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部長李智陞星期四(3月2日)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該部門開支預算時說,雖然一些人放棄挑選單位是情有可原,但他們仍影響了其他有迫切住屋需求的購屋者。
約四成預購組屋申請者,在受邀挑選單位時棄權。建屋發展局將收緊規定,從今年8月預購組屋銷售活動起,所有首次購屋者一旦棄權,接下來一年將被視爲二次購屋者。二次購屋者一旦棄權,則須等待一年才能申購新組屋。
目前建屋局規定,首次購屋者連續兩次放棄挑選單位,下來一年抽簽時被視爲二次購屋者;二次購屋者連續兩次棄權,才須等待一年申購新組屋。兩項規定都將從8月起收緊,購屋者棄權一次就會影響他們接下來的抽簽機會。
這也意味著,即使是有三次抽簽機會的首次購屋者(家長與夫妻),一旦受邀挑選單位卻沒這麽做,接下來一年申購新組屋時,就只有一次抽簽機會。如果在這一年期間,他們再度受邀挑選單位,卻再次棄權,則一年期限將從他們第二次棄權時重新算起。
然而,如果預購組屋銷售活動剩下10個單位或更少,或是剩余組屋銷售活動剩下五個單位或更少,建屋局將靈活處理,不會把不挑選單位的申請者視爲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