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蘭妮說,當局正在認真考慮這項提議,並會在適當的時候提供更多詳情。
目前,兒童培育戶頭款項不能用于“選擇性增益活動”上,林志蔚也詢問有關“選擇性增益活動”的標准。
英蘭妮答複說,家長可用兒童培育戶頭的款項支付孩子的教育和醫療費用,包括幼兒園等方面的開銷。幼兒園在策劃課程內容時,得參考幼兒培育署的全國框架,創造適合兒童全面發展的學習課程。
政府正認真考慮讓家長使用兒童培育戶頭的款項,來支付學生托管中心的費用,並會在適當的時候提供更多詳情。
她說:“我們得確保兒童培育戶頭用于幼兒園的費用和其他相關開銷,如校服和書本等。因此,款項不能用于幼兒園課程以外的選擇性增益活動。”
她指出,低收入家庭也可以獲得其他經濟援助。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爲他們提供每月最多290元的補貼,可抵消高達98%的托管中心費用,以及可用于抵消入學注冊費用的一次性補貼(最多400元)。
協助管理國家人口及人才署的總理公署部長兼財政部及國家發展部第二部長英蘭妮,星期一(2月6日)書面答複盛港集選區議員林志蔚的提問時指出,許多家長反饋,希望能使用兒童培育戶頭(Child Development Account,簡稱CDA)的款項支付學生托管中心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