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衛生部星期四發布的文告,只要是在面向病患的地方、與病患有面對面交流,以及爲病患提供護理時,都得戴上口罩。
只要是在醫療場所與病患有接觸,衛生部仍要求公衆、職員和病患戴口罩。另外,食品處理人員工作時也要繼續戴口罩。
除了醫療設施,個別機構可以要求職員戴口罩。例如,新加坡食品局會繼續要求食品處理人員戴口罩或防飛沫口罩(spit guard),以確保食品安全。
這包括在醫院病房、診所、療養院、專科、洗腎中心、檢測與疫苗接種中心等。
衛生部還是呼籲公衆在人潮密集處戴口罩。衛生部提醒人們,若出現冠病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時戴口罩出門。
星期四(2月9日)的政府抗疫跨部門工作小組記者會宣布,政府將從2月13日起進一步放寬戴口罩的規定。不過,爲了更好地保護病患和醫護人員,衛生部繼續要求訪客、工作人員和病患在醫療場所和住院護理設施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