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地上市公司中,彭博社追蹤的103家公司僅有少于40%披露薪酬,主要是有公開發布環境、社會和治理(ESG)數據的大中型公司。
中小企業商會(ASME)會長王騰憶在與彭博社的采訪中表示,對于企業家,他們或許因爲保密競爭,所以傾向不作出具體披露。
佩珀指出,倫敦交易所自1995年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薪酬。在1995年至2017年這段期間,倫敦富時100指數公司首席執行官的薪酬每年增長約10%,這是英國收入年均漲幅的超過三倍。
專家認爲,高層人才的競爭不僅來自本地,他們也面對海外企業的競爭,所以企業有壓力提高薪酬以保留這些人才。
他說:“有一些人會對此表示歡迎,也有一些人須適應,但總的來說我們鼓勵提高透明度。”
星展集團(DBS)總裁高博德(Piyush Gupta)以1358萬元重登榜首。緊隨其後是豐益國際(Wilmar)主席兼總裁郭孔豐和大華銀行(UOB)副主席兼總裁黃一宗,總薪酬分別爲1163萬元和1094萬元。
要求本地上市公司披露首席執行官和董事薪酬的條例,可能會推動高層薪酬的增長。
《聯合早報》去年根據上市公司年報,統計出新加坡海峽時報指數成份股公司薪酬最高的11名“打工皇帝”,當中有三名企業掌舵人的薪酬恢複到千萬元水平。
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SGX RegCo)上個月宣布規則修改,強制要求上市公司在截至明年12月底或之後的財政年度所編制的年報中,披露首席執行官和個別公司董事的薪酬,包括基本或固定工資、可變動或與績效相關的收入或獎金等。
泰國釀酒(Thai Beverage)、雲頂新加坡(Genting Singapore)和翺蘭集團(Olam Group)是不披露高管薪酬的幾家本地大型上市公司。
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管理實踐教授佩珀(Alexander Pepper)接受彭博社訪問時說,薪酬披露的結果是薪酬不斷攀升,企業效仿其他公司的薪酬做法,因爲它們擔心最終只有最弱的高層員工留下。“幾乎沒有證據顯示薪酬披露達到了降低薪酬的理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