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行爲非公民意識體現他應拍照後通知當局
控方指出,被告的體型壯碩,身型比死者體大近一倍,但他卻選擇沖向體弱的老人家,因此應當受到嚴懲,建議法官應該判他坐牢四年。
事發時,蔡金輝看到黃速龍坐在樓下的長凳上抽煙。蔡金輝想向當局舉報,于是用手機拍下對方抽煙的照片,然後上前質問他,結果引發沖突。
被告發現死者倒下後沒有反應,立刻報警。死者被送往陳笃生醫院搶救,他的頭部多處骨折,當晚10時許在加護病房去世。法醫證實他因頭部重傷死亡。
控方則表示,被告的行爲並非公民意識的體現,他其實可以拍照後通知當局,讓當局采取行動,但他卻主動質問對方,引發沖突,還攻擊人。
死者對此感到不滿,他嘗試追被告,但被告都輕易躲過。被告後來走向組屋電梯口,回頭發現死者站在約九米外,拄著拐杖走向他。被告見狀沖了過去,用右肩膀頂撞死者腹部,導致死者跌倒,後腦勺撞擊地面。
不滿74歲老漢在組屋底層抽煙,34歲男子上前質問引發沖突,還一把將老漢撞倒。老漢最終傷重身亡,男子也因自己的行爲被判坐牢四年。
《聯合早報》之前報道,2021年12月25日聖誕節當天,被告在外用完早餐,回家經過後港5道第328座組屋時,看到黃速龍坐在樓下的長凳上抽煙。被告見到這一幕時想向當局舉報,于是用手機拍下對方抽煙的照片,然後上前質問他。
被告蔡金輝早前承認一項蓄意傷人導致他人重傷的罪狀,法官給他時間償還死者黃速龍的醫藥費後,于星期三(3月1日)下判。
被告聞判後沒有要求展期服刑,直接入獄。(人名譯音)
被告的代表律師早前求情時說,被告向來有“強烈的公民意識”,非常注重組屋區的環境衛生。由于在組屋底層抽煙的行爲是違法的,被告因此想要拍照存證舉報,沒想到事情會演變成這個局面,導致如此嚴重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