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控狀,這起事故發生于2022年5月29日晚上7時23分至7時30分之間,地點在馬裏士他路第330座組屋附近。被告涉嫌對一名德士司機飙髒話,並用鐵桶和拳頭攻擊對方,導致後者骨折。
穿褐色長袖衣的陳友發在面控時表示有意認罪,他目前不打算聘請代表律師,但懇請法官盡快讓他認罪服刑。
蓄意重傷人若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10年、罰款,或鞭刑;蓄意傷人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三年、罰款最多5000元,或兩者兼施。
這名脾氣火爆的電動腳車騎士是51歲的陳友發(譯音)。他于星期一(7月3日),在國家法院被控蓄意傷人、蓄意重傷人,以及抵觸防止騷擾法令共三項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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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德士司機的鼻梁骨折。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天(2日)發文告說,初步調查顯示,案發前,涉事德士上的乘客開門下車,騎電動腳車的被告被指與德士車門相撞。接著,被告涉嫌找司機理論,引發了語言和肢體沖突。
案件暫定7月17日過堂。
德士乘客開門下車,電動腳車撞上德士左後門,騎士被指與司機對質時飙髒話,用鐵桶和拳頭攻擊德士司機,導致後者鼻梁骨折流血。
抵觸防止騷擾法令若罪成,則可被判坐牢最長六個月,罰款最多5000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