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故發生在2022年1月17日下午5時35分左右,地點在裕廊坊商場一家快餐店。
參與完成無牌彙款交易,男子光天化日下在裕廊坊商場快餐店把39歲受害者壓在地上,讓同夥偷走受害者3萬元現金,被判坐牢三個月。
陳志賢告知張克錫,他已將人民幣彙給受害者,如果張克錫沒辦法向受害者收取2萬4109新元,就必須爲損失負責。
案發當天,張克錫通知被告有一筆“交易”需要幫忙,約受害者在裕廊坊見面。
壓制受害者的是23歲的陳碩,他面對一項偷竊和一項抵觸付款服務法令的控狀。
調查顯示,案件的主謀是本地男子陳志賢,他通過社媒宣傳無牌兌換現金服務,幫“顧客”把新元兌換成人民幣。
法庭文件沒有揭露受害者是否收到人民幣。
陳志賢的四名同謀是張克錫、張喜超、王安全和被告。
被告的代表律師則說,被告案發時年紀尚輕,也爲自己的錯誤感到後悔,希望法官判他坐牢兩個月。
來自中國的被告星期三(4月12日)在國家法院承認其中一項控狀,法官把另一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坐牢三個月。
張克錫與被告到場後,張克錫指示受害者把錢交出。受害者以沒收到人民幣爲由而拒絕,被告隨即把受害者壓倒在地,張克錫則趁機從對方隨身攜帶的紙袋裏搶走3萬元現金。
控方說,扣除被起獲的2萬6050新元,受害者還蒙受3950新元的損失。被告在衆目睽睽之下動用武力幫同謀幹案,必須嚴懲以防止他人效仿,因此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三個月。
案發前,受害者爲了將10萬新元兌換至人民幣而聯系張克錫。陳志賢得知後,指示張克錫親自證實受害者有足夠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