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2日,被告發電郵給教育部,謊稱還沒有履行合約,稱只在國大工作兩個月,說有意開始履行合約。
來自馬來西亞的瑪戈旦(34歲)被控三項僞造文件的罪名,他不認罪,經審訊後,法官裁定罪名成立,星期四(6月1日)被判坐牢20周。
馬國男子拿教育部津貼到本地念大學,畢業後履行了服務合約,但爲了繼續留在本地,卻僞造文件欺騙教育部,希望延長准證。
被告不滿裁決與判刑,已申請上訴,目前以一萬元保釋待審。
教育部職員與國大查證,發現被告已工作三年,于是通知移民與關卡局。
被告在長期探訪准證即將過期時,到移民局申請延長,呈交了僞造的教育部信件。移民局官員處理申請時,同樣與教育部查證,發現信件是僞造的,隨之報警。
2008年,被告得到教育部的津貼,到新加坡國立大學讀書,畢業後于2014年到2017年在國大工作,履行三年的服務合約。被告以工作准證留在新加坡,隨著合約結束,他也離職,工作准證取消後,獲得了一年的長期探訪准證(Long Term Visit Pass), 繼續逗留。
電郵中,被告呈交了僞造的准證日期,將原本的8月換成6月。他也僞造國大發出的文件,謊稱接受自己的辭職通知,指他只工作了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