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茂橋警署警員調閱電眼畫面後,鎖定了嫌犯的身份,並在星期四逮捕他。兩輛被盜竊的車子事後也被尋獲。
涉嫌盜竊兩輛車子,39歲男子落網後,星期五(6月30日)被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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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事法典》第379節,一旦偷竊車輛罪成,可被判坐牢長達七年和罰款。
涉案男子星期五在偷竊交通工具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
警方提醒車主做好防盜措施,如把車停在明亮處、車鑰匙隨身帶著、不把現金卡或貴重物品留在車內,確保車子上鎖與關好車窗。
警方星期四(29日)發出文告,于6月15日接獲報案,指後港6道的一個停車場發生車子盜竊案。車主將兩輛出租車的鑰匙放在個別車子的前輪胎,豈料被盜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