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金融管理局董事的貿工部兼文化、社區及青年部政務部長陳聖輝,在國會代表國務資政兼社會政策統籌部長尚達曼發言時指出,修正法案將保持現有保障措施的用意,包括確保金管局在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提供貸款、贈款或其他財政援助方面有適當行使權力。
陳聖輝說,作爲一個小而開放的經濟體及一個國際金融中心,新加坡從全球經濟繁榮和金融穩定中受益。隨著全球經濟環境充滿不確定因素和地緣政治緊張局勢不斷升溫,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多邊體系的一個重要支柱,在國際金融體系中起著促進合作和推動共同利益的作用。
其中,修正法案將澄清布雷頓森林協議法案第6A(2)條中的保障措施,旨在用于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資助安排或計劃,向各國提供贈款。這些措施並不適用于爲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駐新加坡辦事處的運作提供贈款。
他說:“擬議中的修正法案將讓新加坡能作爲國際社會的一個負責任成員,以審慎方式爲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工作和使命做出貢獻,實現布雷頓森林協議用意,同時又確保金管局有適當行使權力。”
國會星期一(7月3日)三讀通過布雷頓森林協議(修正)法案,以確保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能夠繼續代表新加坡政府履行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承諾。
修正法案也可在特定情況下,免除法案第6A(4)條規定的提前還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