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4人涉嫌詐騙或充當錢騾,涉及全島超過1900起騙案,造成受害者損失超過1250萬元,目前涉案者正協助警方調查。
警方嚴肅看待任何涉及詐騙的行爲,將對不法分子嚴格執法。爲了避免成爲共犯,公衆不應將個人銀行戶頭或手機號碼提供給他人使用。
協助調查的584名嫌犯分別面對欺詐、洗黑錢、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等罪名。一旦欺詐罪成,違法者將面臨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一旦洗錢罪成,將面臨最長10年監禁,罰款50萬或兩者兼施。一旦無照提供付款服務罪成,將面臨最長三年監禁,罰款12萬5000元,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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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六(4月15日)發文告說,商業事務局聯合七大警署在3月24日至4月14日間,展開爲期三周的行動。年齡介于16歲至71歲之間的401名男子和183名女子涉嫌詐騙或當錢騾,正在協助警方調查。
他們相信涉及超過1900起騙案,包含假朋友來電、電子商務、假貸、假公安騙案,網絡愛情,受害者損失超過12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