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披露,2020年1月,被告在父親不知情的情況下,以父親公司名義于FoodPanda送餐平台設立商業賬號,發現下單後無須馬上付賬,可等月底累計支付。
25歲的李家傑(譯音)面對四項欺騙罪,一項偷竊以及一項僞造文件的罪行,他星期四(1月19日)承認其中三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後,被判坐牢31個月。
被告利用這漏洞,兩個多月內132次下單價值1萬8723元的食物,而每當送餐公司催賬時,被告就以支票還未准備好爲由推脫,送餐公司最後于同年7月屏蔽該賬號。
食髓知味,被告故技重施,以新傳媒的名義開設了另一個商業賬號,謊稱是新傳媒的職員。
男子在送餐平台登記商業賬號,利用付款漏洞,騙取超過17萬元的食物和口罩。
他利用該賬號購訂食物、口罩等物品,在8月14日至11月3日之間花了15萬5816元,再把買來的口罩放上網賣。被告至今仍未做出任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