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龍(1617—1684年) ,字北溟,號于山,山西永甯州(今山西省呂梁市方山縣)人。清初名臣、循吏。被康熙帝贊譽爲“清官第一”,追贈爲太子太保,賜谥“清端”。
一、于成龍簡要年表
1617年,明萬曆四十五年,于成龍出生。明朝朝政混亂,關外的女真族後金政權剛成立一年多。
1639年,明崇祯十二年,于成龍二十三歲。鄉試中副榜,做貢生。清朝的關外政權已正式成立三年。
1644年,明崇祯十七年,清順治元年,于成龍二十八歲。明朝滅亡, 清軍入關。此年故鄉山西永甯州被李自成大順軍攻破,慘遭屠城。
1651年,清順治八年,于成龍三十五歲。參加鄉試,未中。此前二年,山西曾發生大規模反清戰爭,大同、汾陽等地被清軍屠城。
1656年,清順治十三年,于成龍四十歲。赴吏部谒選,獲得候補知縣的身份。
1661年,清順治十八年,于成龍四十五歲。赴吏部掣簽,上任廣西羅城知縣,此年順治皇帝去世,康熙皇帝登基,索尼等大臣輔政。清朝已基本統一全國。
1667年,清康熙六年,于成龍五十一歲已在羅城任職七年,政績突出,被舉爲“卓異”。又以“邊俸逾期",升任四川f慶府合州知州。此年康熙皇帝親政。
1669年,淸康熙八年,于成龍五十三歲。因爲在羅城被舉“卓異”及合州的功績,升任湖廣黃州府同知,駐麻城歧亭,開始大力治盜。此年康熙皇帝智擒鳌拜,掌握權力。
1670年,清康熙九年,于成龍五十四歲。赴京“入觐”,完畢後曾回故鄉山西永甯探親。從此年開始,幼子于廷元一直在任所陪侍父親。
1674年,清康熙十三年,于成龍五十八歲。第二次被舉爲“卓異”,第二次赴京“入觐”。因“三藩之亂”,署理武昌知府,升任福建建甯知府,又署理武昌知府。因造橋失職被罷官,又因剿撫東山叛亂成功被複職,調任黃州知府。平定黃州叛亂,辦理軍需事務。
1677年,清康熙十六年,于成龍六十一歲。調任下江防道,駐蕲州。
1678年,清康熙十七年,于成龍六十二歲。升任福建按察使。
1679年,清康熙十八年,于成龍六十三歲。春季始抵福建上任,九月第三次被舉“卓異",十月升任福建布政使。
1680年,清康熙十九年,于成龍六十四歲。三月升直隸巡撫,六月抵達保定府上任。大力赈災並推行新政。
1681年,清康熙二十年,于成龍六十五歲。兩次“陛見”康熙皇帝. 受賜甚多。年底請假回籍葬母,又被任命爲兩江總督。
1682年,清康熙二十一年,于成龍六十六歲。回藉葬母,撰寫 《家訓》。上任兩江總督,推行一系列新政。
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于成龍六十七歲。十月受馬世濟參劾,受到降五級留任的處分。
1684年,清康熙二十三年,于成龍六十八歲。屢次上疏乞歸,四月十八日病故,七月靈柩離開江甯運回故鄉。次年隆重下葬。
二、于成龍子孫情況
于廷翼
于成龍長子,字右之。歲貢生,做過一任曲沃縣訓導,大概是個從七品的官員,分管教育,是于成龍三個兒子中唯一做過官的。
于廷翼任訓導時頗有成績,監司准備舉薦他,但廷翼因爲母親邢氏年 老,力請終養,所以任滿後就回了鄉。廷翼爲人自奉節儉,有于成龍的遺風。但對待母親、兄弟,則極盡孝友之能事另外,熱心公益,是一位著名的慈善家。不僅經常周濟親友、族人,而且“邑有流亡則召集之,裏有饑馑則賑濟也。或按口以給錢,或貴沨而賤售,或輸糧役,或分給牛種,凡所以周濟裏黨者,無所不至也……今三晉之待公舉火者,不啻數千家。”在修道路、治橋梁乃至捐修廟宇方面,也從不吝啬。在開鑿安國寺石室這件事上,永甯人曾傳說“鑿一鬥石頭花一鬥錢”,可見于庭翼的財力和手段。《于廷翼墓志銘》又記載“清端公家素平,持己廉潔,祿賜所羸無幾。"說明于廷翼家境並不是特別富裕,只是在做公益事業時,不遺余力。另據《永甯州志》:“于廷翼,萊公中丞之封翁。康熙三十四年,早霜殺稼,三十五年、三十六年連年苦旱,繼以瘟疫,鬥米六百文,境內死亡枕藉。廷翼于族人每月按名給廪,鄉裏量爲借給,全活頗多,計費數千金,悉焚其券。”
兒子于准任浙江按察使時,于廷翼曾經去過杭州。他教育兒子說:“臬司一職,民命所系。你不要憑著小聰明判案,也不要依著脾氣情緒判 案,不要爲了博取政績名聲隨便給人平反,也不要因爲案件已結怕麻煩, 就不給人平反。你祖父以清節傳家,我並不擔心你辦案時貪贓枉法,只擔心你自恃清廉,不懂得上天有好生之德,做了酷吏。”這段話可謂至理名言。
于廷翼活了六十六歲,生一子于准。因爲于准做了大官,所以于廷翼 夫婦也受了皇封。
于廷劢
于成龍次子,字用之。歲貢生,候選訓導,沒有上任。
他的學問文章據說都很不錯,在學校讀書時考試成績經常名列前茅,深受好評。但科舉不利,與舉人、進士無緣。人品方面,頗似父兄,也特別熱心公益。活了五十六歲,生一子于瀚。
于廷元
于成龍幼子,字赓之。貢生,候選學博,沒有上任。
他從黃州時期開始侍奉父親,經曆了福建、直隸、兩江的衙門生活,是于成龍的得力助手。于成龍去世前七日,他渡江北上,回故鄉參加鄉試,但沒有中舉。活了四十六歲,生二子于汪、于灏。
另據 《永甯州志》,于廷元曾任工部虞衡司員外郎。
于准
于廷翼之子,字子繩,號萊公、他是于成龍家庭中的另一位名吏。
他由官蔭生授山東臨清知州,在任上被舉爲“卓異”。後來入朝擔任刑部外郎和戶部郎中,出爲江南驿鹽道、浙江按察使。後來任四川布政使、貴州巡撫。在貴州,他下令讓各州縣設立義學,招收土司子弟和苗民子弟,讓他們參加科舉考試,是一項著名的善政。調任江蘇巡撫後,曾請求朝廷發帑銀赈濟災民,又請求躅免受災地區錢糧,得到皇帝批准,也是兩項善政。在江南的官場大風波中,總督噶禮參劾布政使宜思恭,于准受到牽連,以“失察"之過,罷官還鄉。到雍正三年才複職,但不久就去世了。于准一生,也多次受到康熙皇帝及衆皇子的豐厚賞賜,《于氏宗譜》中都有詳細記載。
于准做官時,官員已經有了高額的“養廉銀”收入,所以他有能力爲 祖父于成龍辦了很多身後之事,包括搜集、整理、出版于成龍文集,重修祠堂等,他被罷官家居時,在永甯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重修安國寺、建萊公別墅等。他在永甯城裏建了幾所大宅子,現在離石第一、第二小學的位置,就是于宅遺址。應該說,于家到了于准時代,確實是比較富貴的。
于准任浙江按察使時,子廷翼去世,訃聞傳到杭州,于准按律要辭官 “丁憂”。當地百姓曾經以“罷市”的方式,試圖挽留于准。這說明于准也是一位深受百姓愛戴的好官。
于汪
于廷元長子,字洪度。貢生,候選知縣,沒有上任
于灏
于廷元次子,字逢源,號廣齋。貢生,候選訓導,沒有上任。另據現 存關帝廟、華嚴寺等碑文,于灏在康熙末年曾任候铨主事,在雍正年間曾任刑部四川清吏司郎中。
于大梴
于准之子。做過廣東廉州知府,事迹不詳。
關于于氏後代的總體情況,呂梁文化學者薛懷蘭先生在《關于搶救于 成龍文物的建議》一文中說:方山、離石于氏在康雍乾盛世是聞名全國的文化大家族,光在國子監讀書的于氏後代就達數十人;擔任過總督、巡撫、提督、布政使、按察使等“省部級”以上職務的就有十余人;知縣、知州、州佐、署州事、同知、判官、員外郎、鹽課大使等職務的多達四五十人,其中僅來堡于氏後代就有二十余人……擔任過訓導、學正……的多不可考。且大部分做官在江、浙、甯一帶,現在東南沿海均有方山、離石的于氏後裔和嫡親後代。
(本文整理自山西出版傳媒集團·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王振川先生所著《于成龙传》)