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屍官普雷姆(Prem Raj)指出,死者柯榮輝(37歲)的血液和尿液被驗出冰毒成分,雖然冰毒不至于致死,但可能影響他的判斷能力。“冰毒或許是影響死者跳車的其中一個原因,但這並不代表死者自己跳下車。”
衛生科學局也從羅厘乘客座采集脫氧核糖核酸(DNA)樣本,但沒法進一步分析相關樣本。
由于沒有閉路電視拍下或目擊者看到死者滾落的經過,加上現有證據也沒有指向是鍾嚴財出手將死者推下車的,警方因此排除他殺的可能。(人名譯音)
鍾嚴財說,開車途中,死者突然作勢跳車,他開玩笑地回說“你要跳就跳”,結果死者真的打開車門往下跳。他從左側鏡往後看時沒看到死者,以爲死者已經起身離開,于是繼續駕羅厘去載女友。
鍾嚴財事後一度被捕,但因證據不足而沒被提控。
羅厘在路上行駛之際,男子突從羅厘前座跌落馬路傷重身亡,羅厘駕駛者事發後錄口供,卻提供了兩個內容截然不同的口供書,整起事件疑點重重。由于當局無法鑒定羅厘采集到的脫氧核糖核酸樣本,也沒證據顯示兩人曾有過肢體接觸,驗屍官因此裁定爲一起懸案。
接受調查之初,鍾嚴財曾稱他因被死者激怒,所以刪掉兩人的對話內容,但他後來卻稱手機應用有自動刪除功能。當局事後無法取回被刪除的對話內容及羅厘的行車記錄器畫面。
但在第二份口供書裏,鍾嚴財卻改口稱自己事發當天主動駕羅厘到死者家還錢,死者過後表示要到附近的提款機提錢,堅持要他載送,兩人因此起爭執,死者後來要鍾嚴財停車,並在遭到拒絕後自己跳下車。鍾嚴財事後從左側鏡看到死者站起來,以爲他沒事,于是開車離開,直到接到警方電話才知死者出事。
羅厘駕駛者鍾嚴財在案發後錄下的第一份口供書裏說,他與死者相識超過10年,死者事發當天向他追討早前借給他的250元,他于是駕羅厘到死者家,死者一上車就堅持只收現金,要他開車到附近的提款機提款,兩人因此發生爭執。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1年7月10日晚上10時56分左右,地點在淡濱尼北1通道往淡濱尼72街的路段。死者當時從羅厘前座滾落地面,頭部遭受重創和腦出血,昏迷送院四天後身亡。
死者生前因涉嫌走私漏稅香煙和吸食冰毒,被控四項抵觸關稅法令和三項抵觸濫用毒品法令,他是保釋在外時出事。
另外,由于羅厘駕駛者的兩份口供內容不一,上庭供證時也沒有針對多處疑點進行解釋,法官因此不太接受兩者爲朋友的說辭,加上沒有確切的證據推斷死者的死因,法官最終裁定這是一起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