖然我希望看到組屋店鋪租戶組合有所變化,例如有共用工作空間、健身房、學習空間,可爲社區帶來更多活力和新服務,但我也意識到須保留一些傳統和必要的服務,如診所、洗腎中心、雜貨店、裁縫和改衣師傅。這是因爲,年長者仍依賴這些他們熟悉的服務,而其他人也會有最後一刻購買物品或使用服務的需要。
——議員陳慧玲(東海岸集選區)
由于無法獲得所有業者同意,翻新公共區域的倡議最終以失敗告終。
第三,市鎮理事會能否參與決定要不要翻新公共區域,因爲一些翻新計劃可能導致維修費增加,須從服務和雜費中扣除。
商店提升計劃不能因少部分業主的反對而導致大部分業主無法受益。
由于市鎮會也參與工作小組,因此能監督翻新計劃的範圍和設計,確保不會造成難以爲繼的高維護費。
對此,國家發展部兼外交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指出,鄰裏商圈有清晰的範圍,提升計劃應適用于整個商圈。商圈的翻新項目和範圍將根據商圈樓齡和設計而不同,並由商聯會、市鎮會和建屋發展局組成的工作小組決定,確保能讓大部分業主受益,而所有業主也應支付翻新費用。
議員林謀泉(蒙巴登區)以他在16年前的切身體會來說明這一點,並全力支持國會修正一項法案,把商店提升計劃須獲得商家的支持率調降到75%。
投票權則是每個店鋪一票,而非根據店鋪的大小。因此,有多個店鋪的業主將持有多張投票權,但他們相應地須分擔更高的翻新費用。
倘若店鋪由建屋局持有,建屋局則只會有一張投票權,確保投票結果不具爭議。
林謀泉星期二(1月10日)參與國會對建屋與發展(修正)法案的辯論時說,他在2007年擔任馬林百列區基層組織顧問時,馬林百列商聯會獲選參與試驗推行的商店提升計劃,當時因無法取得業主百分之百的支持而無法進行。業者對共同出資主辦促銷並無異議,但在公共區域的翻新問題上卻遭遇阻礙。
如果一個地方錯失加入商店提升計劃的機會,我們知道在可預見的未來很難還會有機會,因爲有很多其他地方要進行商店提升工程。這不像集體出售,你可以一再嘗試。這就是爲何讓大多數人支持的提升工程通過,是至關重要的。計算提升計劃的支持率時,若不把沒有回應者計算在內,我們能適當地獎勵所有店主回應,而且不剝奪他們的發言權。
——議員郭獻川(哥本峇魯區)
他說:“當時商聯會須獲得業主100%的支持,但實際情況是組屋區商店大小和營業規模不同,將空間租給超市的大型店鋪的業主有固定的租金收入,因此對翻新公共空間缺乏興趣,而小型店鋪的業主則對要支付5000元翻新費,又不知道翻新是否能讓生意增加而感到壓力。”
對于建屋與發展(修正)法案,林謀泉也提出三點詢問。首先是離商圈較遠,無法在翻新計劃下受益的商鋪能否不納入商圈,因爲有關業主不會支持計劃,而要他們出資翻新也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