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穿上衣服後,跑下樓向同事求助並報警。警方根據受害人提供的嫌犯描述與電眼視頻,查出周齊福的身份,並于隔天捉人。(人名譯音)
強奸案發生于2021年8月19日晚上8時許至9時之間,地點是大巴窯某座商業大樓的女廁。現年30歲的周齊福今年2月承認一項嚴重強奸與一項企圖嚴重強奸的控狀,他另外面對三項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受害人不斷掙紮與大叫,周齊福于是用毛巾塞住她的嘴巴,並警告她別再出聲,否則就掐她脖子。受害人跑進廁所隔間,但遭周齊福拉出,並在地板上強奸她。
過程中,受害人一度掙脫,裸身跑出廁所求救,周齊福立即追上把她拉回廁所,試圖再次強奸受害人但不成功,周齊福最後在9時零2分離開廁所。
案發當天,周齊福請病假沒上班。當天傍晚7時左右,他特地前往商業大樓,准備強奸受害人。他先嘗試打開女廁大門,發現大門上鎖後就試著用自己住家的不同鑰匙開門,最終打開,女廁當時沒人,周齊福于是在走廊“埋伏”,等候受害人出現。
高庭法官彭康钊下判時指出,被告周齊福是預謀犯案,並且在犯案過程中對受害人使用暴力,但法庭在量刑時也考慮到他選擇認罪,以及他如今對自己的罪行感到後悔等。法官也谕令周齊福支付約140元,賠償現年54歲的受害人在案發後所花的醫藥費。
晚上8時30分左右,受害人進入女廁洗澡。周齊福用鑰匙打開廁所門後闖入,看到光身洗澡的受害人。他把受害人推向洗臉盆,然後拉扯她的頭發,捉住她的頭部撞擊洗臉盆與牆壁,試圖把她撞昏。
男子潛伏在大巴窯的一座商業大樓內,用家裏的鑰匙撬開女廁大門,對正在洗澡的一名中年婦女霸王硬上弓,他在星期三(4月26日)被判坐牢12年和打鞭16下。
根據案情,單身的周齊福在一家健康器材公司工作。案發兩天前晚上,他在商業大樓茶水間聽到附近女廁傳來洗澡聲,接著看到受害人走出女廁。周齊福第一眼看到當時52歲的受害人,就認爲她非常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