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喜超、王安全和陳碩早前已被判監刑,張克錫的案件將于5月17日過堂。(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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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現年41歲的陳志賢,他面對抵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及抵觸濫用電腦法令等13項控狀。
過後,被告通過微信認識自稱是阿洛伊修斯的馬來西亞籍男子,但兩人素未謀面。
2022年1月16日左右,一名中國籍受害者爲了將10萬新元兌換成人民幣而聯系被告。被告指示張克錫與受害者在裕廊坊見面,親自驗證受害者有足夠的新元。
警方起獲29張銀行卡
自此以後,每當有贓款彙進戶頭,阿洛伊修斯就會通知被告,再由被告確認收到贓款。同年9月,涉案戶頭突然被凍結,被告懷疑自己涉及洗黑錢活動,但還是繼續聽從阿洛伊修斯指示。
法庭文件沒有揭露受害者是否收到人民幣。
被告于2021年被控上法庭,之後獲准保釋,但在接受調查期間,和四名同夥通過社媒宣傳無牌兌換現金服務,幫“顧客”把新元兌換成人民幣。這四名同夥是張克錫、張喜超、王安全和陳碩。
根據案情,被告早前與一名女子經營小吃檔,並以她的名義注冊檔口的銀行戶頭;由于生意不好,被告于2020年8月把檔口關了。
被告早前承認其中六項控狀,法官把其余罪狀納入考量後,星期二(5月16日)在國家法院判他坐牢五年兩個月。
戶頭被凍結 被告起疑心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打散工,要照顧年邁的母親,希望法官從輕發落,讓他盡快與母親團聚。
陳志賢在接受調查期間,仍和四名同夥通過社媒宣傳無牌兌換現金服務,幫“顧客”把新元兌換成人民幣。(示意圖)
被告告知張克錫,他已將人民幣彙給受害者,如果張克錫沒辦法向受害者收取2萬4109新元,就必須爲損失負責。
爲了賺快錢而幫犯罪團夥洗黑錢,男子在戶頭被凍結後雖有疑慮,卻不肯收手,兩個月內用七個戶頭接收逾74萬元贓款。
1月17日,張克錫通知陳碩有一筆“交易”需要幫忙。到場後,張克錫指示受害者把錢交出。受害者以沒收到人民幣爲由而拒絕,陳碩隨即把受害者壓倒在地,張克錫則趁機從對方隨身攜帶的紙袋裏搶走3萬元現金。
阿洛伊修斯建議被告幫忙爲中國人提供彙款服務,被告每接收1萬新元,就會獲得20新元。被告接受提議,交出原本用來經營檔口的戶頭資料,讓阿洛伊修斯把錢轉進戶頭。
調查顯示,2020年8月4日至9月30日,被告也利用個人戶頭幫忙犯罪團夥洗黑錢,短短兩個月就用了七個戶頭,接收了74萬8057元贓款。
受害者事後報警,警方于2022年1月20日逮捕被告,並起獲29張銀行卡。
控方說,被告利欲熏心,獲保釋期間更是執迷不悟,繼續幹案,希望法官判他坐牢五年六個月,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