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衆也可上網www.scamalert.sg或撥打反詐騙熱線1800-722-6688,了解更多防範騙案信息。
根據刑事法典第417節條文,欺騙罪名一旦罪成,將面對坐牢最長三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根據濫用電腦法令,一旦罪成將面對坐牢最長兩年,或罰款最高5000元,或兩者兼施。抵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10年,或罰款最高50萬元,或兩者兼施。
上述銀行戶頭涉及轉移逾2萬5000元的犯罪所得。女子也相信交出大華銀行的自動提款卡和網絡銀行資料,讓詐騙團夥進行未經授權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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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四(23日)發文告說,這名57歲女子因欺詐、抵觸濫用電腦法令和洗錢等罪名被控。
警方調查顯示,2020年7月至2022年8月間,這名女子被指前後開設了六個銀行戶頭,再快速地轉讓給網絡情人使用,這包括大華銀行(UOB)、星展銀行(DBS)、聯昌銀行(CIMB)、馬來亞銀行(Maybank)、興業銀行(RHB)以及中國工商銀行(ICBC)的戶頭。
若有任何有關騙案的線索,公衆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上網www.police.gov.sg/iwitness提供消息,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文告指出,警方嚴厲看待這類事件,並依法嚴辦違例者。警方也提醒公衆,爲了避免涉及洗錢活動,公衆應該拒絕任何想要使用自己銀行戶頭收款或轉賬的請求。
涉嫌開設六個銀行戶頭並提供給網絡情人,用于轉移逾2萬5000元的犯罪所得,57歲女子被警方逮捕後,將于星期五(3月24日)被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